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青误国大大的(1)

只要稍微跟愤青有所接触的人就会发现,每个愤青的脖子上都有一条金灿灿的链子,一条时髦时尚的链子,那是相当的引人瞩目。这条漂亮的链子叫“爱国”,愤青戴着这条链子到处炫耀地拿给别人欣赏。

爱国是一种朴素的情感,发乎于心,动之于情。只是我接触的很多戴着链子的愤青,对于我讲了几句不同意见的话,就动用了诅咒式的恶骂,我看到的恰恰是愤青不爱国,或者说还不懂得如何爱国。你爱国,首先是爱这个国家的主体——人,那些恨不得扒一个说了一点不同意见的同胞的皮,争食其肉的人,像暴徒一样,带着“文革”遗风,真的很令人恐怖。那些连人都尚且不爱,不会爱,还大谈爱国的人,真是太有才了。

经典的爱国愤青是一些只讲奉献,不讲获取的无我主义者。他们的口号是:“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而应该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诚然,粗粗地看,这也没有什么错,但是我们要搞清楚这里的“国家”是“国家”还是“祖国”,是政权还是文化共同体。如果是指前者,那么这个“国家”就是公民与政府立约构成的关系,国家首先是为它的国民服务的“服务员”,我们爱它,是因为它为我们服务得足够好。除了人民的目标与理想,国家与政权应该没有任何额外的目标与理想;除了人民的利益,国家更不应该有任何额外的利益,如果有这些额外的东西,我们就有理由问,这些额外的东西是谁说的?是谁想要的?是谁得到的?是谁利用我们弄到手的?

这样看,爱国并不是一种道德问题,而是一个自由的问题,或者说为了自由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之前,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这个关系没有厘清,我们从何处去谈处理国与国的关系?

经典的爱国愤青没有几个不是民族主义的,在愤青的身上,民族主义是内核,爱国主义是外套。内核裂爆,外套膨胀,两者常常形影相随,招摇而过,有时是很迷人的。

民族主义的极度自恋会变成一种精神病。20世纪80年代风行一时的《逃避自由》,其作者弗洛姆说过这样一番话:“民族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乱伦形式,偶像崇拜和精神病症。‘爱国主义’正是它的崇拜对象。显然,我这里所讲的‘爱国主义’,是一种把自己民族凌驾于人性、真理和正义原则之上的态度……对自己民族国家的爱,如果不包括对人类的爱,就不是爱而是偶像崇拜。”(北方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在那场轰轰烈烈的抵制与不抵制法国货的激辩中,愤青们身上的种种毛病都在这句话里得到了印证。愤青们如果以这种方式去爱国,其结果不是爱而是害。

还是拿些事例来讲吧。

早些年邓小平就提出中国“不出头,不争霸”的韬光养晦的外交战略。2005年,号称“党内一支笔”、“文胆”、“核心智囊”的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郑必坚在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发表演讲,宣布中国“对外谋求和平,对内谋求和谐,对台海局势谋求和解”,再三强调“中国无意于挑战现存国际秩序,更不主张用暴力的手段去打破它、颠覆它”。国家领导人也在不同场合说到“和平崛起”、“和谐世界”。

这是有道理的啊,也顺乎世界潮流。30年前,中国社会的哲学是斗争哲学,“以阶级斗争为纲”,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斗得人仰马翻,斗得伤痕累累,还觉得其乐无穷哩。现在不同了,现在的哲学是和合哲学,“以人为本”,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和谐不意味着放弃斗争,但斗争绝不会成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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