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梅汝莉——对传统孝道现代价值的思考

“国学热”的出现,是孝道教育升温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倡导孝道的动机却各有侧重:有人认为孝是人伦之始,是中国人传统美德和中国传统文化中最突出的特色,应当加以弘扬;有人则出于对当前种种不孝敬老人现象的义愤,企盼提倡孝道来呼唤人们的良知;有的人则是因为老龄化社会正在向我们走来,希望借助孝道来解决这一社会难题……

但是,历史已经离开产生孝道的农业社会越来越远了,仅凭社会直觉性的感悟倡导孝道,是难以使这个曾经独步天下的中华文明之果,重新焕发生机的。我们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高度,对孝道进行严肃的科学研究,促进我国传统孝道向现代转换,赋予它鲜活的时代精神,使孝道教育能够“推得开”、“行得通”,从而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

正鉴于此,我开始主持撰写有关孝道教育的书籍。近日,收到了何庆良博士用泪水与真情写成的《孝心不能等待》一书,并且阅读了部分读者对该书动情的评说,又获悉该书即将再版……我国广大民众人文精神的复归,使我这个几十年来长期从事传统文化研究的教育工作者深受感动,进一步认识到研究传统孝道的必要性。

那么,我国传统孝道的精髓是什么呢?

从“孝”的源头可知,它是理顺家庭人际关系的产物。孝道最初着眼于理顺“长幼”关系,何庆良博士对“孝”字的理解是对的。我借助著名金甲文专家康殷的研究,证实他个人理解的正确性①。金文和甲骨文的“孝”字均由两部分组成,上部是“■”字,是甲骨文的偏旁,写作■或■,其图形大致是■。“■”字,也是金文的偏旁,写作■或■。甲骨文和金文都描绘的是这样一个老人的形象■:“头发松白,体态龙钟,伸手扶杖或儿童”。“孝”字的下部为“子”字,甲骨文写作■、■、■或■,金文写作■、■或■。甲骨文和金文都描绘了这样一个小孩的形象:■,这个“子”字不仅表示婴儿,也“代表少年人形”。康殷考释,金文中的“孝”字写作■或■,“像‘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用扶侍老人行走之形以表示「孝」”,他还绘图展示“孝”字:■。康殷的考释,从“孝”字的源流上告诉人们,“孝”作为伦理观,表述了晚辈与长辈的人伦关系,这是毋庸置疑的。而且,金文的“孝”字,还凸现了行孝的情态:老年人弯腰驼背、体弱力衰,而下面的“子”则着力支撑着老人。从“孝”字的结构还可知,“子”还受着“老”者的呵护与引领。“老”与“子”合一,便赋予“孝”包含的是血缘亲情的长幼关系,显示“孝”是人类延续最直接的传承关系:老一辈培育着后代,后代子孙承接着前辈,一路前行。这种人际关系,是有家庭之后才确立的,所以人们说,有家,才有“孝”。“孝”隶属于家庭伦理,理顺这一人伦关系,家庭才能和睦,人类的繁衍才能够得到保障。

在中国古代,人们深刻认识到老者掌握着前人的智慧与经验,敬重老者就是尊重前世文明,因而“老”字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体系中,长期以来都是尊敬词。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的传统美德,也是历史上形成的良风美俗,促进了中华文明的有效传承延续。足见,孝道教育正是保证恩格斯所关注的“人类自身的生产”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传统孝道支撑了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构建。中国的孝道教育还体现了恩格斯关于“社会制度”“受家庭发展阶段制约”的思想,这表现在中国封建社会曾借助孝道,促进社会伦理和政治制度的建设上。以家族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础,其政治体制却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以家族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形同散沙,而中央集权制却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如何使二者能够有机结合,这是保证中国封建社会巩固和发展最为棘手的一大难题。经秦汉之际学术思想的大融合,按照儒家的学说,可以循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次序,理顺国家政权和家族性个体农业生产者之间的关系。有人说儒家主张的“这种宗法制度用血缘亲属的网络把一些散慢的个体家族凝聚成为组织严密的宗法共同体,不仅不受人口迁徙流动的影响,而且具有顽强的再生性的功能,可以凭借人类的自然增殖在任何地区建立起来。”①也就是说,儒家以孝道为中心的家庭伦理思想,能够将形同散沙般的个体经济整合成为支撑中央集权制的有效社会基础,统治者可以采用“移孝作忠”的理念,建立由王权直接掌控的官僚机构,致使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具有“超稳定”的特性。

不难看出,家庭伦理与社会制度建设的内在联系,中国封建社会提出“以孝治天下”的政策,是与其经济和政治建设的需要密不可分的。足见孝道教育在我国古代倍受重视,绝非偶然,它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故而,我们绝不能简单地将孝道教育视为孤立于社会之外的个人修养。家庭伦理,与社会制度永远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告诫我们,在社会急剧变革的时期,家庭伦理的建设,必须纳入我们治国方略的视野之中。

从家庭伦理拓展为社会博爱。儒家的伦理道德教育,保存了一些从原始社会沿袭下来的良好道德传统,比如敬老慈幼等。这种传统与历史上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密切结合,对于形成我国人民独特的生活方式和良风美俗,有着重大的影响。

就社会伦理建设而言,孔子曾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①孔子的弟子有子更明确地重申孔子的思想,指出:“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与?”②儒家学者确立了孝道教育的基础地位,认为它是培养完美人格的人的根本。当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在影响儿童成长的诸多社会因素中,家庭因素显然是最重要的。它是儿童社会联系中出现最早和持续最久的一种,而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又是居于核心地位的一种主要的家庭关系。亲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情感关系将会影响到儿童对以后社会关系的期望和反应。中国古人认为孝是“德之本”、是教育起源之一的思想是正确的。

后来,孟子又发展了孔子的推己及人之道,将孝行由家庭伦理推广到社会,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③的著名观念,大大强化了孝道的博爱精神。《礼记·礼运》篇,还根据孔孟倡导的理念,描绘了人类社会的理想蓝图——大同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奉行的是“天下为公”的原则,具体体现为:“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孝道的博爱思想,经过历代儒家学者的发展,终于使中国的孝道教育具有了开放性的特点,如下图所示:

我国古代以孝道为中心,并不断延伸家庭伦理的思想,逐渐构成了一个覆盖整个社会伦理关系的结构体系,对中华民族礼仪之邦的建成,有着积极的贡献。它不仅具有社会教化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约束统治者道德行为的作用。例如,《孝经》认为自天子以至庶民,都应当遵循孝道,而且,还应根据各自的社会地位不同,权力的大小,所实施的孝行也应有所区别。

传统孝道创建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秩序文化”。经过汉代加工发展了的孝道,是伦理政治化和政治伦理化的典型。无论从理顺人际伦理关系的角度,还是从建立政治等级制度的角度分析,中国传统的孝道,都体现了“秩序文化”的特点。

作为“秩序文化”的传统孝道,倡导人伦关系应当具有“相互对待”的特性。例如“父慈子孝”的观念,就是“相互对待”的孝道观,它既要求父母应有仁慈之心善待子女,又要求子女应有孝敬之情侍奉父母。应当指出,家庭伦理关系,例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者长幼之间,都具有不对称性。一般来说,在子女处于养育期时,相对于父母而言,他们属于“弱势群体”;当父母年老体弱之后,相对子女而言,他们又成了“弱势群体”。只有各司其责,各尽其能,才是合理的、具有民主精神的孝道观,否则就会造成家长专制,抑或虐待老人等问题,从而扭曲了孝道的本质。我国古代著名家庭教育家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明确指出:“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他将父母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威严而有慈”,视为教育好子女的前提,这是很有见地的。中国的传统孝道认为,任何人在社会上都有特定的角色地位,不同的人在孝道中,应承担不同的义务。这种思路对于建立新型的社会秩序和道德文明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承认,传统孝道教育其所以在中国古代产生过强大的影响力,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它适应了家族宗法制小农经济的需要。历史已经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它依托的社会基础业已丧失。即使在当时具有民主精神的内容,在今天也不一定能够全部接受照搬。这就需要我们站在现代社会发展的立场上,对其重新进行审视。近年来人们自发开展孝道教育的实践,促使我们进一步探讨了它包含的合理内核,以及它对我们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宝贵启示。现简述如下。

(一)孝道教育呼唤人性复归

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①

所谓“人性”,它是与“兽性”、“野性”相对的概念。我们当下倡导人性化,旨在引领整个社会远离野蛮愚昧,开创和谐高尚的现代文明。我国古代儒家似乎深谙这一道理,他们在构建伦理道德教育体系时,几乎都根据“人兽之别”提出自己的主张。孝道观念的产生,恰恰体现了人与动物的明显区别。

马克思主义多方论述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就生命活动而言,曾深刻指出:“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①。这一论述对我们理解孝道的人性化特征有着直接的启示:众所周知,“孝”的观念,来源于人类最基本的生命活动——生命的产生和延续。中国千百年来民间流传一句俗语,即“生我者父母”,道出了是父母给予了自己生命这一最朴素的事实,作为获得此恩泽的后人,理应知恩怀德回报先人,“孝”的观念便由此产生。所以,“孝道”是中国先民对人生命活动自觉意识的体现。动物都有生命活动,不过是一种本能,而有了孝道观念的古人,却常常用来证明行孝也是动物的天性,是符合天地自然之道,为孝道寻找到了理论依据。所谓“慈乌有反哺之恩; 羔羊有跪乳之义”,告诫人们如果不行孝,那就不如畜牲了,不配成为天地中的一员。其实,这是人对生物本能所作的“孝行”诠释,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孝道观念的确是人类对生命活动的觉醒。我国古代孝道观念的创立,从人类思维发展的角度而论,又一次反映了中华文明的早熟。为了提倡孝道,古人明言:“知为人子者,然后可以为人”,意思是说懂得自己作为“人子”应尽的孝道,那才谈得上是一个真正的人,才算是一个具有人性的人。中国古人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最为重要的不仅在生理上,更在心智上,只有具有人特有的社会意识和情感,才算真正区别于禽兽,具有人性了。因此,能不能理解孝道,实施孝道,便成为衡量一个人人性天良的标尺。

(二)倡导孝道,催生“生命教育”

《孝经》记载孔子所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①,直接将孝道的发端(“孝之始也”),与人的生命体的产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相联系,告诫弟子们要珍惜生命。这是我国古人实施孝道的重要内容,在当前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据辽宁省青少年研究会调查则显示,约有2/3的中学生在抗挫折、适应社会能力方面不及格,面对挫折、困难,不知如何解决,甚至产生厌世、轻生的念头②。

有位学者说,“生,是偶然的;死,是必然的。” 我们应当教育学生珍惜造化只赐予每个人仅有一次的生命,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生命,需要意义的支撑,没有意义支撑的生命,就是无根的浮萍。人民教育家陶行知曾经写过一首《自勉并勉同志》③的诗:

人生天地间,各自有禀赋;

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

多少白发翁,蹉跎悔歧路。

寄语少年人,莫将少年误。

“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这是珍惜生命者的共同理想与抱负。

我们倡导孝道应当教育人们既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不可无视生命的价值,践踏生灵。弘扬孝道教育,应与生命教育相联系,将生与死讲透,借以唤起人性的良知,使全社会都形成珍爱一切生命的共识。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夺去了数万人的生命,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命的奇迹。我国政府不惜一切代价拯救每一个生命的举措,我国军民万众一心拼死从死神手中夺回每一个生命的事迹,以巨大的震撼力净化着中华民族的心灵。

灾难使人们顿悟了生命的珍贵!

我们先祖在传统孝道中倡导珍重生命的教育,在21世纪初年的中华大地开始变成现实。虽然我们承受着巨大的伤痛,但是,我们却接受了一次亘古未有的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深刻教育。

我们期盼在推行现代孝道教育的同时,能够培育出一大批“生命卫士”!

(三)孝道必须情理相融

传统孝道具有情理相融的特点,这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指人的理性与感情的融合;其二,是指“法理”与“人情”的融合。

理性与情感结合。孝道教育中的情理相融,可以有效抵制社会功利思想对人们道德的侵蚀作用。功利心往往会泯灭人的善良天性,儒家提出了“慎终追远,民德归厚”①的主张,以求孝道教育能够克服功利心的干扰,养护人性的理智与情感。当代史学家钱穆指出“慎终”和“追远”都是礼制,是古代先贤追念祖先功德的理性认识,儒家其所以要倡导这种礼制更有其深意在:“儒家不提倡宗教信仰,亦不主张死后有灵魂之存在,然极重丧祭之礼”②,因为这种礼仪能够表达人们对于死和生的一种纯真感情,体现孔子所倡导的仁心与仁道。钱穆认为,孔门经常用孝道教育来“导达人类之仁心”。这种丧祭之礼,对死者不可能有实利可得,对于生者也不可能获得任何酬报,这种礼仪活动有可能“超于功利计较之外”。如果对死者尚有怀念的仁心,可以推想,对于生人当然就更不会违背仁德了,充分肯定了儒家孝道教育注重培育人类仁德情感的旨意(至于今人借丧葬摆阔、散布迷信思想等,则与原始儒家的初衷大相径庭)。事实上,情感是人性的重要体现。儒家极端重视真情实感的教育作用,这是儒家教育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宋代著名儒家学者、教育家陆九渊,曾经为丧祭礼制赋诗道:“墟墓兴哀宗庙钦,斯人千古不磨心。”意思是说,人们面对埋葬先人的坟墓所涌动的深沉哀痛,以及在宗庙中所表现的对先祖真诚的崇敬之情,这是人类最为珍贵的、绵延千古不曾泯灭的良心啊!

《论语·为政》篇记载:“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告诫弟子子游说,没有对父母一片敬爱之心,与人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呀?表明供养只是功利的,敬爱才是情义的,而情义无价!儒家倡导的孝道,具有情与理相融的特点,有助于使儿童尽早地理解爱,学会爱。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功利主义对人的侵蚀,净化人们的心灵。

根据孝道情理相融的特点,自古以来,有识之士都重视发挥其“传递爱”的作用,倡导推己及人,唤醒民众内心骨肉深情的天性,致使民心归于厚道,将爱心从家庭内部传递到整个社会,使社会风气充满温馨。1935年上海联华影业公司拍摄了电影《天伦》,通过一个家庭悲欢离合的故事,提倡将一己、一家的爱推广及于全人类。由著名音乐家黄自谱曲的主题歌——《天伦歌》,讴歌了中国古代圣贤所推崇的大同博爱思想。歌中唱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舍己为人无薄厚。浩浩江水,霭霭白云,庄严宇宙亘古存。大同博爱,共享天伦。”弘扬了传统孝道由个人亲情达于大同博爱、实现人类共享天伦之乐的美好理想。这首歌曲,曾经感动过几代学子,昭显了传统孝道思想情理相融的感人魅力。

法理与人情结合。《论语》记载,“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①意思是说,子女侍奉父母,一旦发现父母有过失,应当委婉地劝谏,把自己的意见表达清楚,如果父母不听,还应当照常恭敬,不要违逆,等待机会再劝谏,虽然如此操劳忧心,也不要对父母有所怨恨。孔子的这段教诲,是孝道中法理与人情相兼容的一则典型。父母有过失,按照法理当立即处置。做子女的,应当遵从法理,不要使父母触犯法规,所以负有劝谏的义务。但是,伦理关系,不同于法理关系,做子女的不是直接的执法人员,他们与父母还有亲情在,因此,采取的方式就不同于执法那般强硬,而应委婉,且有耐心,既不要使父母犯法,又不要伤害人伦感情,使自己陷于不孝,故而,需要“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就是孝道中法理与人情相融的体现。这种做法,往往能够使犯有错误的父母心服口服,起到仅用法理收不到的效果,而且,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回想奉行“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时期,曾经发生过多少子女与父母决裂的惨痛事例,使整个社会陷入“情感危机”,人们备受“人性创伤”,至今仍然令人痛心疾首。孝道教育中法理与人情相融的思维方式,应当说,恰恰是我们走出“阶级斗争”为纲的阴影、创造和谐社会所需要的“新”思维。

(四)行孝要求知行合一

传统孝道教育知行合一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它与礼制的结合上。中国古代的“礼”,既包括礼义,又包括礼仪。也就是说,既要求人们提高对礼的认识,还要求躬行践履。孝道教育欲想提高人们的认识、发挥其情理交融的特点,达到入人心、动人情的作用,就必须借助通行于整个社会的孝道礼制、礼俗,使孝道教育的推行具有“知行合一”的载体。

中国古代的养老敬老制度。孝道教育的“知行合一”原则,是有制度保障的。据我国古代儒家经典记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建立了养老的制度。秦汉以后,建立了封建的中央集权君主制度,封建王朝在敬老、养老问题上,直接继承了周代以来的传统。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设置三老、五更之官以养老;对年老及退休的官员在政治上生活上予以优待;对全国庶民百姓中的老年人在政策上时有照顾的规定。历代统治者的目的都是希望借助敬老养老,来推行孝悌之道,使国家和社会秩序得到稳定,同时也是对举国臣民百姓实行的道德教育,用以激励风纪,培植良风美俗。

中国大致从周代开始,就建立了官员退休养老制度。退休称为“致仕”、“致事”、“致政”,意思是指把职务交还给国家。古代官员退休的年龄通常在70岁,他们退休后,可以颐养天年,这是一种社会性的养老措施。特别值得提出的是,众多统治者认识到,许多退休的官员,多是学识渊博、有丰富从政经验的有识之士,有些老年大臣对国家曾经作出过贡献,是具有威望的国之元老。因此,历代帝王对老年官员在政治上多表示敬重,在生活上也多给予关怀和照顾。另外,历代封建朝廷还对全国庶民百姓中的老人,也建有养老制度,称为养“庶老”。那是指“民中贤者”,先由乡负责养老,进而“养于学”,让他们直接培养官府的“接班人”。把养国老与养庶老区别对待,这是封建礼制有等差的表现。但养老的精神是一致的。康乾之世,还有轰动朝野的“千叟宴”,乾隆登位50年举行的“千叟宴”,预宴的老人有3900余人之多,有效培育了社会敬老的浓郁民风。

历代统治者十分重视民间的孝行,开展了旌表孝行的活动,例如命名“孝子村”“孝子庄”之类美名,给以政治荣誉。还有旌表门闾的举措,即孝子所在的屋门外高树起乌头门阙的标志,使人们望见便会产生景仰企慕之情。

中国古代的敬老习俗。孝道教育“知行合一”的另一个载体,就是敬老习俗的倡导和培养。中国古代对家庭中敬老、养老的孝行,史书中记载不绝,传之后世,促进了敬老习俗的形成。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一些形式:第一是“养则致其乐”。它要求子女不仅要好衣好食供养老人,还要承欢膝下,使他们舒心欢乐。让老人舒心,在奉养上应当尽心尽力,但不须追求奢华。古人传有“菽水承欢”的成语,出自《礼记·檀弓》,该书记载孔子对子路说:“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意思是说尽力了,心意到了,即使吃豆饭喝水浆也是孝。表彰了生活清苦、却能孝养父母的孝行。第二是“病则致其忧”。人生到了老年、心血既衰,各种疾病随之而来,因此,对父母应尽心照料、护理。第三是建立敬老尊长的礼俗。第四是“寿礼企福”。例如《小雅·天保》曾记载:“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后人则演变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等等吉言,为老人祈福。第五是在言行举止上的孝敬礼貌。例如,“晨昏定省”,要向父母请安。再如,要求待父母食而后食,待父母寝而后寝。有事出门,必须先告父母,得到允许才出家门。听父母教诲时态度要恭敬,回答父母的问询时要认真,等等。

孝敬老人的礼制和礼俗,代代相传,致使孝道诚于心并形于外,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

(五)行孝要有智愚之分

封建统治者曾经利用“孝道”来推行封建专制主义,制定了“三纲”,其中一纲就是“父为子纲”,并衍生出所谓“父叫子亡,子不敢不亡”的谬论。他们还在《二十四孝图》中表彰过“郭巨埋儿”这样惨无人道的事情。这些就是人们所说的“愚孝”。它是“愚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移孝作忠”的口号下,“愚孝”往往和“愚忠”联姻,以温情脉脉的绮罗,掩盖血淋淋的压迫。近现代思想家们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头,为推翻封建专制主义,猛烈抨击封建礼教,特别是封建主义的家庭伦理,有的人甚至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很长一段时间,人们不仅不敢倡导孝道,甚至认为孔子就是“愚孝”和“愚忠”的代表。其实,恰恰是孔子倡导行孝应当有智慧,反对“愚孝”,并向弟子们阐述了孝道的“智愚之别”。

孔子倡导孝道智慧。《孔子家语·六本》记载了了孔子对“曾参耘瓜”行孝的贬斥和对上古时期舜孝行传说的赞许,这一反一正,一贬一褒,鲜明地体现了孔子的孝道观,他反对“愚孝”倡导行孝的智慧。

所谓“曾参耘瓜”,《孔子家语·六本》的记载大致如下:有一天,曾参到瓜田铲草,不小心弄坏了瓜苗的根,将造成瓜的减产。身处贫困境遇中的曾参之父,十分生气,拿起一根大棍子没头没脑地打他。曾参为了表示听从父亲的教训,便一直站在原地不动,既不逃避,也不求饶,结果被父亲打昏在地。孔子知道这件事情后,很不高兴,禁止曾参到学校来学习。孔子指出,做儿女的有了过错,父母有所惩戒是常有的事情,如何对待父母的惩戒,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异。曾参在他父亲暴怒、甚至失去理智的情况下,竟然情愿被打死也不逃。如果被打伤或打死了呢,岂不陷自己的父亲于不义之地了吗?这样的后果,绝不比不孝顺父母的过错轻!曾参的做法,就属于善良人没有智慧的“愚孝”。孔子对曾参的批评,表明他认可的孝道不是要求晚辈机械地服从长辈,而应处置得当,力求达到父子相亲、家庭和睦的目的。显然,这与封建统治阶级推行的“愚孝”有本质的区别。

孔子服膺舜,将其称为圣人,并以舜如何行孝的佳话传说告诫曾参。舜生活在“父瞽叟顽、母嚣、象傲”①的家庭环境里。然而舜对父母不失子道,十分孝顺,与弟弟十分友善,多年如一日,没有丝毫懈怠。一天,舜的父亲叫他去修理仓库的屋顶,当舜爬上仓库顶后,其父就将上房的梯子搬走,并在下面放火,想把舜烧死。但是,舜早就有所准备,一发觉火烧起来了,便立刻从自备的梯子爬下来溜走了……。舜的身世如此不幸,环境如此恶劣,却以非凡的品德和智慧,没有造成骨肉相残的惨烈,酿成父子反目的人间悲剧,而且还感动了父亲,全家得以和睦相处。舜也在对待家人的孝道中,锤炼了团结民众、共建社会幸福乐园的品德和能力,造就了他“从政”后的伟业,成为千古称颂的圣人。舜奉行的孝道,正是孔子称赞的“大孝”,是实施“孝道”智慧的典范,孔子批评曾参所行的孝道则是机械服从的“愚孝”。俗话说得好:“为子无他:孝其不忍陷亲不义处便是孝; 为父无他:慈其不肯听子为恶处便是慈。”

从舜的“大孝”事例中,我们不难认识到,孝道的智慧,有可能化干戈为玉帛,将矛盾的对立面,转化为和谐的统一体。我们提倡孝道的智慧,企盼人们能够从“斗争哲学”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善于化解各种矛盾,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做到“家和万事兴”,这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六)弘扬传统孝道,增强民族凝聚力

家国一体说。中国传统的孝道,曾经有效地培育起个人与国家血肉相连的情怀。孟子记载孔子离开鲁国时曾感叹道:“‘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②后来,人们常用“父母之邦”来称谓祖国,表达了个人与祖国血肉相连的感情,其源盖出于孔孟。孔子还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①道出了在祖国大家庭里,各族人民情同手足的关系。孟子在孔子之后,进而提出了“国家”的概念。他说:“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②

荀子继续阐发了孔子的思想,说:“四海之内若一家。”③宋代的理学家张载,则进一步发展为“同胞物与”的理念,明确指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④将国人视为“同胞”,认为天下万物是天下人所共有的,这是何等的胸怀,何等的气魄!世界上只有倡导孝道的中国,创立了“同胞”这个概念。孝道,作为家庭伦理的核心,借助教育,传递了亲情仁爱,促成“天下一家”博爱精神的形成。这就不难理解为何中国领导人能够首倡构建和谐社会的人性化发展目标,也更不难理解为何在世界上民族分裂主义甚嚣尘上的时候,在中国,56个民族却能够团结如一家,致使分裂祖国的任何企图,都会遭到广大民众的唾弃和抨击。

孝道有效地沟通了思亲、忆祖、怀土和恋国的感情,形成了中华民族“落叶归根”的观念,成为团结全世界炎黄子孙的文化纽带。据载,诺贝尔奖得主李政道和他的夫人,于1984年5月7日回国访问,曾经专程到陕西黄陵县拜谒了中华民族始祖轩辕黄帝陵墓。他和夫人进入“人文初祖”大殿,在“轩辕黄帝之位”前,虔诚地叩礼膜拜,并感慨地说:“凡我华裔,不论走到天涯海角,都不能忘记自己是黄帝的子孙。凡回国的人,都应该到这里寻根拜祖。” 还挥笔写道:“世界各族皆兄弟,黄帝子孙独人杰。”

祖功宗德说。所谓“祖功宗德说”是指,我国古代祭祖不仅论血统,而且重功德。史学家范文澜考释,凡是“曾为民创立新法,抵御大灾大难,勤民事劳苦身死,用武力驱杀暴君的古人”①都可以享受后人的祭祀。“祖功宗德说”,培育了中华民族祭祀共同祖先的礼俗,形成了同为“炎黄子孙”的观念,历经千年而不衰。所谓“炎黄”,指传说中的炎帝和黄帝,炎黄精神就是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和华夏民族高度团结和统一的精神。

“祖功宗德说”,不仅形成了同为“炎黄子孙”的传统,提升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同时也传承了优秀的民族精神。例如,岳飞墓的祭扫活动常是“寒食酒浆,春风纸蝶,岁时浇奠不绝”。最为人们所熟知的是精忠门两侧的对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深刻地表现了古代民众的忠奸观念。在“祖功宗德”思想影响下形成的民风习俗,饱含哀而动人的情思,传承并铸就了中华民族忠奸分明、勤劳爱民的优良传统。

祖功宗德说,提升了孝道教育情理相融中的理性精神,使人们更为重视家人对社会的贡献。在这一思想的哺育下,中华民族面对灾难困苦考验时,往往能够先公后私;在忠孝不能两全时,大多都以忠于人民大众和国家,作为首先的选择。在人们心目中反倒认为,这才是对先人教养的最好报答,是孝心的真正体现。人们都能理解,做出这种选择所承受的伤痛是何等的巨大,它远远超乎直接行孝之所为。在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多少人都是义无反顾地弃小家顾大家,以至为救助他人而耽误了救助亲人的最佳时间,但是,他们无怨无悔,还以此告慰在天之灵的父母亲人,在生死关头向世界显示了中华民族特有的亲情观——功德与亲情同在!中华民族独有的这种价值观,焉能不受到世人的感佩!

祖功宗德说,供奉拜谒的是有功德的祖先,而不是超现实的神灵。正如我国哲学专家们所论,这表明中华民族在文明初始,“就基本上剪断了与神学联结的脐带,把注意力集中到社会政治和人文伦理,形成了重政治、重伦理、重人事、重现实的、理性的而又严密的伦理哲学,这种哲学对宗教人格神采采取排斥而不是认同的态度。”①祖功宗德说,使孝道教育培育了中华民族的理性智慧和更为深刻的人伦情怀。

家道世传说。就家庭伦理而言,代代相传便形成了“家道”与“世风”。中国传统的孝道,并非只包括对父母的敬养,还包括对优秀家风与家学的薪火相传。子女自身的德性与智能的修养,对社会所尽的责任,都被视为孝的表现。诚如《中庸》所指出的,“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正是孝道,铸就了中国古代家学家风世传的历史。在战乱时期,我国古代则出现过“岳家军”、“杨家将”、“戚家军”等英勇奋战的家族军队。孝道,在中国古代也是文化传承之途,开辟了学术传承的重要渠道。

家学,曾经是我国古代的一种民间自发的教育制度,在家庭中由长辈施教。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家学十分盛行。所授内容也十分广泛。汉代的班彪重视家学世传,子女都继承父业,成就了一番事业:班固著《汉书》,其女班昭堪称女杰,为其兄完成了《汉书》八表及“天文志”,收大学者马融为徒,为其教授家学《汉书·天文志》。至宋代,更有王安石父子创立的“王学”,还有集属地之秀的苏氏家学,曾经轰动朝野。“家书”,是我国古代家学创制的不成文的“教材”,它寄托着先辈对子女的期盼、教诲,记录着他们的人生体验,其中洋溢着父母的期盼与苦心,感召子女也随之涌动孝道之念。在民间,更有所谓中医世家、书法世家、工艺世家等等家族人才群落的产生。

总之,家国一体说、祖功宗德说和家道世传说,犹如纽结炎黄子孙的彩带,促进了人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大大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七)倡导孝道教育弘扬中华文明

文化,是现代意义上国家的真正边界,孝道,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文化。倡导孝道教育,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孝道文化的认同感,是加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大举措。

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奉行的是“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的信念。人们质朴地认为,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都没有孝敬之心,就很难想象他会真心实意地关爱他人、关心社会、热爱祖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传承着这一信念:陈毅元帅62岁时为重病在床的老母亲涮洗尿裤,孔繁森两赴西藏前向老母亲跪地辞行。这些感人至深的懿行,彰显出党的领导干部的光辉形象,被世人传为佳话。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于2007年联合举办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确定47位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其中有“背母求学”的刘霆;有“背爷爷上学”的马福元;有从13岁起就支撑着一个父亲患精神病、母亲出走、弟弟读书、妹妹待哺困苦家庭、自己却能考上武汉大学的洪战辉;有“带父上学”、“捐肾救父”的曹于亚;有同时供养四个读书的学生、还要伺候三个年迈多病老人的农家妇女王凤荣;有悉心照顾101岁婆婆和先天性脑瘫女儿的退休职工林静端;有44年来赡养10位亲友长辈的年已70岁的贫寒农民欧阳名友……他们身上都闪耀着一个“孝”字。在他们看来,为人子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身体力行的义务。

表彰敬老爱亲的孝道典型,在当下,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开展孝道教育,则是击中时弊,捍卫正义与人性,唤醒后代子孙良知,构建代际和谐、社会和谐的有效举措。

实践证明,倡导孝道教育将促进中国特色的、和谐的、精神家园的建设。儒家之孝,演绎成五伦之孝,推家及国,以孝齐家,以孝治国,达至和谐大同。应该说,这是将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高度统一的思想精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根基,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当代年轻的孝子们都深谙家和万事兴的道理,面对家庭的不幸、生活的艰辛,他们挺身而出,遮风挡雨,无怨无悔。他们坚信,靠自己的双手打拼未来,定能赢得和谐幸福的明天。

大力推行孝道教育,弘扬中华文明,早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理想境界,在世界之上耸立起中华民族共有的、和谐的精神家园!

《孔子家语》云:“树欲静风不息;子欲养亲不在。今始知椎牛祭墓,不如鸡豚之奉于生前也。”其言与《孝心不能等待》同意,真诚地告诫人们,尽孝一定要及时,不要在父母去世之后,追悔莫及!诚哉斯言!

梅汝莉,北京教育学院教授,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曾获得全国及北京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现担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工作。所撰《中国科技教育史》,1992年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被评为全国第三届优秀教育理论图书一等奖。主编《中国教育管理史》,1995年海潮出版社出版。撰写《中国教育通史》书稿21万余字,该书被评为吴玉章学术奖一等奖。1998年以前教育科研论著共获得省市以上奖约12项次。

(注:黑框部分为文言文字、古文或系统不能够识别的偏旁,给您阅读带来不变,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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