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青:爱国易,爱人难(1)

在公交车上,一个妇女被流氓打了,一车的人沉默不语,让一个流氓在光天化日之下逞凶。不要告诉我,这一车的人当中没有愤青,那些高喊爱国的愤青,此时他们默无声息。

有人站在高高的楼顶,要跳楼以结束绝望的人生。楼下聚满了看热闹的人群,他们甚至在等得不耐烦的时候,会说“快跳啊,别浪费我们的感情”。不要告诉我,这些人中没有愤青,那些高喊爱国的愤青,他们参与了观看跳楼的狂欢。

一个小偷被失主追逼落水,眼看生命垂危。水边站满了围观的人群,没有一个人伸出援助之手,眼睁睁看着小偷溺水而死。不要告诉我,围观者中没有愤青,那些高喊爱国的愤青,在生命面前表现出惊人的麻木。

例子还有很多,我就不举了。我举这些例子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曾经被媒体报道的新闻,曾经被我当做“评论由头”加以评论过的事实,书写过我难言的悲伤。当然,现在看来也算不得是什么“旧闻”,因为同样的事情还在你我的身边发生着,将要发生着。

我之所以要强调,不要告诉我,在这些人群当中没有愤青,是因为我们可以承认一件这样的事情可以没有一个愤青在场。如果说那么多的事件中都没有愤青在场,我是断然不会相信的。如果哪怕是有一个愤青,以他们所标榜的爱国、血性、骨气、敢作敢当,为什么就看不到一个愤青站出来,给一声呐喊,伸出手来帮扶弱小的生命一把?

其实没别的,在愤青的内心里,他们只爱国,未必爱人。或者说,爱国易,爱人却难。

一个国家是什么?是由无数国民构成的集合体,没有国民,国将不国。一如我们谈论一个人,就必然要谈到人是由不同的肌体器官组织构成一样。他有独特的性格爱好,离开这些来谈一个人,就是一个“抽象的人”,就是一个概念而已,它不是张三也不是李四,它只是一个符号。

爱一个人是很具体的,这种爱是很具体的。你不能说你爱你的妻子,但不爱她的身体。她的身体的某个器官发生病变了,需要及时治疗,你不闻不问,而你的解释是:我爱她这个“人”,对她的身体爱不爱无关紧要,那么疾病就会夺去她的生命,夺去她这个“人”,你爱这个“人”也就无从爱起了,此所谓人之不存,爱将焉附。

道理不是很简单吗?国家并不是什么“空中楼阁”,它无非是由处于特定法律和政治关系中的个人组成的实体。你爱国,就同时爱她的国民,甚至要爱她的国民甚于爱国。不爱国民的爱国,那是空爱、假爱;只有把爱人看得比爱国重要的人,才是真正的爱国者。

我觉得,判断一个愤青爱不爱国,不在于他喊出多么漂亮的口号,就看他在爱人这个问题上表现如何,这是判断愤青是否爱国的试金石。爱人就是真爱国,不爱人就是假爱国。

可是,我们看到太多只爱国、不爱国民的愤青,你叫他爱国容易,叫他爱人就很难。你叫他爱国,他愿意赴汤蹈火在所不惜,你叫他爱人,他袖手旁观麻木不仁。试问,你赴汤蹈火地爱国,最终是为什么?还不是要让国民生活幸福?而具体的一个国民遇到不幸之时,你伸出援手不也是要让他生活幸福吗?而且比起赴汤蹈火来,用不上什么牺牲,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为什么就不愿意尽这举手劳之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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