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大把烧钱(2)

两位创办人最终确定采取企业或原始设备生产(OEM)模式。也就是说,Google将为有兴趣提供更好的搜索结果的更大的网站提供服务。科德斯塔尼受命向大批早期的互联网公司推销这项服务。他发现这个任务非常艰巨,做成的生意少得可怜,甚至早期做成的红帽子软件公司的生意,收入只有区区2万美元。但科德斯塔尼的确成功地把网景变成了Google的合作伙伴,不过这笔生意并没有使年轻的公司盈利。

媒体对Google的报道常常会粉饰这个事实,不过实际的情况是,直到2001年初,公司一直没能制订出可行的赚钱计划。“(公司的董事们)都深切地关注公司的收入要从哪里来。”施雷姆说。“我们的确找不到生财之道。”莫里茨补充说,“曾经一度,一切看起来都岌岌可危。我们在大把烧钱,而企业不断拒绝我们,大笔的技术合作项目很难谈成。”

“1999年就要过去了,我们大量投入金钱,可是却看不到赚钱的路,大家都很担忧。”莫里茨接着说,“Google的好处在于同雅虎这样的庞然大物相比,它烧钱的速度明显慢得多。我们有足够的现金,但是每个月花掉的数十万美元都化做几缕轻烟,始终赚不到钱的情形已经足以令人不安了。”

在讲述Google摸到生财之道并到达荣誉顶峰的故事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另一家公司GoTocom的历史。因为当佩奇和布林还在苦苦挣扎,寻求把搜索变成一门赚钱的生意的时候,GoTocom的创办人比尔.格罗斯已经在搜索的土壤中播下了革命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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