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何为人文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包括“人文”精神、“自然”精神、“奇偶”精神和“会通”精神。不少有识之士都认为,人文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灵魂。

张岂之认为中华文化具有提高企业品格和水平的智慧。但他也直率地指出,当企业遇到经营管理或是技术上的问题,并不能期望直接从中华文化里得到具体的回答,应该用专门的学科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不管你从事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的工作,都需要有一种深刻的理论思维。例如从儒家那里得一个‘仁’字,道家那里得一个‘道’字,从百家那里得到一个‘忧’字,就从这三个字来看,虽然不能解决企业中具体的技术问题或经营问题,但是能让我们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从更加宽阔的背景上去思考。”他说,中华人文精神的特征是重视人的道德修养,主张人们通过自身的修养与学习,成为高尚的、有理想的人;重视家庭伦理在社会中的地位,希望建立“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这种精神培养了中华民族的美德:积极进取,坚忍不拔,敬老养老,救济孤残,勤俭持家,修身齐家治国,这些美德至今仍然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但古代的人文精神,在某些方面也被引向片面化和绝对化,比如过分地强调道德的作用而忽视制度和法治,塑造所谓“圣人”,将其描绘成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从而忽视社会整体对社会发展进步所作的贡献,等等。

“自然”精神,侧重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在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学说中表现得很充分,“道法自然”就是基本出发点,追求“天人合一”的协调。

“奇偶”精神,要求人们从“奇”和“偶”中探索自然的奥秘,寻找和把握人与自然的规律,如阴阳学说、五行学说、中庸学说、宋儒的“一分为二”学说,等等,无不渗透了“奇偶”精神。

“会通”精神体现了文化的兼和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是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的,它勇于学习、吸收外来文化的长处,与本土文化融会贯通。如先秦诸子学说的相互对立又相互吸收,如儒、法、道的融合互补,如佛教、伊斯兰教的传入,如清末民初的西方文化的传入,证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雍容博大。

传统文化里确有糟粕,确有精华。要区别起来其实并不难,关键要认真开展学术研究。传统文化有两个最大的缺点:缺乏实证科学和民主传统。此外,还有在长期农业经济和专制主义下形成的“国民积习”乃至“封建迷信”,以庸俗价值观为核心的“处世之术”等。如果这些陈腐的东西清除不彻底,仍将是现代化的严重阻碍。因此,对于残渣泛起,以民族文化中的糟粕冒充精华、为牟取私利而打着“国学”招牌的现象和行为,应当加以曝光,使之偃旗息鼓。人们在观察问题时,不可以此支流作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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