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参议会(5)

何谓职权上困难呢?他说自战事起来后,党内曾有决议说:今后要多数人工作,少数要讨论,一个人决定。——这一个人当然是说蒋委员长。若正式民意机关必应有最后决定之权,没有决定之权,不成一民意机关。但这样便与上面的原则冲突了,所以很困难。

这是在南京的话,后来迁到武汉,卒成立国民参政会。而由于这三点困难不易解决,只能勉强算一个准民意机关。

五、末了,说到我个人在参议会中的尽力,却无多。参议会在南京时,我常常跑回山东照顾我们自己的工作。参议会在武汉时,我又跑一次延安,并驻于徐州许久。所以黄炎培先生常笑我缺课。——每次开会我们坐下来听代主席委委婉婉谈各种消息情报,黄、沈诸老均笔记甚勤,如像学生上课一样,因以缺席为缺课。

我所尽力者,总是我的老主张,发动民众。第一天(8月17日)会上,我就拿出来说。我要求建立一个担负全国动员的系统机构,以应付大战。大意就是《大公报》所发表的(见前“八一三以前的文章”①一节内)。那话说起来,未免长些,内容涉及行政改革、教育改造。有一位性急的朋友,就来阻止我不要说下去。他以那时上海的炮火正紧,应当商量军事,商量外交,你怎么说这个呢?当时会议席上参议诸公而外,政府各部长均在坐,看神气能理会我的意见的人很少。大约他们都觉得我“文不对题”罢!我的话,亦实在说早了些。但不知抗战四五年的今日,对于这个需要、这个主张可有人认识否!

8月19日我奉蒋公命,陪同蒋百里先生到山东,视察防务,离京缺席很久,到10月初,沈钧儒先生在会上提一建议案,大致主张利用失学失业知识分子(如留日学生回国的、华北各大学学生及其他)组织乡村工作团下乡工作。原案经国防最高会议采纳,交下参议会再拟具体方案。于是促动我,为再度之献议。

那具体方案,是经秘书长彭学沛,邀集参议同人,会同各有关主管机关(例如大本营第六部、内政部、中央农业试验所、,实业部合作司、卫生署等)拟定的。从我看去,于事实无益有损,不能附和。原案要点:

一、开首点名,此种工作系补助中央暨地方行政所不足,因为原有其负责机关的。

二、列举工作项目,内计有民众训练、抗战宣传、农业改良、合作指导、公共卫生等若干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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