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套权力系统(7)

钦差利用查案的正式权力扩大打击面,目的自然是想抬高筹码、卖个好价钱——按钦差开出的折子,赎买这个折子(即不按原折子上报皇帝),要二百万两银子。二百万两银子是个什么概念?我们按当时白银对大米的购买力来折算一下:清末的米价是每石(一石约等于150市斤)约三四两银子,即一两银子可以购买到40多斤大米,按现在每斤大米两块钱的行情折算,清末时一两银子约合人民币80~100元,二百万两银子差不多有2亿元!我的天,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果然刘中丞不干了——

过道台把钦差意思想要二百万的话说了一遍。刘中丞道:“我情愿同他到京里打官司去!他要这许多,难道浙江的饭都被他一个吃完,就不留点给别人吗?他既会要钱,我自然有我的法子,暂且把他搁起来,不要理他。”

拉达听听无信,只得自己过来拜访过道台,探听消息。过道台无奈,又把中丞的话说了。拉达赛如顶上打了一个闷雷似的,歇了半天,无精打采而去。回到行辕,正钦差亦在那时眼巴巴地望信哩。拉达只得据实告诉。正钦差发了脾气,一定一个钱不要,吵着行文给巡抚,问他办的人怎么样了,立刻就要提审。这个风声一出,合省的官吓毛了。

因为在价钱上谈不拢,刘中丞说“情愿同他到京里打官司去”,钦差也说“一个钱不要”,“立刻就要提审”,听起来好像双方都不打算在隐权力系统内解决问题了,都准备回到正式权力系统“公事公办”。其实双方只是嘴上嚷嚷,心底里谁也不想将事情弄僵。被“吓毛了”的地方官首先作出妥协:由藩、臬两司行文通知,让被参的官员凑份子出钱。藩台大人(即布政使,浙江的副省长)亲自拜会过道台,托他将银子磨少一点,又再三拜托过道台多加关照。

钦差巴不得事情有了挽回,登时应允,限五天之内禀复。拉达出来又说给过道台,说:“老师叫你赶紧去办。”等到过道台到家,官场早已得信,门口的轿子已经排满了。有些府、厅、州、县老爷们(即市长与县长们)都落了门房;几个佐杂(即市县的副职与普通科员)都朝着门政大爷作揖磕头,求他在大人跟前吹嘘。也有撤任的,也有撤差的,有已交首县看管,自己不能来,只好托了人来说情的。

所以这天自下午到半夜,过道台公馆里一直没有断客;而且有些人见不到,第二天起早再来的。真正合了古人一句话,叫作“臣门如市”。还有些接连来了好几天,过道台不见他,弄得没法,只好托了别位道台写信代为说情。又过上两天,外省的电报信也打来了,连信连电报,足足积了一尺多高。

这两天过道台请假,不上院,也不到局里办公,专门清理此事。趁空便去同拉达商量。他的人虽忠厚,要钱的本事是有的。譬如钦差要这人八万,拉达传话出来,必说十万,过道台同人家讲,必说十二万,他俩已经各有二万好赚了。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在钦差与地方官员的这场隐秘交易中,过道台扮演的角色类似于交易的中介。前面的引文曾提到,“拉达受了钦差的吩咐,有心要叫过道台做拉马。”“拉马”的意思也是交易中介。不过,将过道台的角色称为“非正式的权力经纪”可能更切中问题的实质。因为在帝制时代,主权归于君主,官僚系统里的百官是国家权力的正式代理人,所谓“为君分忧”、“代天子牧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但国家权力的正式代理人们难免会假公济私,将权力用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这种事情又不方便自己亲自出面,所以通常委托给亲信、亲属去办,受委托的亲信亲属于是就成了“非正式的权力经纪”,他们也是最典型的隐权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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