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自序 发现新孝道(3)

真正认真阅读《孝经》,是在做博士论文的时候。我的论文谈的是春秋时期的伦理形态问题。这要求我把先秦的有关经典至少都要过一遍。学术是天下的公器,我不敢大意,硬是把很多经典细读了一遍。这里面就包括我平时并不看好的《孝经》。

这一读,让我又惊又喜。惊的是它让我明确了我从前没有意识到的孝道的价值;喜的是解决了多年来困扰我的许多重大问题。

首先,《孝经》认为孝道具有永恒的价值。经文认为孝道是“天之经,地之义”(《三才章》)的天道的表现。人的孝行完全是与天道一致的,具有永恒的特点,而不是从属于某个社会阶段。唯其如此,孝道也具有无限的庄严和神圣性。人类的所有成员(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都要遵守孝道,无一例外。显然,这里孝道对人是一种绝对的律令,这就自然排除了用功利原理来解释孝道的做法。这个解释使我原来的疑团涣然冰释了,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扪心自问,父母养育孩子尽心尽力,难道真的是贪图孩子长大后的回报吗?即使在没有社会保障体系的农业社会,说父母对孩子的爱主要是功利性的,也是对这一人类伟大天性的亵渎。很多父母用功利化的观点要求孩子孝顺,一方面是适应孩子的理解能力做出的权宜之说,一方面也说明这些父母本身对孝道的理解存在偏差。从传世的一些古人劝孝故事来看,很多古人这方面的认识误区和现代人的相同,都落在了功利化的窠臼里。

尽管如此,以永恒真理来看待孝道,构成了中华人文精神的重要部分。明末的西方传教士进入中国以后,发现中国人虽然没有普遍的宗教信仰,但却能做到社会富足,秩序井然,绝不亚于同时代的西方。他们从中国人对祭祀祖先的态度上找到了答案,认为这便是中国人的信仰。不过,他们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这个信仰属于偶像崇拜,是低等的、原始的,最终还得皈依西方宗教才行。我们不能不佩服这些西方传教士观察力的敏锐,因为他们发现了孝道是中国人生活中的绝对价值,具有信仰的功能,但也不能不说他们还是误解了中国人。实则,中国人并不是把祖先当作偶像来崇拜的,而是通过祭祖表达对永恒天道(一种理念,而不是人格化的神)的敬意。天道(体现在人身上就是孝道),才是中国人的信仰。这个信仰,论高度,超越了偶像崇拜的初级宗教,也比西方的神教更具有理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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