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游移不定的徘徊中,马地臣等鸦片商发现,伶仃洋其实是个非常理想的鸦片走私基地。因为广东政府将伶仃洋视为“外洋”,所以在这里可以逃脱中国政府的管制。这里也不受东印度公司驻广州大班的管制,更不受澳门葡萄牙当局的牵制。此外,也不用交纳任何关税。即使偶有中国官府的巡船到来,他们所勒索的“规费”,也比在澳门或黄埔的要少。
位于广东珠江口的伶仃洋,也称零丁洋,东北距虎门炮台约40公里,西南距澳门约32公里,是外国船只进入珠江内河的必经之地。按理说,它在中国律令的管辖范围之内,但实际上却如马地臣所言:“有关它可能受中国官吏钳制,我们认为根本是多虑,唯一的危险就是有组织的海盗……但珠江已多年不见海盗踪迹。”
一般而言,按当时广州外贸管理规则,外国商船到达伶仃洋时,须在此等待中国引水的到来。引水对外船进行必要检查后,往澳门同知处为外船办理进入虎门的准照,然后官府再指派带领外船进入内河的引水,前往广州黄埔。因护航等各种原因来到中国的外国军舰,按规定不得进入内河,只能停泊在伶仃洋及其附近洋面。除这些正常的停泊,伶仃洋及其附近水域,实际上长期以来也是来华进行非法活动的外船出没和逗留的地区。
随着西方各种来华船只不断增加,伶仃洋作为外船重要锚地的作用日显重要,停泊外船的数量也愈来愈多。到1819年,“已成为船运正常的集合场所,尤其在冬季期间,它是大的碇泊所,可以遮蔽盛吹的东北季候风,战舰不在穿鼻,便在伶仃,而商船则碇泊此处,将所有非法货物卸下”。到1820年,各种外船在伶仃的停泊,已水到渠成地为建立鸦片趸船的停泊站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