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计算的基础(2)

1.费用的分摊

机械设备等的购买价款,即对设备的投资,在计算利润时,要根据使用年限进行分摊。

这种折旧费用有点费解。通常,费用的发生指的是每月实际支付的货币数额,人工费、材料费都是这样。作为费用计入时,其支付必然已经发生。但是折旧费用却是个例外,其费用计算的时间与实际支付的时间并不一致。实际支付过程已在购买时完成(若是借款购置的话,支付时间是每月归还借款时。有关借款的问题,将在第4章涉及),之后,每年都计算一定的折旧费用,但不会再发生实际支付行为。这是折旧费用与其他费用的不同点。

2.价值逐年递减

尽管最初机械设备的价值是180万日元,但其价值平均每年会递减36万日元。该机械设备在会计账簿上作为固定资产进行记录,所记录的金额是最初的购买价格。随着设备的使用与折旧的计提,其账面价值逐渐减少,会计账面上反映的就是这种价值不断减少后的金额。

稍微专业一点解释的话,购买时计入固定资产,每年将折旧作为费用计入利润表,相应金额减少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3.购买价款的补偿

请考虑如下问题。

山本拉面店利用制面机每天生产面条300份,其中200份店内自用,余下的100份批发给附近的超市。每份面的制造成本是29日元。

① 这时,以每份50日元的价格每天卖给超市100份,则销售这100份能得到多少现金?

② 同样的例子,每份的卖价为29日元时,情况如何?

在①的情形下,如果以50日元销售的话,每份会有21日元的利润,100份就是2100日元。这就是可以得到的现金吗?如果这样,那么②的情形下不就是零吗?

其实并不是这样。因为折旧费用并不需要支付现金,所以相当于折旧费用的那部分实际上也是留在手里的钱。如下图所示:

也就是说,机器设备的购买价款以折旧的形式收回。卖出1份可以收回4日元,卖出100份就可以收回400日元。

只要不出现亏损,折旧部分就以现金的形式留在手中。折旧费用的第三个要点就是设备的购买价款通过销售而逐步收回。

换句话说,制面机变得越来越旧,其价值在不断减少,但每年都能收回相当于年折旧额的现金,只要公司为盈利状态,那么5年期满时,制面机的价值变为零,而已收回资金的累计数正好就是制面机当初的购买价款180万日元。从理论上来考虑,使用年限期满后制面机便不能再继续使用,此时可以利用收回的180万日元再去购买一台新的机器,这样经营得以继续进行。

为什么要采用折旧这种方法呢?

那么为什么需要进行折旧这样的处理呢?为什么机器设备的价款不是在购入时一次性计入费用呢?

如果是采用流水账或零星支出账方法计算的话,在购入时直接计入费用。

而公司会计采用计提折旧的理由是“为了平衡各会计期间的利润”。

例如,制面机能够使用5年,在购入时一次性作为费用计入当期,那么第1年就会出现大幅度的亏损,第2年到第5年又全是盈利。

既然使用的是同样的设备,又从事同样的经营活动,这样的考虑总觉得有些怪怪的。如果使用同样的设备,又从事相同的工作,那么就应该有相同的利润才是。因此,在会计上机械设备的购买价款等,如果使用期限是5年,那么就在5年内以折旧的形式进行分摊。

但是,在税法上根据机械设备种类的不同确定了相应的法定使用年限,如果实际使用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法定使用年限,那么每年的应税所得额就会减少,进而也就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企业都是按照法定的使用年限来计提折旧额。

固定费用的摊薄

这一章的又一个话题是生产越多,单位产品所负担的费用就会越少。为什么会这样呢?变动费用随着生产产品数量的增加而增加,而固定费用是不变的,那么随着生产量的增加,也就是说分摊基数越大,其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费用就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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