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婚姻法》

● 特指198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关联词:  家庭  婚姻  夫妻  权利和义务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并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所以这一年有很多对《婚姻法》的讨论和激辩。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于1950年5月1日公布实施。这部法律从全国解放以前就开始酝酿了,1948年9月20日,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开幕,会议期间,刘少奇把中央妇委会的同志请到家里。他说:“新中国成立后,不能没有一部婚姻法,这个任务交给你们中央妇委,你们马上着手,先做些准备工作。”

中央妇委立即成立了《婚姻法》起草小组,由邓颖超主持,派出各个工作组对婚姻问题进行专门调查,很多调查都是从土改第一线回来的结果。大家发现了很多问题,如有些地方在土改中,以各种方式干涉婚姻自由,不准妇女出村,甚至命令所有寡妇一定要嫁给贫雇农光棍,还把地富妇女当成胜利果实分配给穷人等等。大家更感到婚姻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着手起草婚姻法时,小组主要的参考资料是1931年毛泽东亲自签发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它的基本原则是废除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利益。大家认为,它的基本原则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法律基础也比较成熟。

这就是第一部《婚姻法》出台的背景。1950年《婚姻法》主要是完成了废旧(废除旧的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立新(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的伟大使命。

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间,我国的社会生活包括婚姻家庭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新婚姻法当时引起关注,因为有着特殊的背景。新时期以来,人们思想得以解放,生活有了新的要求,包括一些超龄大学生在内,对自己早年的婚姻心生后悔……就这样,各种人士怀着各自不同的心情,都参与到修改婚姻法的讨论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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