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距离(1)

我并不认为我是艾丽斯所仰慕的那种“神样”男人。我知道,当初她之所以愿意跟我交往,是因为跟我在一起让她觉得逍遥自在,就像回到了童年一般;每次看见我带着孩子般的渴慕向她示爱,她就会变得格外温柔,好象在疼惜一个小男生。她看得出来,我对性爱几乎毫无经验(如今回想起来,那时我是多么的古板、守旧,简直到了荒谬的地步)。记得,那个大热天的早晨,我们出发到河里游泳之前,艾丽斯忽然很爽快地对我说:“也许,咱们现在应该亲热一下啦。”她教我怎么做这件事。由于我身上没带保险套(那时人们管保险套叫“法国信笺”,提供和使用这种玩意的人都得偷偷摸摸,心里怀着很深的罪恶感),艾丽斯不准我长驱直入,只让我在“门口”逛逛。之后,我们又做了一两次,效果比上回好些,每次都以温和、随兴的方式进行,但那一点都不会破坏两情相悦神奇美妙的气氛和感觉:我晓得,我是在跟心爱的人一起做这件怪异、滑稽的事情。这种矛盾本身就很滑稽,但不会让人感到沮丧。

让我感到有点沮丧的是,我渐渐发觉,我绝不是唯一跟艾丽斯做爱的男人;唯一可堪告慰的是,这些人跟我一样只是偶尔跟艾丽斯上床――毕竟,艾丽斯平日工作太忙,兴趣太广,没工夫把这档子事当作一种习惯。让我感到忿忿不平的是,在那段日子里,艾丽斯似乎任由这群诡秘的、神样的、年纪比她大的男人摆布、狎弄:她总是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刻,谦卑地跑去“看”他们。我隐约察觉到,这样的关系让艾丽斯有机会发挥她的创造想象力;为了培养这份想象力――我们甚至可以说,为了安抚这份想象力――隔不了多久艾丽斯就会动身到伦敦跑一次,从事(在我看来)一趟被虐狂式的旅程。通常她都会前往汉普斯德。对我来说,这个地方就是她崇仰的那群邪恶神的住所兼大本营。

我对艾丽斯用情愈深,就愈会用一种夸大的、荒诞的眼光看待她和这些男人的关系。实际上,他们并不是神或妖魔,他们只是一群知识分子、作家、艺术家和公务员。这帮人主要是犹太人,其中很多是难民,他们相互交往、牵引,组成一个松散的生活圈子。平日他们只顾在小圈圈里头勾心斗角,搞些微不足道的权力斗争,很少跟外界打交道。他们喜欢艾丽斯,把她当成自己人看待。但是,无可避免地,在这个圈子中艾丽斯一直保持局外人的身份,因为她在大学教书,过着平凡单调的生活,远离他们平日混迹的伦敦文艺圈。后来我也跟这帮人见过面,相处得挺好。如今回想起来,惊讶之余,我也觉得很好笑:当初,这些人竟然能够在我心中激起那么大的恐惧和愤慨。就某种意义来说,创造这群人的是艾丽斯自己的想象力;而在把他们创造出来后,艾丽斯养育他们,让他们成为她小说中一群独特的、古怪的角色。从艾丽斯的第二部小说――1956年出版的《 逃离魔法师 》(The Flight from the Enchanter ),我第一次观察到,她那独特的创造性想象力究竟是如何运作的。她后来发表的一系列小说,题材繁复,表现方式多彩多姿,而这正是她的想象力宛如蒸馏器一般,萃取原始经验的精华所获得的成果。但是,莫里斯?查尔顿却跟这帮人不同。他是个阳光男人。他的精神家园是夏天的牛津(气温很高,但不闷热),尽管那个时候他居住在一间阴暗的、充满异国情调的公寓里,被沉重的、闪闪发光的金属餐具和绿色的威尼斯高脚酒杯所包围,仿佛他自己也被某种符咒所蛊惑似的。第一次恋爱的人,会觉得他被这些出人意表的、格格不入的浪漫象征团团困住,差点透不过气来。第一次造访莫里斯的那个日子,是我和艾丽斯交往过程中的一个转折点:她对我的态度改变了――尽管当时我懵懵懂懂,并没觉察到这点。那天的河边之旅和午餐聚会把我搞得晕头转向,却也十分开心,在这种情况下,我哪会注意到我和艾丽斯的关系已经起了转变。这一天,艾丽斯不但让我加入她的另一部分社交生活,而且,她还向第三者表明,我在她的社交生活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我们的关系开始具有公开的、恒久的性质,不再是小两口私底下的事,也不是可以随便抛弃的。我并没有成为――借用一个古雅的词儿――艾丽斯的“情郎”;在世人眼中,我已经具有某种名分和地位,远远超出了普通的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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