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如我们所知的那样,发明了现代流行音乐。当他还是“杰克逊五兄弟”(The Jackson 5)组合里的男童歌手时,他就已经有了那副嗓子,可以在快歌[如《我想你回来》(I Want You Back)、《你保留的爱》(The Love You Save)]中窜入云霄,也可以在慢歌[如《我会守候》(I'll Be There),《必在你身边》(Got to Be There)]中刺入人心。如果他之后什么都没做――如果他就安分地拥有一个如格蕾迪斯·奈特(Gladys Knight)或史蒂夫·米勒(Steve Miller)那样可敬的事业生涯――,那么,今天他依然会被人们悼念和怀念,因为那些歌曲从来没有从电波中消逝。
但在1979年8月,就在他少年岁月刚刚结束的时候,他的名气骤然跃升到了另外一个全新的水平线上,凭着《疯狂》专辑(Off the Wall),他把放克、摩城、摇滚盛宴和好莱坞浮华扩展成了一种音乐新声。这是一张毫不掩饰的迪斯科唱片,其中却有一首圣曲叫《燃尽这段迪斯科》(Burn This Disco Out),那时,“迪斯科”正是音乐界最时髦的单词。
但正是这张唱片,以迪斯科的方式,构想了流行音乐的全部,而且它听上去是那么的普世,到了一个从来没人可能想象到的水平――哪怕是唐娜·萨默(Donna Summer)1979年霸占电台的《坏女孩》(Bad Girls)与之相比,也略显狭隘。《疯狂》专辑里的畅销曲多得连电台都播不过来:当《与你摇摆》(Rock With You)攻陷电波时,《满足为止》(Don't Stop 'Til You Get Enough)就该回家了,但电台还是继续播放着它――因为没有人已经满足。但即使在他最火热的舞曲中,他的嗓音依然带着那种悲伤、孤独和脆弱的抽搐,就像他的歌曲总感觉萦绕着某种美丽而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东西。他就像任何尽可能疯狂的歌者和创作者一样自我而怪异――但同时他又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人。
《疯狂》没有成为记忆中最伟大的流行音乐唱片的唯一原因,是由于《颤栗》(Thriller)居然更加伟大,更加好。人们喜欢争辩《疯狂》和《颤栗》孰优孰劣,但在这个论战中永远都不会有输家。每个听过《颤栗》的人都会想要买下一份收藏,每个流行音乐人都会接着花上数年时间来试图赶超它――甚至包括迈克尔自己。《避开》(Beat It)很明显是计划用来攻占摇滚电台,但摇滚电台已经被攻占了,并把《比利·珍》(Billie Jean)狂播一气。然后接下来是《人性》(Human Nature)。然后是《漂亮小东西》((Pretty Young Thing))和《有人监视我》(Somebody's Watching Me)和《震惊状态》(State of Shock)和《再见,我夏日的爱》(Farewell My Summer Love)。调频上的每一个电台都看上去藉以他的节拍而兴盛,仿佛MJ已经成功地把整个世界都缩略到他自己那带着喘息、私密和动人节拍的痉挛中去。
即使在那时,任何人都可以听出他有多么古怪和受伤,但他又是英雄的,因为他把他性心理上的苦恼转化为如此激烈奔放、无比非凡的音乐。无论你是一个金属音乐迷,还是迪斯科乐迷,或一个新浪潮合成器流行乐迷,《颤栗》都是你想要的东西。它在1983年拿下了22周的冠军,并在1984年膨胀得更大。它也创造了80年代之声,之后有一堆卓绝的唱片试图要复制《比莉·珍》的能量:麦当娜的《宛如处女》(Like a Virgin)、辛迪·劳帕(Cyndi Lauper)的《只想玩乐的女孩》(Girls Just Want to Have Fun)、约翰·维特(John Waite)的《想念你》(Missing You)、范·海伦(Van Halen)的《跳》(Jump)和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的《在黑暗中舞蹈》(Dancing in the D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