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英忍受晚期肺癌的痛苦折磨,日夜奋笔写就《 南沙群岛·石油政治·国际法 》一书,并请有关单位协助翻译,有了中英文对照的书稿,不想遇到这样的窘境。笔者与潘教授相识多年,得到国家海洋局老局长罗钰如传递的消息,匆匆约了几位朋友与潘教授在一家酒店见面,商量如何打破出书的僵局。这是岁末隆冬的一个夜晚,北京纷纷扬扬飘着雪花,天气非常寒冷。潘教授抱着书稿冒着风雪而来,戴一顶用粗毛线编织的帽子,护住因化疗失去头发保护的脑瓜。他一脸病容,似乎还有些浮肿,显然也还没有从写书的劳累中恢复过来。我们接过那本书稿,心里都很清楚,这是他用已经剩余不多的生命力写成的。打开书稿一看,"从法理的角度审视历史","按'时际法'规则考察事实","国际法不足以制约河内的'石油政治'"等鲜明的观点跃然纸上,充满思辨的睿智和批判的锋芒。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本维护我们国家在南沙主权权利的好书,约稿的美国商人可以食言,我们自己非出不可。几位朋友都表示,潘教授为写这本书已经耗费了太多的精力,出书的事不能让他再操心了。在座的人本来都不喜欢喝酒,那天晚上却特地要了一瓶红酒,祝贺这本书的写作成功。满脸病容的潘教授露出一丝难得的微笑,充满自信说:"相信这本书问世后,会在国际上起到一些'以正视听'的作用。"
《 南沙群岛·石油政治·国际法 》一书,很快由香港《 经济导报 》社出版。按理说,这样一本维护国家海洋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现实性和针对性都很强的书,多少应当引起国内人士的关注。无奈国人海洋意识历来淡漠,加上那时的社会心态也非常浮躁,各类人群都在争着抢着先富起来,很少有人关注发生在南沙万安滩的事情,因而也很少有人关注这么一本书。潘教授后来打电话说,他的书已经送达联合国有关官员以及一些外国专家、学者,反馈回来的消息都是积极的、正面的。这是他对我们这些支持者的安慰,也是对他自己拼着性命写出这本书的安慰。
站在历史和国际法的高点上
笔者因为职业关系,得到《 南沙群岛·石油政治·国际法 》这本书,连续阅读了两遍。掩卷之后,认真品味,感到这本书的突出特点,也可以说是历史性的贡献,就是站在历史和国际海洋法的高点上,将我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权利的充分历史事实与国际法坚实的法理基础完整结合起来了。
以往,从历史事实的角度阐述中国最早发现、开发、占有和管辖南沙群岛的著述不算少。这些著作无疑都有很好的史料价值,每每读来都会激发出对这片遥远国土的深情,还有对开发南沙的历代先民的景仰,以及对著述者维护国家南沙主权那份赤子之情的钦敬。但由于历来国民的海洋意识和法律观念都比较淡漠,有关的国际海洋法的研究因之也相对滞后,而且史与法的研究还处在分离状态,更谈不上向全民系统普及南沙历史及国际海洋法的知识。一旦有某国在南沙挑起争端,我们往往也只以"南沙自古属于中国"相应对,还不擅长用历史事实与国际海洋法的有机结合,条理分明地捍卫国家在南沙的主权权利和海洋权益。
潘石英的这本书,在这方面开了一个好头。全书无论是从法理的角度审视历史,还是按时际法考察客观事实,或者是运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对现实情况进行深入剖析,都坚持以国际上历来所遵循的法律原则为经,以丰富确凿的历史事实为纬,相互交织成篇,从而使该书的立论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双重检验,以其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将南沙群岛主权属于中国的理由呈现在世人面前。法律准绳与历史事实在该书中的结合,不只是表现在运用国际法原则,翔实地论述了中国对南沙群岛最早发现、最早经营、最早行使管辖权的事实,构成了法理上的有效占有,即通过先占获得了对这些岛屿的主权。用国际海洋法规范的说法,就是"历史性所有权"。而且,中国以"9条断续国界线"为标志的"历史性所有权",已经存在半个多世纪,早就具有法定的权威性。正如一位站在公正立场不带任何偏见的外国学者所言:"中国根据国际法而声称的主权,是建立在发现、有效占领,以及历史巩固的基础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