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1972~1990,从出生到长大成人)(12)

除了总吃好东西,魏胖子的家还有一点让我羡慕不已,那就是过年的时候,他家里的烟花爆竹总是非常多,除夕夜要放掉大概二十多块钱的样子。这些钱能买足足好几个大口袋的量。那时候大家的月薪水平都是三四十块钱。这意味着魏胖子家过年,单是烟花爆竹,就要烧掉一个人二分之一的月薪。这在每年只被允许燃放一两块钱鞭炮的我看来,实在是值得为之战栗的幸福。那时候我永远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对春节期间扰人的鞭炮恨之入骨。

魏胖子的邻居家里,也有我们学校的两个孩子,弟弟跟我是同班的,哥哥要大出三岁。本来大家的关系都是很好的,天天放学都会一起走。有一天在路上我和那个弟弟打闹,闹着闹着不知怎么俩人就急了眼,明明是那个弟弟先惹的我,但大三岁的哥哥居然不劝阻,而是冲过来不由分说跟弟弟一起殴打我。旁边的好朋友们好歹拉住了他们两个,但事后在我表示不解的时候却纷纷批评我的“糊涂”:“操!他们是亲哥俩,哥哥当然要揍你啦,换了咱们是他哥也会这样的啊。”我本来想说:“谁说的?换了我是他哥,我就不会这样。”但是看了看他们的表情,就没有说出口。这时候魏胖子说:“谁说的?换了我,我就不会这么做。”这是我对“知己难求”和“吾道不孤”的最初体验。

上了初中之后,我不得不面对更多这类涉及到是非判断的暴力问题,在去年发表过的一篇文章里,我写过这样一段话:

回想起来好像无限漫长的青春期里,除了每个孩子都会感到迷茫的性问题之外,暴力问题也常常让我感到非常困惑。在我校某个同学被“敌校”的某些同学打伤后的报复行动的计划会上,我以我认为很正常的方式询问了受伤同学挨打的原因,结果换来的是一堆白眼和“这个节骨眼上,你还问这个有劲吗?”的表情。为了不被伙伴们孤立,我在心里不是很理解的情况下,以超出实际需要的积极性参与了群殴,换来了大家的谅解和尊重,然后我们得知我校同学挨打受伤的直接原因是他之前调戏了“敌校”打人同学的女朋友。接下来让我更加困惑的是,那些不分青红?白就打了人的同学中的大部分人这时候仍然纷纷表示“这不重要”。

那时候,在我的同学朋友里,好像连一个魏胖子这样的都没有了。

从体校大院的正门口出来,往西走上不到半小时就能走到一座大桥,桥下面就是海兰江。星期天的时候,母亲会经常带上我们到河边去洗衣服。那时候姐姐已经算是大人了,每次去了都会帮母亲洗衣服,没人理我的时候,我就高高兴兴地自己躺在微微有点烫的鹅卵石滩上晒太阳。闭上眼睛,眼前是一片阳光透过眼皮的那种暖暖的红色,耳朵里只有静静的流水声和间或响起的洗衣棒槌的敲打声。远处的桥上难得有车辆?过,偶尔有也是牛车马车,完全听不到噪音。如果拉车的牛偶尔“哞”的一声,就会觉得整个世界更安静了。妇女们洗完了衣服,也会在石滩上躺着休息,也许是因为劳累,她们大都会睡上一会儿。我躺够了,又没人陪我说话,就会走到河边找块大石头坐下,挽起裤脚把腿泡在沁凉的水里发呆。那时候天空湛蓝,阳光充足;轻轻抚摩过小腿的河水清澈见底;空气里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好闻味道;洗干净的衣服在河边的树枝上随风微微晃动,石滩上舒舒服服地躺着十几个懒洋洋的女人,所谓“岁月静好”,应该就是这样吧。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跟着父母搬家?开了和龙县,后来就再也没回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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