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市场上,券商承销企业股票的利润来源于承销的手续费,按承销金额的百分比收取,多少视筹资的规模、同行的竞争、发行的风险而定。万科首发B股4500万股,每股港币元,筹资港币亿元,手续费5%(费用2%+佣金3%),手续费属于偏高。
后来有知情者表示,其实万科的高层当时也很担心君安证券“这家冲劲有余,资金匮乏的券商的偿付能力”。因为同一时期,君安也是金田公司的B股承销商。王石自己则说:“直觉告诉我,君安证券无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贷到如此数量的资金。”
不过,市场对B股的认同并不乐观。接近认购截止期,万科B股仍有相当的比例没有被认购。而按照协议,在负责发行股票企业正式签订承销协议之后,其股票能否顺利售出的风险已经转移到承销商身上,承销商必须对未被认购的剩余股票买单。因此,无论市场好坏,万科都得如期收到亿元港币,不能全额或者超额认购仅仅是个面子问题。
后来的事实是,“万科和金田都按期限收到了全额定向发售的B股资金。”王石也对张国庆的个性有了初步领略。
1993年5月份,万科B股在开盘后跌破了发行价,承销商的B股也窝在了手上,君安因此成为万科的大股东之一。根据相关资料,当时君安手里窝了不少于1000万股。当时的成本为每股12元,而当时的市场价只有每股9元,君安要是此时售出将亏损3000万元。
两个月后,君安证券总经理张国庆建议万科反贷给君安证券一笔费用来缓解由于短期资金拆借带来的燃眉之急。
这样的要求对于越来越信奉“规则”的王石来说,显然“是非常不合适的”,也明显违背了万科发行B股的初衷。
王石拒绝了。
不久,就上演了前文所说的“君万之争”。
王石后来对此的分析是: “如何既脱手套现,又不亏损呢?就是制造万科被收购题材。收购概念自然会刺激股价上涨,只要万科股价上涨,君安就可以一举三得: 一,抛售积压的万科股票,资金回笼;二,借小股东的支持控制万科董事会,更方便地操纵股票;三,赢得维护小股东利益、市场创新的好名声。”
幸运的是,王石的性格里没有“服输”二字。而1993年发B股以后,王石和万科的“减法”之路也正式开始了。
3.资本市场“吸金石”
资本市场上的自我磨炼,再加上王石骨子里的天性,使得一路走来的万科俨然如同一块诱人的“吸金石”,王石和万科的资本之舞得以挥洒自如。
业内的公开说法则是,自上市之日起,万科在股市上的得意就从未停止过,王石的股市融资也笔笔通畅,次次顺达,直至万科一鼓作气,成为资本市场上引领中国地产版块之王。
1988年,万科实施股份化改组,原公司的1300万元资产国家占60%,职员占40%,公开募集社会股金28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特别人民币股,由境外投资者购买。
1991年,为适应公司业务扩张需要,万科进行增资扩股,总股本增加至7796万股。
1993年4月,万科与以渣打(亚洲)有限公司、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为主组成的承销团签署了公开发售4500万股B股的承销协议,每股发售价为港币元,本次发行B股共集资45135万港元。
1997年,万科于上半年顺利实施配股计划,共募集资金亿元人民币,用于深圳房地产项目开发及土地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