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功臣蒋梦麟(7)

4、孔子与“鬼子”

蒋梦麟在北大经历了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初期)和抗日战争三个时期,每个时期又恰好七年左右。北洋政府拖欠教育经费是常有的事,但是蒋梦麟说,在第一个“七年中,虽然政治上狂风暴雨迭起,北大却在有勇气、有远见的人士主持下,引满帆篷,安稳前进。图书馆的藏书大量增加,实验设备也大见改善。国际知名学者如杜威和罗素,相继应邀担任客座教授。”(《西潮?新潮》,第127页)可?他当时多不容易。

蒋梦麟离开后,北大进入一个相对黑暗的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蒋梦麟曾担任浙江省教育厅长、第三中山大学校长和教育部长等职。1930年底,国民政府为了振兴北大,任命蒋梦麟为北京大学校长,但是他却回了杭州。

这是为什么呢?据胡适说:“他不肯回北大,是因为那个时候北平的高等教育已差不多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他回去也无法整顿大学。北京大学本来在北伐刚完成的时期已被贬作为‘北平大学’的一个部门,到最近才恢复独立,校长是陈百年先生(大齐)。那时候?北京改成了北平,已不是向来人才集中的文化中心了,各方面的学人都纷纷南下了。一个大学教授的最高俸给还是每月三百元,还比不上政府各部的一个科长。北平的国立各校无法向外延揽人才,只好请那一班留在北平的教员尽量的兼课。几位最好的教员兼课也最多。例如温源宁先生当时就‘有身兼三主任,五教授’的流言。结果是这班教员到处兼课,往往有一个人每星期兼课到四十小时的!也有排定时间表,有计划的在各校轮流辍课的!这班教员不但‘生意兴隆’,并且‘饭碗稳固’。不但外面人才不肯来同他们抢饭碗,他们还立了种种法制,保障他们自己的饭?。例如北京大学的评议会就曾通过一个议决案,规定‘辞退教授须经评议会通过’。在这种情形之下,孟邻迟疑不肯北来做北大校长,是我们一班朋友都能谅解的。”(《胡适全集》第19卷,第500页)

在这里,所谓教师兼课的问题需要澄清一下。记得潘光旦在《教授待遇与今日流行之兼任讲师制》中说:为什么大学需要专职教授呢?这是因为大学教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还应该在日常接触用自己的人格来影响学生。因此,过去的大学是不主张教授兼课的。如果你为了多挣钱非要兼课,那就只能担任讲师。我想当年的鲁迅在教育部供职时,同时兼任大学课程,大概就是这样。基于此,潘光旦认为大学教授一方面要享有较高的待遇,另一方面也必须拥有精神上的宁静。精神不宁静,其人格魅力就会大打折扣。

胡适还说:“那时有两个朋友最热心于北大的革新。一个是傅孟真,一个是美国人顾临(RogerS.Greene)。顾临是协和医学院的院长,也是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的董事。他们找我商量,如何可以帮助孟邻先生改革北大,如何可以从北大的改革影响到整个北平高等教育的革新。最主要的问题是:从那儿捐一笔钱做改革北大的经费?”(同上)由于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由蔡元培、蒋梦麟、胡适、任鸿隽、赵元任和顾临、孟禄等人组成,因此胡适和傅斯年最于拟出一个具体方案,提请中基会讨论通过。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中基会与北大每年各提出二十万元,以五年为期,双方共提出二百万元,作为合作特别款项,专作设立研究讲座及专任教授及购置图书仪器之用”。胡适解释说:“这个合作办法的一个主要项目是设立‘研究教授’若干名,其人选‘以对于所治学术有所贡献,见于著述,为标准’,其年俸‘自四千八百元至九千元不等,此外每一教授应有一千五百元以内之设备费’。研究教授每周至少授课六小时,并担任学术研究及指导学生之研究工作。研究教授不得兼任校外教务或事务。”(同上,第501页)

据胡适日记记载,经过半年左右的反复商讨,最后决定聘请十五人为研究教授。他们是:汪敬熙(心理学)、王守竞(物理学)、曾昭抡(化学)、刘树杞(化学)、冯祖荀(数学)、许骧(生物学)、丁文江(地质学)、李四光(地质学)、刘志扬(法学)、赵乃抟(经济学)、周作人(文学)、刘复(文学?、陈受颐(史学)、徐志摩(文学)、汤用彤(哲学)。

1948年北大五十周年校庆时,胡适对蒋梦麟有过这样的评价:“话说民国二十年一月,蒋梦麟先生受了政府的新任命,回到北大来做校长。他有中兴北大的决心,又得到了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的研究合作费国币一百万元的援助,所以他能放手做去。向全国去挑选教授与研究人才。他是一个理想的校长,有魄力、有担当,他对我们三个院长说:辞退旧人,我去做;选聘新人,你们去做。”(《胡适全集》第20卷第271页)

辞退旧人是得罪人的事情。蒋梦麟勇于承担此事,除了职责之外,还与他的人格追求有关。蒋复璁说:蒋梦麟是“以儒立身,以道处世,以墨治学,以西办事。”(台湾《传记文学》第五卷第二期第46页)。专门收集学者趣闻轶事的《学林散叶》有类似记录:“抗战中蒋梦麟当北大校长,曾说自己平生做事全凭三子:‘以孔子作人,以老子处世,以鬼子办事’。所谓鬼子者,洋鬼子也。指以科学精神办事。”(《学林散叶》第36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这里除了“抗战中”三字尚可存疑外,其他内容无大出入。另外陈雪屏也说,“他尊重个人自由:凡个人行为之不涉及公众权益者,?绝不过问或批评;凡他的同事在分层负责的范围内所决定的事项,他从不挑剔或干预。他信服老庄的道理,对于屑细的是非之争与成亏之辨看得很淡。因此他能够超脱于复杂的人事纠纷之上。”(台湾《传记文学》第五卷第一期第11页)难怪胡适要说,蒋梦麟是一个“有魄力、有担当”的理想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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