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怎样披露石油天然气会计信息?
我国石油天然气企业在会计报告中仅反映了油气勘探开发的历史成本,没有充分揭示储量价值的存量和流量信息。由于储量资产的非确定性和动态特征,故应揭示其历史的、未来的相关资料和财务数据。这应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活动的揭示,核算方法的揭示,资本化成本的揭示,发生在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活动中成本的揭示,以及生产石油和天然气收入的揭示等。此外,还应包括探明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估计数量的揭示,探明石油和天然气储量的估计产量的未来净收入的揭示,以及在估计未来净收入现值中变化情况的揭示等。
我国会计报表附注的补充说明规定应包括对重要项目与储量信息的揭示和披露:未探明矿区的计价方法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探明矿区成本的计价方法以及摊销基础与方法,油气资产的分类、计价方法以及折耗的基础与计算方法,油气资产支出等。储量资产信息,则应从数量信息与价值信息进行披露。数量信息的披露应说明探明储量、已开发储量、未开发储量,估计的基准日、估计依据以及估计方法,对储量估计各因素的影响情况。价值信息的披露分为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价值信息的披露和以估计未来净现值流量的现值为基础的价值信息的披露。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价值信息的披露,石油天然气公司应对本期发生的矿权取得、地质勘探、油气开发的主要事项予以说明;以估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为基础的价值信息的披露,在计算探明储量未来贴现净现金流量的标准化度量时,对储量值的价格、销售、成本支出的预测贴现率等需要说明的重要因素,均应尽可能地予以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