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头怪脑(1)

文似看山不喜平。好多故事开始都出人意料。

福特·玛道克斯·福特的《好兵》开头:

这是一个我以前从未听到过的最令人忧伤的故事。我们在疗养季节的瑙海姆城结识阿许本姆夫妇,前后历经九个年头,我们熟极了――也许这么说倒不如说: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手和合用的手套一样,既贴近又宽松舒适。我和我的妻子结识阿许本姆上尉夫妇就像我们可能结识任何人一样,但是,在另一种意义上,我们对他们又一无所知。我想,这种情况只有与英国人打交道时才可能出现;时至今日,我对英国人还是一点儿都琢磨不透,半年前我才第一次来到英国,我实话,我还从来没有深入地探测过一个英国人的心灵。以前我对英国人的认识十分肤浅。

瞧瞧他把英国人说成什么样了?前不久我去听一位英国封面设计师的讲座,他的所有封面都有几个共同的特征,一是包不住的贵族气息,二是带手工气质的园林意味,三是优越的幽默意识。我觉得从封面里就能看到很多这个民族的传统。可在这篇小说的开头,这对英国人夫妇太奇怪了:作者与他们结识了九个年头,就像手和手套的关系了,可另一方面作者又说对他们一无所知。怎样才能把一个英国人认识得很清楚呢?这不是外交场所,也不是战争时期的那种功利十分明显的定性分析,比如,说看清这个民族的劣根性,推算他们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投降。但这是小说,小说不想做这种分析。小说只是好奇,只是叙述,只是呈现,叙述能走多远就多远,语言能达到什么样的极致,那就是它最后的边界――当然不可能是真的边界,而是没有边界。

看完《好兵》,再看《好兵帅克》吧,我们最好每次只增加两个字:

“原来他们把斐迪南给干掉啦!”女佣对帅克先生说。很多年以来,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他害了神经不健全的慢性病,他就退了伍,从那以后一直就靠贩狗过活――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除了干这营生以外,他还患着风湿症。这时,他正用药搓着他的膝盖。

第一次读《好兵帅克》,我几乎是被逗得开怀大笑,但笑着笑着就发现自己笑错了,但我还是笑个不停。因为在某个地方,作者并不真是要引你发笑,而是,他说的都是严肃的事情,他说的都是真的。真的事情都是残酷的,真的事情原本就不该那么好笑。因为我们的伪装――我们的语言就是最大的伪装――我们常常都不以伪装为伪装地取笑别人。我们甚至连假装知道同时也是在嘲笑自己都不愿意。

这一本书都在不断地告诉你我,这世道本是多么荒谬。我们的理解力只限于笑。我们没有能力去找出更多的东西来。人生就是一场战争。这就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说它有关,而不是描写,因为描写又是最大的装模作样,那样的话,就不会有一个跟帅克一样的好兵被记录下来了。

就在这个短短的开头里,本身一点也不搞笑的帅克就开始坚硬地幽默起来,不要忘了,小说名字就说了,他是一个好兵,一个好战士,只不过从开头我们知道的具体情况是,一个军医审查委员会经组织鉴定他害了神经不健全的慢性病,让他转业退伍了。一个战场上的好兵退伍后在做什么呢?当狗贩子,然而又不是我们常说的狗贩子,也就是养狗卖狗,或者卖卖狗肉,或是带狗参加各种选美歌咏比赛。因为这些事情明显地是神经健全的人干的,帅克干不了。他能干的和正在干的事情是: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奇丑无比,杂种,这就是在人堆里经常要受气的那一类人,常常也都是“神经不健全”,可这类人常常要比任何人都健全。作者这几句话的机锋在于:帅克没法在战场这种严肃的地方去证明自己神经健全,只有通过有血统证明的狗来证明。这中间有一个“伪造”,伪造什么呢?每个人的想法肯定不一样,就看你先想到了哪里,比如审查委员会的结论算不算伪造?出兵打仗需不需要伪造一个正当的理由?还有,我们换个角度,从做狗生意的角度看,最挣钱的是什么呢?当然既不是等着母狗下崽,等着狗从各种大赛载誉归来待价而沽,而是,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一个脑子有毛病的人所做的刚好是最符合赚钱之道的事,这又是为什么呢?我们只能猜想,帅克当兵有些年头了,他也许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原理,甚至,跟他一起光荣当兵的二狗子不知怎么就升上了元帅,从此就不跟他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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