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一群人聚集在某个地方,随即在他们之中发生了连续杀人事件,就在众人惊慌失措地想要报警或是逃离时,他们却发现电话打不通;无法获得外界的援助;与此同时,逃生的所有可能也都被切断了……随着新牺牲者的不断出现,众人终于意识到凶手就在他们之间,于是大家都以找出隐藏的凶手为目的,由此诞生出侦探与罪犯之间智慧的较量……熟读过各种推理悬疑小说的各位想必不会对上述的场景感到陌生,这种类型的小说模式就是大名鼎鼎的“暴风雪山庄模式”。
《怪病侵袭》无疑也是一篇典型的“暴风雪山庄模式”的小说,在一家只有一扇门的超市里,唯一的大门被锁上了,没有钥匙、电话线被切断、手机没有信号,所有的顾客和店员都被关在超市里,接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奇死去……
“暴风雪山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推理小说的一种故事模式,指发生在某个封闭环境下(例如郊外的别墅、孤岛、私人的城堡等等)的连续杀人事件,在这类小说中出现的人物一般是固定的,犯罪者和受害者都在最初登场的那些人物之中。
一般认为黄金时代三巨头之一的美国推理小说家艾勒里·奎因的小说《暹罗双胞胎之谜》是“暴风雪山庄”类作品的开山鼻祖,但是这本小说中,只是存在封闭的先决条件和“暴风雪山庄”的紧张氛围,却并未发生连续杀人事件,故并不算该类型的成熟之作。
而真正将这一故事类型的精彩展现给世人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所以也有不少人认为这部作品是最早的“暴风雪山庄”模式的推理小说。
对“暴风雪山庄”来说,环境的封闭是不可或缺的因素,而导致环境封闭的原因一般是以下几种可能的叠加。
1.由于自然灾害。暴风雪、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崩塌等等,导致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暂时也进不来。
2.由于聚集地本身的位置。孤岛、荒山上的城堡或别墅,一定要几天后才会有人来。
3.由于出去的路或工具被人为破坏。桥被人斩断或是汽车的油被放光了。
4.由于通讯设备不能使用。电话线被切断,手机没有信号,导致无法和外界取得联络。
《怪病侵袭》基本囊括了以上的全部。在真相揭晓之前,这些人不能出去的原因除了无法联系外界,没有钥匙外更多的是因为对病毒的忌惮,“外面正在爆发一种新型的可怕病毒。”这句遗言制造出了众人心中封闭的环境,相比起超市本身,心中的“暴风雪山庄”才是最可怕也最致命的……
“暴风雪山庄”模式之所以吸引广大读者,就在于其特有的封闭效应,在这样的环境下发生的杀人事件会造成强烈的慌乱感,这种慌乱感在《怪病蔓延》中表现得尤为强烈,因为对外界情况的未知导致慌乱也分成两种,一方想出去,一种想留下,这样的对立使情节变得紧凑的同时,也凸显出人物的不同特点。
无法逃离,而且凶手就是身边的人,这样的前提条件会使小说的情节紧凑,气氛紧张,无论是书中的人物还是读者都不知道下一个牺牲者会是谁,这种紧张到令人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会吸引读者一直追寻谜底而去。
同时,“暴风雪山庄”也限定了高科技手段对于推理的影响,指纹、DNA包括一些需要仪器和试剂才能鉴别的线索在这个前提下都变得不可能,即使在这群人中有医生之类的,一般也不能将他的话作为参考,毕竟他也可能是凶手或者共犯,这样的话,所谓的尸检结果和死亡时间的判断就都可能是谎言和误导。所以,“暴风雪山庄”的小说更注重逻辑推理,极大程度地发挥了纯推理的作用,其谜团的本格性和整个逻辑推演的过程往往是最吸引读者的。
其实如果看过够多的“暴风雪山庄”的小说,就会意识到其本身也是推理小说的一种,所以在固定的模式下自然有固定的可能性。
简而言之,即便是再离奇的“暴风雪山庄”,也跳脱不出既有的几种可能性和特点:
从“暴风雪山庄”本身考虑,可以分为现实存在和虚拟幻想两种,大多数的小说和电影都属于现实存在的,但也不乏异类,虚拟幻想类的特点其实很容易看出,因为“暴风雪山庄”的封闭性,也就限制了事情离奇的程度,如果有些事件和场景很显然是不可能出现的,那么极有可能,这个“暴风雪山庄”本身就是某人的幻想,或者是某个谎言。这样的作品虽然也可能具备很强的推理性,但是整个逻辑判断可能会受到不可思议现象的影响而出现偏差,故此类作品的悬疑性大于推理性,并且因为之前不会告诉读者或观众一切都是幻想的,所以其结局具有强逆转。
由于“暴风雪山庄”模式的封闭特性,所以无论是死者还是凶手都存在于登场的人物中,考虑到推理小说对于读者的公平性,大家可以放心的将那些可能存在的BOSS级人物忽略,因为这个召集所有人至此或是传说中的幽灵妖怪一定也是登场人物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如果一部作品的结局,凶手是从未出现过的一个人,那么读者摔书骂街也是正常的事。
从杀人事件的根本说起,有人死亡,无非是三种可能性——自杀、他杀、意外。这个观点同样适用于“暴风雪山庄”乃至其他推理小说。
a.死者是自杀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很难判断,因为即便是其余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也不能保证死者不是死于他人之手。当然也不排除凶手为了制造恐慌,想要从其他人嘴里得知某件事的真相而故意改变尸体的样子,将自杀伪装成他杀。
b.他杀是推理小说中最普遍的,凶手杀人的手法在此不多赘述,作为每篇小说的核心诡计,能否看穿就取决于读者的观察力和逻辑分析能力了。需要注意的是,凶手的身份和连续凶案之间关系并不一定是绝对或唯一的,单人作案和合谋都可能存在(凶手清楚自己的行为,作为主犯或从犯),包括“搭便车”①的杀人手法等等。甚至凶手可能是一个幻想出来的人,即所谓的多重人格(凶手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当然多重人格的最后结局必然还是这些人中的一个,而且这类小说多以第一人称来叙述,方便误导读者。凶手也可能在故事发展过程中“假死”,伪装成被人杀害或死于意外来摆脱自己的嫌疑,然后躲在暗处伺机杀害剩下的人。
c.意外致死,这个属于比较无赖的手段,因为如果夹杂在众多杀人事件里,这样的意外实在太容易被错误地理解为是凶手所为,或者索性就死了一个人,在众多的推理和猜忌下,最后说明其实是意外……这个对广大读者而言也确实是很大的意外了。
搭便车:第一个人是A杀的,而B趁机杀掉了第二个人,但A和B之间彼此并不知道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