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有值值几何(3)

 

甲用这笔合资的股金捐了一个候补巡检,至广东候缺。但甲自捐官后,待乙颇傲慢无礼,乙很是不满:咱们是合伙人,你以为真是主仆吗?但捐官的钱已交给甲,不能就此罢休。于是悉心交结同类诸前辈,请教蒙蔽把持之法。不到二年,甲得补五斗司巡检,乙随他赴任。五斗司为粤东巡检首缺,乙没花几天工夫就与地方的痞棍混熟了,凡巡检应得款项,多为乙所截取,且多方营奸利,甚至伪造甲手书,向富人讹索,甲均不知情。

六年期满,甲离任升官,偶然见乙腰囊甚富,大为奇怪,追问不放,乙虽遮遮掩掩,却隐然有得意之色。甲知有异,乃乘人静时请乙过来,说尽好话,始知乙数年所敛之财,已倍于甲。甲得悉后甚为悔恨:早知道,他来当官我来当门子好了。

在清代,巡检是知县或知州的属官,设有司署独立办公,执掌缉捕盗贼、盘查奸伪之职,从九品,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是个芝麻大的小官。但捐这个从九品小官要花三千两银子,三千两银子值多少钱人民币呢?由于这个故事没有说明具体发生在什么时候,我们姑且以咸丰年间的白银购买力来折算,当时一两银子大约相当于今天的150元,三千两银即相当于今天45万元。即使按清末的白银购买力折算,三千两银也差不多30万元。而清代的九品官,一年的工资也就几百两银子,看起来收益似乎抵不上成本。但甲乙二商合股捐官,本就存“发财之望”,岂会做亏本生意?可见巡检的实际权力值,远远超过正式工资所显示的区区几百两银子,也不止是三千两股本的数目。

甲商是这次捐官的大股东,所以坐了官位;乙是小股东,当了长随,主仆(其实是生意合伙人)二人一起走马上任,这种名为仆隶实为股东的长随,在清代官场并不少见,以致有一个专门的名词来指称这一现象,叫做“带驮子”。

乙的具体职务是司阍,俗称门子、门政、门丁等,类似于现在机关单位传达室的看门老头。但细究起来,以前的门子,地位其实不如今天的看门老头,因为现在机关单位的门政一般都列入正式编制了,而以前的门子,只是官员的私人奴仆而已,属于“贱民”之列。

一个九品芝麻官的家奴,能有多少权力呢?在上面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了门子乙比巡检甲更擅以权谋私。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因为乙生性狡诈、熟谙蒙蔽把持之法,其实深究下来,乙能生财有道,主要是得益于巡检司署门政的半公共身份,得益于他与巡检大人的特殊个人关系。倘若不是把持官衙门权、与掌权者关系亲密,任你贪念再炽、手段再高,也未必有搞腐败的“福分”。

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官衙门政在权力链条中的关键地位。以前的官员深居简出,办公之公堂与生活起居之内宅同在衙门之内,日常公务的处理,还有官场上的人情往来与某些隐秘的私下交易,一般都得在衙门内进行,这个衙门入得入不得,就看门子有没有刁难你。如果门子有意刁难,他有许多法子让你吃闭门羹,比如不给通报、谎称老爷外出或不见客等。常言道,“大人易见,小鬼难缠。”“小鬼”指的就是门子,“难缠”则显示了门子的权力的能量。

门子还负有传宣长官命令、传递公文进出、召集吏役升堂等职责。可以这么说,门子虽是下人,却把据着权力系统的出入口,虽无公职,但半边身子伸入了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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