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渣甸:18岁出门远行(2)

01渣甸:18岁出门远行

1802年3月15日,刚满18岁的渣甸与东印度公司本书中提到的东印度公司,均指英国东印度公司。签下一张预支双月薪水为5英镑的收据,他已下定决心随东印度公司特许的中印贸易船前往东方展开他的未知人生。就在两个星期前,出生在苏格兰南部邓弗里斯郡(Dumfriesshire)的渣甸,拿到了爱丁堡医学院的毕业文凭。随后他只身前往伦敦,通过关系,在一艘10年前便已开始远航中印线路的“布鲁斯威克号”(Brunswick)帆船上,谋到了一个船医助手的职位。罗伯?布雷克著,张青译:怡和洋行,时报文化出版公司,台北,2001,29页。

9岁丧父后靠哥哥资助完成学业的渣甸,之所以选择在孤帆远影的航船上开始其职业生涯,其中的一个背景,或许正如当时苏格兰的一句名言所说:“苏格兰人唯一的康庄大道,是通往伦敦的途径。”靠着经商,苏格兰人敲开了通向世界的大门。在东方,拥有政府专利特许状的东印度公司,则是多数想前往东方获取巨额财富的英国人的理想选择。事实上,在印度的孟买和加尔各答,和在当时的中国广州一样,到处活跃着对外拓展的苏格兰人――不管是军人还是商人,无论是传教士还是船长。

船医助手算不上收入丰厚,但一旦搭上东印度公司的大帆船,便蕴涵了大好机会。渣甸或许已经听说过,随船来往于清朝的广州,职员的工资并不是关键所在,特许夹带的私货才是真正收入的来源。东印度公司贸易船上的船长、船员、船医、船医助手,均可按等级带上若干吨位的私货获利自肥,这已是公开的秘密和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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