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恪先生二三事(3)

64左起第6行-p65右起第一行“现已请假一星期未上课(此为“九一八”以来所未有,唯除去至牯岭祝寿一次不计)。(中略)但此点未决定,非俟在此间毫无治疗希望,或绝对不能授课,则不出此。仍欲善始善终,将校课至暑假六月完毕后,始返港也。”

71左起第1-2行“今港大每周只教一二小时,且放假时多,中研评会开会之时正不放假,且又须回港授课,去而复回,仍旋移居内地。”

72右起第1-2行“但因此耽搁港大之功课,似得失未必相偿。”

76右起第2行“因耶稣复活节港大放假无课。”

79左起第3行“近日因上课太劳,不能多看书作文。”

82右起第5行“若不在其假期中往渝,势必缺课太多。”

95左起第2行“故终亦不能不离去,以有契约及学生功课之关系,不得不顾及,待暑假方决定一切也。”

上面,我根据寅恪先生的书信,列举了他的三件事。第一件事,大家当然认为是大事。其实第二三件事,看似琐细,也是大事。这说明了他对学生功课之负责,对教育事业之忠诚。这非大事而何!

当年我在北京读书时,有的教授在四五所大学中兼课,终日乘黄包车奔走于城区中,甚至城内外。每学期必须制定请假计划,轮流在各大学中请假,以示不偏不倚,否则上课时间冲突矣。每月收入多达千元。我辈学生之餐费每月六元,已可吃得很好。拿这些教授跟寅恪先生比,岂非有如天壤吗?因此我才说,寅恪先生在伟大处是伟大的,在细微末节方面也是伟大的。在这两个方面,他都是我们的楷模。

2002年7月7日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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