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麦尼克虽然没有到过中国,但身为钟表匠的他,曾经为清朝皇帝(乾隆或嘉庆)制造过两座靠机械运动并装饰有士兵、乐师和鸟兽的音乐钟。
在渣甸初次来到广州的1802年,汤姆士?比尔是“普鲁士驻广州领事”,弗朗西斯的大儿子、26岁的查尔斯是“副领事”。1820年,查尔斯继汤姆士?比尔成为“普鲁士驻广州领事”,他的弟弟荷林华斯和丹尼尔分别为“副领事”和“秘书”。
1824年,在渣甸已经在广州商界打下根基之时,查尔斯生病回伦敦、荷林华斯从伦敦赶来接手相关事务期间,早已与麦尼克兄弟相熟的渣甸受托临时打理麦尼克行的事务。当回到伦敦的查尔斯去世后,1825年,荷林华斯邀请渣甸加入麦尼克行。渣甸二话没说,立即赴孟买了结相关事务,1826年正式作为麦尼克行合伙人,全力在广州发展。
1827年,急于退休返英的荷林华斯回国。随后,麦尼克行邀请从加尔各答回到广州的马地臣加入。前一年(1826)10月,马地臣的合伙人伊沙瑞在加尔各答去世,于是他前往加尔各答料理后事。1827年3月初,马地臣通知客户商行日常业务由其侄子央马地臣(Alexander Matheson)和另一名雇员处理,一般业务则由渣甸负责。9月,马地臣回到广州。也就是在这一年,马地臣在广州创办了英文报纸Canton Register(《广州纪事报》),除了刊登一些最新的消息和商情外,最大的特点便是刊登鸦片买卖价格。
1828年1月,马地臣正式加入麦尼克行。由于荷林华斯还是合伙人,因此行名未作改变,直到1832年6月30日麦尼克家族的事务处理完毕,麦尼克行关门大吉。次日,渣甸和马地臣作为合伙人,以渣甸?马地臣行之名,在广州重新开张。
在渣甸?马地臣行开张之前,渣甸特意租了十三行中的东生行义和馆。每年租银6 500元,3年为期,期满再签。将“深陆大进”的东生行义和馆租给渣甸,也因此时已经破产的东生行欠渣甸银6.5万元,现由其他行代为清还。从怡和洋行档案中保留的《义和馆租约》中我们看到,由十三行中的同孚行、怡和行、广利行等9个商行“会馆公立”的租约,签于道光十二年(1832)三月。租约商定:馆内瓦面墙壁破烂、楼阁门扇被白蚁食烂,以及馆内门扇三年油漆一次,均由会馆负责,墙壁及上盖每年的粉刷,则由渣甸自理。租约同时强调:“自租之后,不得携带夷妇在馆内居住,又不得囤贮违禁货物,如违,会馆立即取回,毋得异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