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投资房产致富(45)

中国也是一样。现在北京、深圳、上海的购房者月供5000~6000元的很普遍。

设想二十多年前在中国,也就是上个世纪80年代要你和你的家庭每月支付5000~6000元,那可能要了你的命。

我还记得,中国第一家“涉外饭店”北京饭店,是因为70年代尼克松访华建造的,当时一天的房价为40元人民币,相当北京二级工一个月的工资。

我当时从部队刚专业,是二级工,月工资正好40元。

现在北京饭店房价涨了20倍,中国人的收入水平也涨了至少几十到几百倍。

而十五到二十年后,2020年左右,随着收入的增长和物价的攀升,5000~6000元的月供,对你和你的家庭来说,可能是一笔微不足道的小数目,甚至已经变得“不算钱”。

那么就算前面所说,你面临一个选择,是把你目前的积蓄,全款去买一处房产,还是只用少量头款,买同一处房,若干年之后,享受微不足道的“月供待遇”?

这里,你要记住,在绝大多数国家,月供数,以及确定它的贷款条件,包括利率,是由你和银行协议确定的,通常是不变的。而房租收入,是逐年增加的。

那么,你借用贷款买房,除了享受“未来”微不足道的月供“待遇”外,还能坐收多年不变并且相对日渐“缩小”的月供和逐年增加翻番的租金之间的差异收入。

从长远角度看,这和房价增长一样,是不可忽视的大利益。

我们前面谈到,十五到二十年的贷款,即使按较低的利率,也意味着多付不少房款。

但是考虑到收入和物价指数在十五到二十年内的成倍数上涨,即使多付,也是合算的。

当然,中国目前有一个问题:

银行不但国有,而且是垄断经营,所以和买房者签订的贷款协议,多是对银行单方有利的“浮动利率”,而且浮动不是随市场,或按你贷款时跟银行确定的不变的协议利率,而是由国家金融机构通过银行确定。

在中国许多银行的贷款协议书里,更有明确条款确定,利率调整是银行单方面确定的,你只能服从。

例如2005年—2007年间,国家几次调高贷款利率,不仅影响新贷款者,也调高前此贷款者的利率,而不论原合同利率是多少。但是即便这样,调整也是参照了国际一般的住房贷款利率,调高也有限。

而为了打压暴涨的房价,还可能对部分买房者,例如买第二套非自住房的投资者实行超高利率。这都是中国特有的政策性行为。

当然,2008年,国家为了“救市”,又下调利率或打折,让贷款购房户被动享受优惠。

随着中国银行业、房地产业市场化、规范化的发展,估计这些“特殊”情况将作为一些特殊历史阶段的权宜性措施,越来越少,因而对长远的投资行为和财务计划的影响,也将比较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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