因名之名

偶尔上网读马来西亚的日报,往往耳目一新,匪夷所思的新闻既像电视闹剧,也像天马行空无中生有的科幻小说,尤其适合夏季消闲。譬如前两天这则短讯:“家长不能以动物、昆虫、水果、蔬菜或颜色为孩子命名,此外一些粗俗字眼也被禁用。”奥威尔(George Orwell)先生的未来预言就没有这种幽默。

该地近年不是输出一个叫阿牛的流行歌手吗?他可怜的在乡下的父母恐怕要吃官司了,如果不幸兄弟姐妹叫阿羊阿马,还要罪加数等。从前中国人乐于把家里的小朋友当粗生粗养的畜生,东一个阿猫西一个阿狗,倒不是因为谦称“犬子”产生的灵感,而是一种迷信——怕孩子养不大,取动物的小名掩神耳目,希望粗心大意的捉狭鬼耳大听过龙,不来骚扰未成年的下一代。“傻猪”和“奀猪”迄今仍然普遍,也不限于儿童,沐浴在爱河的男女打情骂俏就常流露人兽交的意欲,把对方当作趣致的宠物。法国人对猪的兴趣不大,肉紧时喜欢称心上人“鸭鸭”。他们老派人一般是虔诚天主教徒,不能容忍猫猫狗狗冠上圣人名字,所以你在巴黎大叫一声“保罗”或“德勒撒”,永远不会有摇头摆尾的响应。

时鲜之中 Apple 是很常见的女孩名字,Strawberry也不陌生,“榴”虽然好像过分,说到底没什么不妥——有一次搭电车听到一个年轻妈妈叫手抱的儿子“大嚿饭”,我就觉得无比温馨。颜色受制最最无辜,也不说成千上万“小红”“青青”除名的惨烈,外国漂亮的 Azure 和 Ruby 也被逼黯淡吗?至于哪些粗俗字眼禁用,哪些可以通过,当然引人遐思,准备将初生婴儿称作“丢那星”的父母尤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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