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甸来到这里时,东印度公司每年以巨额租金租下的带有花园的新英国馆,其面积是其他商馆的两倍,内部设施也是所有商馆中最全最好的。
一些十三行行商的行号与夷馆彼此靠近,便于迅速办理交易事务。用19世纪20年代开始在这里做过十几年生意的美国商人亨特(William C Hunter)的话说,“这样办交易是最愉快不过的,各项手续都十分容易和方便”。
一般情况下,夷馆里的外商生活比在伦敦还要安全,因为广州的官方对他们保护有加,专门有人维持治安,同时在处理外商与当地商人和民众的纠纷时往往迁就他们一方。外商做起生意来也颇有安全感,因为没有谁比广州的十三行行商更讲诚信了。威廉?C?亨特著,冯树铁译:广州“番鬼”录。广东人民出版社,广州,1993,19、56页。1830年英国下议院关于对华贸易审查委员会会议中,几乎所有出席的证人都认为,在广州做生意比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加方便和容易。行商的诚实和商业道德在伦敦的街谈巷议中、在孟买的生意场上有口皆碑,书面的契约甚至有时都不需要,而只需口说为凭。
但是有些规定,却让他们感到困惑,甚至愤怒。比如,他们不能随便进城,最多只能爬上城墙偷偷地向城里张望;有事需要解决时不能直接投书给当地政府,更别说与官员见面会谈,“禀帖”只能通过十三行行商转递;一个月里,只有初三和十八两天,可以往游夷馆对岸的海幢寺和陈家花园,但日落即须返回,不准饮酒滋事,也不得与当地百姓聚谈密斟;不能享受当时的高级交通工具――轿子,因为在讲究等级的中国,这些外商没有资格享受清朝官员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