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秦砖汉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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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42年,西汉帝国以三次地震、一次大旱迎来了自己的开国六十年。

公元前142年,正值汉景帝执政的尾声。

这一年的天象稍稍有些异样:正月里的某一天中,汉帝国的土地上接连发生三次地震;到秋天的时候,又发生大旱。

这一年,作为封建王朝最高统治者的汉景帝连下三道诏书。

春天,因为农业连年歉收,景帝下诏禁止内地各郡用粮食喂马,有违禁的,没收他的马匹入公府。

四月,景帝又下诏,命令二千石以上的官员严格遵守职责。景帝认为:现在有的年份农业歉收百姓食物就匮乏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奸诈伪劣的人做了官吏,公然行贿受贿,强取豪夺,侵夺百姓,太不成样子!所以命令二千石以上的官员遵守职责,为政不佳的将受到处置。

随后景帝又下诏:规定家中资产达到四万钱的可以做官。景帝认为:原先家中资产达到十万以上才可以做官的规定,会使很多廉洁的人很久得不到官职,使贪婪的人长久占着便利。

这一年,朝廷上还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未来的皇帝、当时的太子刘彻在这件事中充分显示了他的能力。

当时,廷尉奏请景帝审批一件凶杀案,被告名叫防年,是个杀人犯,所杀者为其继母。因为继母杀了防年的生父,为了复仇防年便杀了继母。对于这件凶杀案,廷尉定性为杀母罪,判防年大逆不道。景帝觉得这种判决不太准确,就向刘彻征询他的看法。刘彻分析说:“通常说继母如同生母,也就是说继母同生母毕竟不同,只是由于继母被父亲娶为妻,她才同生母一样罢了。现在防年的继母杀了防年的生父,那么,防年同继母就不存在母子关系了。所以不能判为大逆罪,应按一般杀人罪判刑。”刘彻的分析头头是道。景帝很是欣赏,认为很有道理,就采纳了他的意见,大臣们也都称赞判决准确。刘彻因此更得景帝器重。

这一年正是西汉王朝开国六十年。

刘彻判案后的第二年,即公元前141年正月,汉景帝在未央宫驾崩。当天刘彻即皇帝位,他就是汉武帝,当时年仅16岁。

2

西汉兴起于“天下大乱”,刘邦出身于社会底层,这可能是西汉长寿的最主要因素。

西汉是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后第二个统一的中央政权。它和历代王朝相比,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西汉开国前,经历了长达四年的“楚汉战争”,且经历了一个短命的封建王朝——秦朝。秦朝的短命无疑给西汉政权提供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在很大程度上警示着西汉初年的重大国策。

西汉政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农民起义建立的政权,在随后漫长的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中,这样的案例只在元末由朱元璋率领的农民军建立明朝而重新演绎了一回,此外再无别的案例。明末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和清末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要么昙花一现,要么割据一方,再无秦末农民军当初的盛况。

和秦王朝相比,西汉政权有两个明显特点,对汉初的社会现状有着较大的影响。

其一,有很多出身下层或中小地主的人进入最高统治集团。在推翻秦王朝、建立西汉政权的骨干成员中,多系秦代社会中的下层人物,如刘邦出身于“泗水亭长”,这个职务属于的一个基层小官吏。至于随从刘邦起事的、辅佐他开创汉王朝基业的大臣中,只有张良为韩国公子,属于贵族,张仓曾任秦御史,属于秦代上层官僚。其余诸将相、大臣,多出自社会底层,如萧何曾为“主吏椽”,曹参曾为“狱椽”,周勃“曾以屠狗为事”,灌婴曾以贩卖为生。此外,陈平、王陵、陆贾、郦食其、夏侯婴等皆是一般百姓。这些原来当过小官吏、小手工业者,或中小地主及出身社会下层的平民,在刚刚建立的西汉王朝的最高统治集团中,占用相当大的比重。汉初的这种“布衣将相之局”使得最高统治集团对民间疾苦有一定了解。因此,汉初对农民的压榨、剥削有一定程度的减轻,“休生养息”政策成为几代朝臣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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