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心 理 分 析(3)

力量引起的。弗洛伊德发现,这种力量是人的一种本能驱动,他称之为“力比多”,力比多用性紧张来表征。既然解释白日梦由这种需要独立证明的力量引起,那么弗洛伊德就转而来分析研究他所记录的自己的梦。正如人们可能预料的一样,显然,性绝不是梦唯一的内容。我们经常做这样的梦:梦里的情形与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有关,可能这些问题正好是我们做梦前的那天遇到的,故事情节可能不连贯,事件也可能是乱七八糟的,梦到的人,可能是在生活中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情感气氛也可能很奇异古怪,但这一切通常都和曾经占据过我们心灵的事情相关。弗洛伊德认为,梦有另外的潜在意义,虽然这个意义并不全部都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梦中,人受到一部分压抑,而不是处于彻底的放松状态。梦是某种象征或者代表着人掩饰了某种情绪 人本来渴望某些事情,但是由于潜意识压抑力干扰了这些情绪或愿望的直接表达,这样一来,人们受到某种刺激却不能充分地接受本来渴望的事情,便以梦中象征的方式将这些潜意识表现出来。通过对梦的解析,这个潜在的意义能被发掘出来。他坚持己见,认为人梦到的很多事件和事物都可以被转化为象征性欲的对象。他列举了很多我们通常所知道的梦的象征意义:圆筒状的物体象征着阴茎,女式小包象征阴道等,虽然他没有坚持说上述象征意义具有普遍性。

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分析标准杂糅在一起。在第一种标准中,是把做梦者看作完成某一个活动愿望的人,也就是作为一个遇到问题或在为达到目的而遇到障碍的人,而这些问题或障碍在意识层面都没有得到解决。在梦境世界里,无意识地开始行动,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这个层面的分析很容易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追求既定目标相一致。这表明,无意识与有意识以同样的方式运作,并且因此而辅助我们、支持我们完成有意识的目标。这与我们通常的梦的经验一致。例如,饿的人会梦到食物,被压迫的人会梦到解放,穷人会梦到发财等,不一而足。或者,我们又可以根据经验判断,一个人在睡觉前,对自我作出“指令” 在某一个时刻醒来,让人惊讶的是,结果他确实是在这个事先曾指令过的特定时间醒了。在一定范围内,有必要考虑到无意识的情况,如果我们也愿意把这种情况称作无意识的话,因为当我们需要努力解决某一问题时,“无意识”会默契地与我们配合,甚至能对没有解答的问题提供答案。

在第二个标准中,弗洛伊德认为,无意识往往干扰这种有目的的活动,这种干扰方式对有目的的活动是特别有害的。通过扭转各种象征(无意识的冲动转变为可被有意识的感知或梦境所接受的形式),这显示出实现愿望的解决办法,这样就能确保做梦者辨认不出这种解决方式,从而表明确实存在影响目的活动的严格因果关系机制。这两种论调 因果关系论和目的论,不能完全适合同一个理论框架,因为如果一个人有目的地去做事情的话,那么,我们便禁不住要问,他的行为是由什么引起的?这又意味着什么?这些问题根本不能解释清楚。不过,如果一个人达不到所规定的目的的话,反而倒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这可能是由无法控制的各种环境因素造成的。但是,弗洛伊德把这些干扰因素放在个人内部来研究。随着弗洛伊德理论的发展 他没有准备同意对人类行为用一种目的的方法来作全面解释,而只是通过一种机械论模型对其整体作出一番解释,这样的话,这些问题就逐渐水落石出了。弗洛伊德认为,这种根深蒂固的自由观念是不科学的,必须在心理决定论的观点面前让步。

从行医实践收集的病例中,弗洛伊德获得了相当多的心理方面的感悟和见解,于是他着手构建他的人格理论。他把人格中主要的动态力量称为力比多。最初力比多被看做是性欲,也被称作生命本能。它处在一个叫本我的结构中,实际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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