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儒家哲学(2)

第二,人生应该择善固执。就“择善”而言,需要良知与教育合作,以求分辨具体的善行。考虑要项有三:一是外在规范,二是内心感受,三是对方期许。一行为必须出自内心感受,否则只是虚伪或乡愿;其次,不可违背外在规范,因为这些规范是为了保障更大的人群之和谐。同时,也要设法符合对方的期许,否则自己一意孤行,结果可能无法成就“人与人之间的适当关系”。以上三个要项之间若有冲突,只好回归内心感受,以诚为主。择善之后,需要坚持。固执出于道德勇气,表现为恒心与毅力。必要时,甚至可以牺牲生命。但此时牺牲生命无异于完成生命,满足了人性向善的原始要求。

第三,人生至高理想在于“天人合德”。前述“以牺牲为完成”的生命观,其信念即在此。“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意近于此,但仍可进而超越历史,求取个人灵魂之至福与不朽。其中详情已非哲学范围,若人生遭遇未至此境,则不妨自得其乐。孔子与颜回都是生活贫困而不改其乐的人,因为内心自有悦乐的泉源,是为安贫乐道。

这种人生观是积极进取的,也是与人为善的;是向着至善而努力提升个人价值以及人群幸福;同时也是洋溢着生命的喜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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