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童时代》第二章(2)

从此,我名丽丝,不叫天儿,也不再姓朱了。

我坚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拐子弄来的。因为生活在军营,于是满耳满眼,全是军号军令,军械军装,这在好长一段时间都令我心惊胆颤。

我到重庆时,正好放暑假。妈妈和妹妹都在家。以后,她们一个去了学校,一个去了幼儿园,每周才回来一次。父母曾多次将我送入幼儿园,但他们总是失败。我在幼儿园,不但大哭大闹,而且还要病,发高烧,最后只好让我呆在家里,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时一岁,寄养在别人家。

军营里,孩子很多,可谁也不跟我玩。孩子们的游戏,多是“官兵捉强盗”,追得满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们不让我入伍,连当强盗的资格也不够。

我的模样很不讨人喜欢,我只肯穿着从香港带来的中式长袍,冬棉夏单,因为郎中们说我着不得凉,小脸青青,下巴尖尖,一双眼睛满是警惕,满是惊惧,满是惶惑,还要说一口谁也不懂的广东话。

我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要逃回香港。

常如幽灵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好求人带我走,或者是拼命找寻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儿等我香港的爸爸妈妈来找寻……,这些都是从故事里听来的脱身之计,而我始终没能发现一条熟悉的路,更见不着一张熟悉的脸。

我几乎都不会笑了,整天寻寻觅觅,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状那心态,活脱脱,跟匹小小的、落到陷阱里的孤狼一样。

重庆是世界有名的雾都,山岚瘴气很重,须以辣椒抵御,我却怎么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满门――我的肺又出毛病了。

终于,爸爸开始亲自管教我了。

“丽丝,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是我的女儿。” 他说,“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尽快强壮起来。”

是平生第一次,我听到这种野蛮的推断方式。

爸爸让我的保姆回香港了。他将我们从香港带来的咖啡酒曲打成一个小包,说:“这些都变成回忆了,从现在起。” 他不准我吃任何零食了。他认为,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就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健康的身体,就没有坚强的意志。他的孩子应该坚强。

只要妈不在家,爸爸是吃食堂的。他吃起饭来,跟风卷残云那样。“爸爸吃完饭后五分钟,你就不许再吃。因为爸爸认为必须这样做。” 那是个星期一。

我第一次自己吃饭。爸爸那份,他吃了三分钟。然后,他将闹钟调好,放在我眼前,闹钟一响,我便丢碗,我仅吃了三小勺。我不在乎,我本来就不爱吃饭。

“回来! 洗干净你自己的碗,因为爸爸认为必须这样做。爸爸在你这个年龄,早已砍柴放牛了。”

我将鞋子袜子都弄湿,磨蹭了十来分钟,才洗好了自己的碗筷。

下午,饿极,床头却已没了那个从小抱大的饼干罐。我狠狠地盯着他,他却努努嘴,让我坐在一张新买的小桌前:“你好久没写字了,开始干吧。”

晚饭时,我吃了小半碗。第二天一早,不用爸爸吩咐,我赶紧抓起口盅盘子,跟他上食堂取豆浆油条。三天以后,我每顿都能按时吃饱,也分辨得出菜饭的香味了。一周以后,爸爸认为我没必要再跟他吃小灶,于是,我从此到警卫排吃饭,和他的兵一样,也学着包饺子,做拉面。

比吃饭戒零食要艰难得多的,是起床和跑步。

“爸爸认为有必要”让我在五分钟内穿好衣服叠好被。他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叠被子后穿衣,那样会快得多。当我开始这种兵日子时,已是深秋。重庆气候,历来有“早穿皮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一说。闹钟一响,爸爸就走进我的小房,敞开北面小窗。我在瑟瑟秋风中,哆哆嗦嗦地开始叠我的小被子,却怎么也理不成爸爸要求的那种豆腐干规格……因为受凉,我拉过肚子,发过高烧,但我终于能像一个正规兵那样,在起床五分钟后,完全料理好自己。

在我们家族,爸爸认为,对病人,任何药物也比不上新鲜空气和体育锻炼。于是,卧室收拾完毕,我应当出门呼吸新鲜空气。我只能穿单衣单裤出门,因为爸爸认为这会使皮肤增强弹性,他说,雪花膏之类的玩意儿,绝不是为将门之后准备的。就这样,晨星未落,我就一头扎进寒风中,拼命跑开了。

第一天就感冒。在爸爸指点下,我第一次烧火,自己熬了碗红糖姜汤,喝了,蒙头大睡。睡了两天两夜,好了。爸爸认为应该在第三天“呼吸三十分钟新鲜空气,补上那两天生病缺了的。” 从此以后,我永远也没有萌生过一次这样念头――逃避自己该做的事情。

爸爸对我说:“凡是别人能做到的事,你就必须做到;对于某些别人做不到的事,你也要尝试去做到。” 他拍拍我的肩膀,又说:“你很快,我的女儿,将为自己赢来一个好身体。” 然后向我干脆简捷地解释“一个好身体”的内涵:“无论生存条件多么恶劣,只要一只耗子能活下来,你就应该能活下来。”

爸爸认为,他平生最为得意之事,有四种:带兵打仗,拉琴吹箫,设局对弈,入厨掌勺。

仗是没得打了,那会儿。于是他开始为我纸上谈兵。爸爸让我翻开的第一本书,竟是《三十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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