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和安迪相互看了一眼,笑起来,安迪说:“噢,少尉,正相反,他有一副最迷人的外貌,讨女孩喜欢的那种样子,很白净很英俊,眼睛常常很忧伤地看着远方,好像他正为了爱情伤神哩。”
丽莎补充:“他喜欢读古典爱情小说,对女人很绅士。”
白凌云:“他原来是这个样子,可他为什么要从事这种职业呢?为什么给自己取名白鲨?”
安迪耸耸肩:“他心中的大门对所有的人都紧紧关闭着。当然,有一次他对丽莎讲起过他的身世。”
丽莎:“他告诉我,他1960年出生在中国西南的一个小城里,父母都是音乐老师,他8岁时,父母双双死于当时的政治运动,他和姐姐无家可归, 两人四处流浪,有一天晚上,一群流氓把他的姐姐拖进了一个小黑屋,可他却没法保护她,听着她在屋中发出的一声声惨叫。后来,姐姐自杀了,他成了孤儿,在火车站当过几年小偷,12岁时,跟着一个犯罪团伙偷越国境,由于他长得很漂亮,被一个大毒枭的老婆收为养子,送他去欧洲上学,让他接受了最好的教育。25岁时,他回到丛林,
大毒枭死了,指定他为继承人,他就娶了养父惟一的女儿,把他的事业越做越大。”
白凌云:“他在报复世界!”
丽莎:“是的,我能感觉到,他心中没有爱,有的只是毁灭的快感,所以他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白鲨。”
白凌云:“不管他是鲨还是别的什么猛兽,只要他在边境上一露头,我们都要抓住他或者消灭他。”
安迪的眉毛扬了扬:“这也是我和丽莎的任务。”
白凌云:“我能为你们做什么?你们有什么需要请提出来。”
安迪摊开手:“哦,美美地大吃一顿,对于两个刚刚死里逃生的人,有什么比大吃一顿更让他们觉得生命的美好呢?”
白凌云说:“没问题,安迪中士,我会请你们吃一顿丰盛的中餐。”
三天后,陶笛已经能坐起来吃东西了,尽管他还很虚弱。康冬冬等一帮人围住他,那活宝说:“陶笛,什么美事儿都让你碰上,老实说,一点不能贪污,那个救你的丽莎到底什么样儿?漂亮到什么程度?我准备好了蜡笔,你说,我画,本排长有美术功底,难道我没跟你们说过吗?”
赵丫说:“排长,你从没给咱们露过。”
金贵:“排长真人不露相嘛。”
康冬冬将一盒蜡笔倒在床上:“现在本排长就给你们露一手,陶笛你快说。”
陶笛说:“欧洲人的蓝眼睛,又深又大。”
康冬冬抓起一支蓝色笔。
陶笛摇头:“不是那种蓝色,那蓝像蓝黑钢笔水,是一种海蓝,海水的颜色。”
康冬冬又抓起一支:“就是这个,海蓝色!”他在纸板上画出两只大眼睛。“接着说,鼻子什么样?”
陶笛:“挺高的,有点翘。”
康冬冬快速画着。
陶笛:“她有一头金发,编成一条长辫子。”
康冬冬:“辫子能好看吗?一头金发应该披着,那才更欧洲更浪漫,我给她的辫子解开。她的嘴呢?”
陶笛:“嘴长得……那种形状,我形容不出来。”
“哎呀笨哪!怎么形容不出?嘴唇是薄还是厚?是不是挺曲线挺性感?”
“挺红的,好像涂了口红。”
康冬冬用红蜡笔画着:“嗯,一张性感的红唇。”
士兵们凑过去看康冬冬的作品,忍不住笑起来。
金贵说:“排长,这是动画片里的魔女,就是她救了陶笛?她没吸干陶笛的血就不错了。”
“去!你懂什么?我这是魔幻现实主义。哎陶笛,接着往下说。”
士兵已经靠着枕头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