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顾村言的散文,常常让我想起汪曾祺。
我喜欢小东西。人在艺术上往往有偏见,有癖好,我的癖好说直白了,就是小东西比大东西好。在卢浮宫看到久仰的卢本斯那些煌煌大作,不免失望,倒是他那些小画,特别是一些小草图,皆率意之作,让我喜欢极了,竟至舍不得移步。一九八六年在汉堡艺术馆看到克里的《金鱼》,发现这幅画比我想象的小得多,不过一张小学生课桌那么大小,真是喜上心头,当时那种莫名的喜悦,至今还小心地雪藏在心里,新鲜如昨。读文学作品也一样,要是全依我的兴趣,我更偏爱小作品。拿俄罗斯作家来说,虽然陀思妥耶夫斯基让我心向往之,但如果一定让我选出最喜欢的小说,我要选的是普希金的《拜尔金小说集》,集中的《暴风雪》、《驿站长》诸篇,是几颗温润晶莹的珍珠,收在所谓“西方文学”的盒子里,那真是腌了它。回过头说中国东西,也一样。游山水,不必登高,山深忽逢小寺,那是最高兴的事,而平生所遇诸寺,又独喜乐山乌尤。如果不是真山真水,只论画中林木丘壑,我偏爱宋人册页;至于唐诗,不用说,酷爱绝句,读词则往往舍长调而只取小词。当然,什么都有例外,譬如《红楼梦》,那肯定是大作品,曹雪芹又肯定是天下第一大作家,可我从没有嫌他们大,大又如何?——事情一涉及到人的性情爱好,其实没有一定道理可讲。
我常常想,我对汪曾祺写作的热爱,是不是和自己这种倾心小东西的偏执有关?虽然在《汪曾祺与现代汉语写作》一文里,我是把汪曾祺写作的意义放在了现代汉语的形成和发展这么一个大背景里给予评价,认为不管这位谦虚的老头儿怎么低调,他对现代汉语发展的贡献决不能低估,我们就是给了再高的评价,也绝不过分。但是,每次拿起老头儿的文字捧读,并且每次都有一种温暖的感动在心里油然而生的时候,我常怀疑,我对他的文字的偏爱,或许和这位作家对生活中小东西、小事情的偏爱有关?记得是一九八六年末,我和林斤澜商量,每期《北京文学》的封二的版面,都刊发一些不咸不淡的画作,太可惜了,为什么不请汪曾祺把这版面占住,每期都写一篇有关衣食住行的小散文?不用多说,林斤澜自然马上赞成这个主意,并且立刻去和老头儿商量——他们是挚友,一对酒中的散仙,哪有不成的道理?于是,自一九八七年始,刊物的封二改为汪曾祺的专栏,栏目名字叫做“草木闲篇”。我已经记不得这名字,到底是汪曾祺取的,还是林斤澜取的,多半是两个好朋友一起商量定下的。我记得清楚的是,从那以后,每期新刊物到手,我都是怀着怎样急迫的心情翻开封页,到封二去读一篇还散发着油墨香气的可爱文字。为作纪念,我愿意把一九八七年“草木闲篇”的十一篇文字的篇名列举如下:《云南茶话》、《张大千和毕加索》、《栈》、《杜甫草堂 三苏祠 升庵祠》、《苏三、宋士杰和穆桂英》、《吴三桂》、《玉簪》、《夏天的昆虫》、《从桂林山水说道电视连续剧红楼梦》、《鳜鱼》、《锒铛》。这些文字除《玉簪》一篇外,后来都收入到汪曾祺亲自编选的《蒲桥集》里。这多少让我有点骄傲,因为这些美丽的文字的出生和自己有那么一点关系。
在《蒲桥集》的自序里,汪曾祺开篇就说:“我写散文,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不过我以为写任何形式的文学,都得首先把散文写好。因此陆陆续续写了一些。”每读这几行字,总有点遗憾,如果我早听见他这想法,一定会向老头儿直言:干吗搂草打兔子啊,写散文才是正经啊。不过,多半这是老头儿自谦,因为在这篇序文第二段的结尾,他又说了这样的意见:“其实,如果一个国家的散文不兴旺,很难说这个国家的文学有了真正的兴旺,散文如同布帛麦菽,是不可须臾离开的。”这话我完全赞同,特别是在今天,当我们静下心回顾近二十年文学发展的时候,汪曾祺这意见就显得格外中肯。近几年,由于报纸副刊和网络空间的发达,散文写作突然兴盛,简直可以用“热闹”来形容,这让我想起汪曾祺怎么形容他家后院的一株紫薇:“一个枝子上有很多朵花。一棵树上有数不清的枝子。真是乱。乱红成阵。乱成一团。简直像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放开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乱嚷嚷。”这热闹程度可以说中国的散文历史上从未有过。但是,每当我在这深红浅红里游览搜寻的时候,心里总有一种不满足,老是觉得缺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