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门口,”潘戴尔用充满诗意的口吻追忆,“我全神贯注在分派给我的那条裤子上。当时我负责裁剪,可以算是我真正的起步。一抬头就看见他在那里,看着我,什么也没说。他是个大块头,大家都忘了这一点。大大的秃头,大大的眉毛——他仪表堂堂,有股力量,必然……”
“你忘了他的胡子啦。”欧斯纳德反驳说。
“胡子?”
“一大把像刷子的家伙,长得满满都是。他拍楼下那张照片时一定剃掉了。把我吓得半死,当时我只有五岁。”
“我在的时候他没留胡子,欧斯纳德先生。”
“他当然有啰,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恍如昨日。”
但无论是固执也罢,直觉也好,都告诉潘戴尔别投降。
“我想记忆和你开了玩笑,欧斯纳德先生。你记的是另一位绅士,你把他的胡子添到阿瑟·布瑞斯维特身上啦。”
“太棒了。”欧斯纳德轻声说。
但潘戴尔拒绝相信自己听到这句话,也不相信看到欧斯纳德眨眼警告。他奋力向前。
“‘潘戴尔,’他对我说,‘我要你当我的儿子。只要你学会正统英语,我就会叫你哈瑞,提拔到铺子里,指定你当我的继承人与合伙人——’”
“你说他花了九年的工夫。”
“干吗?”
“叫你哈瑞啊。”
“我起初是当学徒的,对吧?”
“是我的错。你继续吧。”
“——‘我想对你说的就是这些。现在,回去做你的裤子,到夜校注册训练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