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碳关税”引来平地一声惊雷(2)

仅从纯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自由贸易可以提供更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可以促进世界各国人民的商品流通,加强竞争,使消费者购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增加全人类的福祉。但贸易自由化毕竟是理想状态,人们毕竟生存在现实之中。当某一国家的商品如潮水般涌过来的时候,该国人民可能享受更廉价的商品,但可能让本国企业破产,工人失业,社会动荡,自由贸易对本国的益处可能远远低于受到的伤害。

整部世界贸易发展史,就是世界各国与贸?壁垒进行长期斗争的历史,否则就不可能有今天繁荣的世界经济,全球化为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长期繁荣出了不少力。

有了自由贸易,可以让美国人安心地造波音飞机,而让中国人安心地生产裤子,不然只有让中国再埋头苦干几十年,延缓中国人坐飞机的机会,另外美国人民也得干脏活,搞得全世界都不和谐。

但表面的繁荣背后,仍是暗潮汹涌,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保护一直进行着长期而艰苦卓绝的斗争。

人类对自由贸易有强烈的向往,但也必然和现实发生激烈的冲突。因此我们必须保持贸易自由化与国家经济主权之间有一种弹性的均衡,都玩闭关锁国,对经济发展是很大的伤害,而如果完全开放,那又可能得不偿失,两个极端都走不得。

因此,现行的各种国际贸易条款,完全不像一个自由恋爱的夫妻,而是拉郎配,它的内部有两种完全相反的力量在进行较量与冲突,为了让脸面上好看,夫妻出入都是成双成对的,但这一直难以掩饰他们之间的貌合神离与同床异梦。

没有办法,强调贸易自由化的关贸总协定与WTO的众多条款中,都有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共同构成进口国在遇到国外产品大量入侵时的救急措施。

翻开美国的历史,其实我们发现贸易保护在美国这个自由的国度其实是家常便饭。

在美国的众多贸易保护措施中,有一个鼎鼎大名的“201条款”,它来头可不小,中国及很多国家都有栽在这个条款上的经历,其杀伤力惊人。

美国的“201条款”,也就是美国的贸易保障措施条款,它是美国《贸易法》(1974)第2251节至2254节的内容。根据“201条款”规定,如果某物品正以如此增加的数量进入美国,以致成为对生产与进口物品相同或直接竞争物品的国内生产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的实质原因得到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定,即可以采取贸易保障措施。

说起来有些绕吧,法律条文讲究严谨,不然会有人钻漏洞。

但这个法律条文本身就漏洞多多,不过这可以保证美国的国会议员在进行贸易保护时信手拈来,像一个超大的帽子,扣在任何人头上都可以,只要看不顺眼。

00005明眼人都看到美国的“201条款”与国际法是抵触和违背的,如关贸总协定1994年第19条。而关贸总协定是美国总统签字后生效的,也经过了美国国会的批准,美国人没有理由玩两手准备啊。

和反倾销、反补贴相比,美国的这个“201条款”使用起来更灵活,“201条款”不要求调查出口国是否进行了不公平的贸易活动。但是它要求对国内行业是否受到损害进行深入的调查,要求损害必须是实质性的,而且进口增多是导致损害的实质性原因。

美国的“201条款”也不是百战百胜,还曾经几次铩羽而归,如1999年,美国启动 “201条款”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口羊肉实施“保护”措施,大幅度提高关税,结果笑到最后的却是对方。2001年,美国启动“201条款”对欧盟产品实施保障措施,再次败诉。

虽然美国有多次败诉,但美国对推行单边主义政策,以维护和扩大其既得?经济霸权这个既定方针毫无改弦易辙之意,死猪不怕开水烫,你又能把我咋的。

国际法对一个主权国家并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美国毕竟是世界头号强权,有谁能扛着枪去要求美国人民履行义务与承诺呢?

说到这里,不由感慨一番。

与老奸巨猾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中国人有时可能太善良。中国入世之初,上到中央政府,下到许多权威学者,多倡导按照入世承诺,依据WTO法规对国内外贸立法进行全面的废、改、立,甚至有人提出“法律全球化”这一吸引眼球的东西出来。

? 美国有“201条款”,欧盟有“3285/94号条例”,相比较,两者谁更无赖。其立法精神是对未详尽条款保留较大的自由仲裁权,为各种未考虑到的不可测因素提供国内的立法依据。

这种“粗中有细,细中有粗”的技法被欧美人玩得非常纯熟,而很多中国人却是邯郸学步,光去搞与世界接轨,把接轨的目的,尽最大可能保障中国的利益这一条给忘记了。

按理说,美国经济有反倾销、反补贴及“201条款”,构成了一个铁三角保驾护航,再加上强大的军事实力,谁还能把美国怎么样呢,何必整出什么新花样。

感?美国不是省油的灯,凡事都要求用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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