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女人们(1)

《十日谈》薄伽丘

薄伽丘置身于由于生活单调而感到厌倦的一群女人中间的时候,他发现最有趣的事情莫过于一个讲动听的爱情故事,讲给女人,也讲给自己听。他说,一个女人的最大乐趣就是拨弄感情的火焰。他对于生活中那些无伤大雅的越轨行为一般都采取“但愿他们做了错事而不被发觉”的态度,随时享乐,也让人快乐。哈,这家伙也许有点不认真,本来有的文学史把他排为了西方小说的可能的源头,但就因为他的不严肃,以为反正只是逗逗女人开心,故事讲得很不讲究。所以,后来的昆德拉才把欧洲小说从塞万提斯起算。

《金锁记》张爱玲

20世纪上半叶,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被她的大哥嫁入了没落的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一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生性豪爽而勇敢的曹七巧处处遭到这家人的排斥和冷眼,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去,七巧带着女儿终于得以搬出了这个金锁一样的家族。她完全变了,但又没全变,她与大哥重逢,哭闹之后,又送给了他许多贵重礼物;她旧时的意中人来找她,她却以揭露他想骗财的方式把一生惟一的爱情葬送了,但她同时又躲在窗户背后看着她的爱人仓皇逃走。她一点一点地老了,正在死去。儿女要谈婚论嫁了,可她怎么看儿媳都不好,儿媳就这样被气死了。女儿30岁了仍然没有嫁出去,好不容易有了对象,她偏又从中破坏。“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是至今还比较火爆的女性作家。我自己也参与过编辑她的全集,可是我每次读她都有点硬着头皮的味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傅雷也许说得很清楚:“心理观察,文字技巧,想象力,在她那都已不成问题。这些优点对作品真有贡献的,却只有《金锁记》一部……聪明机智成了习气,也是一块泮脚石。王尔德派的人生观,和东方式的人生朝露的强调混合起来,是没有前途的。它只能使心灵从洒脱而空虚而枯竭,使作者离开艺术,离开人,埋葬在沙龙里。”

是的,就是这种感觉。早年张爱玲对傅雷的评价不以为然,但后来也忍不住是认同的。

《红字》霍桑

霍桑基本上也是作家的作家,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福克纳等等,都从他那里受到很大启发,麦尔维尔也对他推崇备至,至后一辈的这几人,基本上就是谁也不服谁了。

《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1642-1649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一个小镇监狱的门前,年轻而美丽的海丝特?白兰怀抱着一个女婴珠儿,正等待着宣判。几年前,她嫁给了一个畸形的老年学者,但因途经荷兰时短暂的分离造成了丈夫的突然失踪,白兰在两年的时间里独居,渐渐和当地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婴。法庭判她有罪,在刑台上被示众三个小时后,她被判终身佩带一个红色的字母A作为惩戒,她又被一再追问通奸的对象,但她坚决不说,刚好,失踪的丈夫回来了,当晚,以医生的身份在监狱里见到了白兰,随后开始追查白兰的同犯。牧师由于也挂念着白兰,病得不轻,继续化装成医生的前夫渐渐地取得了牧师的信任,开始折磨他。白兰及时察觉,便提出与牧师带着女儿逃到欧洲。但牧师十分犹豫,白兰在一次相会时再次表白了自己的爱,并把红字丢弃到了溪水中,但牧师还是认为私奔有罪,而且是罪上加罪,经不住白兰再三要求,又勉强答应在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祷文后出逃。那一天到来了,牧师布道结束,跟镇上的名流们一道游行至市场,突然双手紧抓住白兰和珠儿的手,奔向了先前的那个刑台,终于袒露了自己的牧师因为心力交瘁倒在台上死了,而把复仇做为惟一目的的前夫一年后也郁郁而终。珠儿已成人,去了欧洲,白兰仍旧回到波士顿行善。死时,她的墓碑上也锩刻着一个红色的A字。

这个A字本身也像是锲入生活的一个鲜明的印记。这个故事太细,太远,细致而又保留着几个主干,远得就像眼前。每次读这个故事,我都设身处地想要让自己来架构能写到多远,能否虚构得几乎一点都看不出是虚构的技术痕迹,毕竟,霍桑原本只是想把它写得很短,现在也不长的篇幅还是“发水”发出来的,可是,他处理得太好了,好得看不出添补修改的痕迹。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