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旧习惯,父母补贴孩子的生活有很多渠道。除了生活费,父母还会源源不断地为子女提供衣物、食品等。我姐姐那个年代的人,媳妇的娘家不光在中元节和年末给女儿寄送物资,3月的偶人年糕、5月的端午年糕、12月的刺?(虎鱼)馅儿包子(富山的古老风俗)等等,总之会以各种名义给婆家送礼物。等生了外孙,不仅得准备偶人玩具和传统节日的装饰品,还要准备好孩子穿的和服并装在衣箱里寄给婆家。娘家继续为结婚后的女儿提供各种服务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因为有种思想认为媳妇要麻烦婆家的人养活(其实做媳妇的一般都得给婆家卖力干活儿),而且作为女儿虽然没有娘家家业的继承权,但作为媳妇可以继承婆家的财产。所以很多人都觉得养女儿麻烦。
长子继承制度从法律上废除已经60多年了,这个制度规定长子虽然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家业,但同时也需要提携弟妹,照顾年迈的父母,有许多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今人们的思想意识里依然残留了许多旧的思考方法和习惯。父母表面上似乎对孩子们都一视同仁,但有些家长还是会下意识地认为“长子,就应继承我们的家业”、“把女儿嫁出去真是寂寞”。
而且,子女是否和父母一起同住,是否代替父母处理亲戚、邻里之间的关系,是否继承家业或者帮父母工作,都会使父母同每个孩子形成亲疏远近各不相同的关系。即使父母明白必须平等对待每个孩子,但是由于子女脾气性格的原因、子女配偶的原因等还是会使亲子关系产生微妙的差别。
当有些父母不能和成年子女和睦相处时,禁不住就会感叹“过去的家族制、继承制真好,那时候孝顺的孩子多,家庭传统也得到了很好的传承。”但请不要忘记,也是因为那些旧制度致使很多媳妇都受了不少苦。
那么,成年子女和父母,想要其乐融融地、和谐地相处,该如何是好呢?
这就需要新的观念和生活模式。
美国人(主要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以个人的自立为前提的相处模式,亚洲人或犹太人是重视亲子、亲属关系,重视互相扶持帮助的模式,还有中东重视民族和家庭的模式等等,由于国家和地域的不同,亲子关系的处理模式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