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笔无法言说的钱,是河阳市多年流行的潜规则,要打比方,就好比古代时期的冰敬、炭敬一类。每逢年节,市、县的各个下属单位要给上司送年节,这种年节起初不过是花生、食油、香菇、木耳一类土特产,后来发展到送红包。由于这属于端不上台面的东西,因此红包的多寡并没有一定之规,全看送礼单位的经济条件和地方习惯,少则数百,多则数千。这类的红包多以单位名义送,实际上却是单位头头对上司的私下“孝敬”。这笔钱多半来自单位的小金库,在账目上基本是含糊不清的,也就是说,各单位年节送礼,其送出数目不详、对象不明,只有单位头头心里才有数。
尹凡第一次收到这种礼金,是在东阳县挂职当县委副书记的时候,当时,他曾不知如何处理,后来以匿名方式通过银行汇到市纪检部门开设的廉政账户上,还被报纸作为廉政范例炒作了一下。再后来,他知道这种方式其实不合“地方特色”,有悖于当地的官场潜规则,就再也没有那样干了——当地的廉政账户很快便销声匿迹、不再使用也恰证明了这类廉政方式的“水土不服”。当他从地方调到省委办公厅当处长后,这样的“待遇”就基本没有了。
回到河阳,他又遇到了这类问题,而且市里的红包份额比县里更高,送的单位也更多(当然,其中也有相当部分是商场购物卷),尹凡心里明白,要是按照纪检部门的规定,这些也都属于违纪收入,但事实上,省纪检在查处史朝义的贪腐案时,却并没有把这笔钱计算进去,毕竟这笔钱的每一笔份额不足以查处,而且它的来龙去脉也很难弄清。最关键的是,对这种年节之礼,只要是手握实权的官员,几乎无人能够免俗,尽管上面每逢年节都会有文件下来,禁止收、送红包,但河阳这儿这股风从来没有禁绝过,在大家心目中,这笔钱已算不上黑色收入,最多是灰色而已。
尹凡对此也实在没有合适的办法,不收嘛,下属的脸色也不会很好看,别人都收了你不收,等于是将对方置于尴尬境地;上交嘛,那就不止得罪送礼单位,还会得罪所有收受红包的官员,还会成为别人攻击的口实,于是,能当场推掉的他尽量推掉,实在推不掉的只好留下。
留下这笔钱,又不好交给娄虹,存放在自己住的地方又似乎不妥,便让小罗暂时代为保管。从回河阳到现在,这笔钱到底有了多少,具体的自己也不甚清楚。
小罗提到这笔钱,心里还很紧张,生怕尹凡会批评他,便低着头在旁边等市长发话。尹凡尽管自己不需要花什么钱,从娄虹和家里却也感受到经济上的压力。他思忖了一下,叹了口气,说,你的这个建议,虽然不是个好办法,却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报名读博士的时候,尹凡是让卞虎筹的钱,算他先借。当时他都没想到要动这笔钱,这次一是小罗提出建议,二是家里建房,他不好再去借钱,借多了还不起,不如就先从这笔钱中缓解一下急需吧。他想起几年前在西峡工作时跟一个县长闲聊,谈到公务员的收入,那个县长发牢骚说,嗨,都说公务员风光,收入高,高个屁!我一个堂堂的县委书记,每个月才一千多块钱收入,上面规定的福利补贴,县里财政吃紧,是一分钱也发不出。我要出去招商引资,要参加省里的重要会议,到哪儿你都得装装门面,不能穿得太寒酸,给地方丢脸吧?一套像样的西服,就得花我两三个月的工资,我这身上整个包装不得七八千上万块?跟外商交往,抽烟总不能抽七八块钱一包的,至少得抽软中华,一条烟得去掉我半个月工资。我招商来的企业,介绍一个人去给人家看大门,一个月也拿千把块钱,你说这合理不合理呀?他一条腿翘到桌子上,一边掏出一枚金质打火机,点燃一棵中华烟,抽了一口,喷出烟雾,又说,现在酒店里端盘子的小姑娘工资加开瓶费也能拿我这么多的工资,这叫什么事儿呀?没有职务消费,没有一点灰色收入,我真他妈不知怎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