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2月,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改革军官薪金制度的决定》,确定废除现行的军官薪金制度,取消军龄补助金,与国家行政干部的级别和薪金标准基本取得一致。该决定认为“军队现行的薪金标准,是全国现行的各类薪金标准中较高的一种,这是由于我军由供给制改为薪金制时,搬用了外国一些不好的经验所形成的。它同我军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优良传统不相适应,已带来一些不良影响”。“必须降低现行的军官薪金标准,改革军队的薪金制度。这样做,有利于防止修正主义的产生,有利于促进我军革命化建设,有利于保持和发扬我党我军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有利于更好地增强军政、军民之间和军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团结,有利于军队和地方干部的互相交流,有利于促进干部家属积极工作和参加生产劳动,有利于对子女的教育和革命接班人的培养”。
1965年2月18日,国防部正式通知:中央已批准取消军衔制度,正在办理法律手续,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授予和晋升军衔。
二、毛主席赞成“恢复到老红军的样子”
早在1964年3月,为了进一步研究和改进我军服装样式,根据总参谋长罗瑞卿大将的指示,成立了全军服装调查研究小组,由副总参谋长彭绍辉上将兼任组长,总后勤部副部长张池明中将、总参军务部部长苏静中将任副组长,吸收驻京单位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同时各军区、军种、兵种以司令部和后勤部为主组成本单位的服装调查研究小组,组织力量深入部队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然后综合研究,提出改进方案,要求于当年8月上报。
1964年11月23日,总后勤部上报《关于军服问题的报告》,提到军服颜色、布料的改革及呢礼服、呢大衣和士兵皮鞋停发等问题,经军委办公会议第二三二次会议讨论原则同意。这一报告,可以看作是65式军服改革的前奏。
1965年2月13日,贺龙元帅在听取副总参谋长彭绍辉上将、总后勤部部长邱会作中将、总后勤部副部长张池明中将等人关于军服改革问题汇报时,发表了重要意见,主要有:
士兵皮鞋今年已停发,那就不要再发了。有布鞋、解放鞋就很可以了。军官的皮鞋,我主张也不发。
校官、将军的呢子衣服,以后就不要发,大家都穿布衣服。现有的呢服当便衣穿。就是出席国庆、“五一”观礼,外事活动,也穿布衣服。
军服的布料,你们提出夏服用斜纹布,冬服用咔叽布,这两种布料都很好,就这样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