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写于1996年,某些章节曾发表于报刊;1997年成书出版,至今十三年了。
十三年中,未曾再版。
倒也不是遭遇过禁止,也不是没有出版社肯于再版。事实上希望再版此书的出版社真是不少,但我自己却一次次拒绝了。
原因单纯,我对自己这一部书的看法越来越不怎么样。我对自己其他书的看法也有不怎么样很不怎么样的,但那“其他”大抵是小说。小说家们十之八九都写过不怎么样很不怎么样的小说,即使不怎么样很不怎么样,由于成为自己某一时期写作状况的证明,只要别人以为还有点儿再版的价值,自己们往往也就悉听尊便了。
然而我这一部书却非小说。究竟算是哪一类书连我自己都说不明白。时评类的?沾那么一点儿意思吧。
我认为,时评类的书另有评价的标准,比如冷静、客观、公允、详实的依据等等。当然,若有预见性,并且预见得较准,最好。总而言之,时评类的书,一般以充分的理性表述为上。
而我这一本书,它的情绪色彩太浓了。
故当年有人批评我“不务正业”。
小说家而写非小说类的书的例子不胜枚举。我对“不务正业”的批评是不以为然的。
当年也有人批评这本书呈现了显然的“仇富心理”。
而我当年不满也很忧虑的,其实不是富人们本身,而是造成咄咄逼人的贫富悬殊现象的种种“体制”问题。
正因为不满很强烈,忧虑也是发自内心的;又不愿被讥为“杞人忧天”,所以成心用了一种调侃的文笔来写。结果不但情绪色彩太浓,也同时缺少了一部好的时评书应有的理性庄重,那么意义自然大打折扣了。
现在我正做着对自己的作品进行“抢救”的事情。也就是说,明知自己的某一部书不怎么样,但希望通过修改,“改判”其“死刑”,尽量使之“重见天日”。
在修改过程中,我对自己这一部书的不满一次次使我停止下来——因为十三年后的今天看十三年前的自己的这一部书,荒唐印象每每产生。比如十三年前的富人与今天的富人们相比,富的概念是太不一样了;十三年前我这种人的工资才六七百元,普遍国人对工资的诉求与今天相比差距也太大了;十三年前“下岗”是中国城市剧烈的阵痛,而今天这种阵痛基本熬过去了;十三年前农民们的生存负担已快将他们压得喘不过气了,而今天的农民们之命运有了很大的改善……
而最主要的是——十三年前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像我一样,对于中国当年之现实是极其悲观的,而十三年后的今天,大多数中国人对中国的社会心理主调,应该说已走出了悲观的阴影……
何况,我此书中片面的、偏激的、浅薄的文人之见比比皆是,改不胜改。最后也就只有不改,随它那么样了。
我还是决定让它“重见天日”的。起码,看了此书的人可以了解到,竟有一个写小说的家伙,对于我们中国诸事,十三年前“不务正业”地想了那么多,自以为是地公开发表了那么多看法。
在有几章的后边,我加了些今天重新来看来想的补白。
在此前言中,我最想补的有以下两点:
一、对于从政的、从商的,成为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的中国人,他们中有一个群体是特别值得独辟一章来进行评说的,即——知青群体。十三年前我没这样写,现在认为实在是大的遗憾。
我对“上山下乡”运动再没多少话可说。一言以蔽之,不论对于他还是对于中国,那都是没有另一种选择的事。
但“上山下乡”客观上却使当年的广大中国城市青年与中国的农民尤其最穷苦的农民紧密地同时也是亲密地(总体上是那样)结合了十余年之久。这使他们对于“中国”二字具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也使他们对于“人民”二字具有了感情化的了解。
我的朋友秦晓鹰曾任《中国财经报》的社长兼主编;也是干部子弟,当年是山西插队知青。
十三年前我写这一部书时,我们曾一起开过一次什么座谈会。
会上,他讲过这样一件真事:返城开始后,有一名高干子弟终于可以返回北京了,十余年来他一向住在一户农民家里,房东大爷和大娘送了他一程又一程,硬往他兜里塞鸡蛋,非让他带回北京一篮子大枣……夕阳西下时分,已走出了很远的他不禁地再一次回望,但见大爷和大娘的身影仍站在一处土崖边,之间隔着一道道沟堑。那一时刻,那一名高干子弟,不禁地双膝跪下,痛哭失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