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绍兴三年。
三月早春,一群南归的北雁从寥落天幕中掠过,留下一串串凄厉的长鸣。
万里关河风雨飘摇。
长城之内狼烟四起,羽书飞驰,黄河两岸金鼓震震,战旗翻飞,广阔天地竟无半分春色,只有浓浓的杀伐之气充塞长天。
血红的残阳低低压在广袤的平原上,远处青山被点染出一派诡异的紫气。
千家今有百家存。附近的村落都早已被战火焚灭,遍地残砖碎瓦依旧泛着刺目的红光。风来草偃,才发现这碎瓦上红光并非夕阳返照,而是已饮透了人类的鲜血。
血色,触目惊心,而被血色染透的泥土,却透出浓重的腥甜之气,让人几欲呕吐。
更近的地方,连碎瓦也没有,有的只是遍地尸骸枕籍。生命在这里成为最卑贱的浮草,如同风中飘摇的芦苇,前一株刚刚倒下,后一株就压了上去,在夕阳下无声的腐败,无人在意。
这,就是战场。
万里角鼓声悲壮。
任长风咬着牙将缠在肩头的破布撕下,露出里面几乎溃烂的伤口。他痛得咬牙切齿,但仍忍住了没有叫出来。
在他的师弟们面前,他就仿佛是铁人一般,在金军阵营里冲杀十余度,斩了一名千夫长,八名百夫长,悍勇无伦,但现在,躲在自己的寝帐中,疗治这过度严重的伤势,他只想痛就吼出来,苦就哭出来。
但他不能。
因为他率领的这只部队,就只剩下一百三十一人了,这些人若是看出他丝毫的退缩与怯懦之意,他们的士气就必定会瓦解,他们将再也走不出这片丛林。
丛林外是万千的金与伪齐的兵马,他们已被困了三天三夜。
任长风咬着牙,将掺了药的泉水浇在自己的伤口上。药刚沾肉,立时又痛得他呲牙咧嘴,他一拳打在自己的脸上,深深为自己竟然连这点痛都忍不住而羞愧。
他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掌门——若是有他在该多好,他一定能带着他们冲出去的,就像他曾经带着自己,从数百追击者中冲了出去一样。
这世界上简直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就算乱军之中取上将首级也一样。
但这次所面对的乱军实在太多,能否活着回去,任长风心中一点把握都没有。
忽然布帘掀起,他的师弟荀鹤钻了进来。见到任长风正自己洗涤伤口,荀鹤急忙抢过去,接过了长风手中的药瓢。两人合力,这才将伤口洗涤干净,拿了新布,包扎起来。荀鹤却不走,望着任长风欲言又止。
任长风皱眉道:“你有什么话就说,若没话,就赶紧回去睡觉,养好了力气明天杀敌!”
荀鹤仍然犹豫着,终于,仿佛实在忍不住了,期期艾艾道:“师……师兄,我们能不能将那些人丢下?”
任长风莫名其妙,道:“什么那些人?你说那些金军么?丢下他们,恐怕不容易。”
荀鹤看了他一眼,道:“我是说,是那些普通的兵丁们,若是只有我们昆仑派的弟子,我们肯定能杀出重围去。”
任长风一怔,他就觉得胸口火烧火燎的,一股怒气忍不住冲了起来:“你说什么?”
荀鹤感受到他的怒意,低头低声道:“反正他们冲不出去,也是死。”
任长风只觉自己的怒气越来越烈,他强忍着这股要迸发的狂怒,竭力沉稳了声音,道:“荀师弟,我们是昆仑派,是名门正教。掌门怎么训导我们的?命可丢,义不可丢!咱们为什么放着清修不为,要投入刘光世的军队,难道是为了封妻荫子么?咱们是为了这天下,是为了这百姓!你这时候撒手一走,跟那些万恶的金人有什么两样?”
荀鹤被他的怒气压得抬不起头来,任长风看着他,这是他最小的师弟,也是入门最晚的师弟,他还不到十七岁呢。任长风无声地叹了口气,声音柔和了起来:“荀师弟,你有这样的想法,也是人之常情。我已有了计较,你随我来。”
他带着荀鹤,大踏步走进大帐,击鼓将士兵全都召集了来。一百三十一人中,十三人是昆仑弟子,号称长门十三剑,而另外的一百一十八人,则是普通的士兵。在经过包围,突围,冲杀的连环折磨后,这些士兵的身心都已经极度疲惫。烛光摇曳中,任长风的目光掠过他们憔悴的脸,他的心忽然很痛很痛。
这些都是为了残破的家园而战的普通百姓。
他们不知道什么叫神州陆沉,也不知道什么是亡国灭族,他们只是想保住自己那小小的家园,但现在,田园阡陌已成了断壁残垣,他们的父母,妻子,兄弟姐妹,都只能在这无穷无尽的战火中受着炼狱般的煎熬。
任长风目光抬起,掠过烛光照不尽的黑暗,他仿佛看到整个大宋国朝都在这寒夜的风中飘摇着,万千生灵在呻吟。
如果连这百姓、家国都保不住,学武还有什么用?任长风忽然打开背后的大箱子,里面是血衣,从死亡的金兵与伪齐兵身上扒下来的血衣。
任长风道:“昆仑派的弟子站出来。”
他的十二个师弟闻声站了出来,任长风道:“你们站到我身后。”
十二个师弟们虽然不明白大师兄是什么意思,但仍然默默听从了。
任长风看了荀鹤一眼,道:“你留下来。”
荀鹤答应了一声,任长风对着留下的人道:“你们每人拿一件衣服,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