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没有说服力并非因为其中过分混乱的婚姻与性关系,这些在当时确实是可能发生的,不过一般母亲下嫁晚辈似乎应该非亲生的才可以,所罗门在拉氏的猜想里却迎娶了母亲。即便亲生母亲下嫁儿子我也可以接受,因为历史上确实有过类似的先例,但依然存在着其他疑虑。拉尔夫还仔细给出了拔示巴的年龄,这部分看起来也说得过去。
拉尔夫认为这位古埃及贵族就是所罗门
我主要不能接受这个推论的原因是,假如《圣经》书写人员改写了这些事实的话,那么周边那么多国家与地区一起为此改写似乎说不过去。“掩盖家丑说”没有根据。我认为《圣经》记录者没有必要更改这部分历史,因为大卫霸占“拔示巴”的过程在《圣经》中已经记述得很清楚,暗嫩强奸妹妹的乱伦也很清楚地记录在里面,假如为了掩盖何不掩盖得更彻底一些连这些内容都给销毁了呢?所以我认为那些记录者还是尽心地基本依照事实记录了历史。
提醒这一点或许很重要,拉尔夫与我都不是基督教徒,但是拉尔夫或许由于生活在基督教社会中有许多不满,所以他对于《圣经》似乎有许多怨言。而我来自一个对于基督教并无多少了解的国度,对于《圣经》则有一种新奇的认同感。但我们俩共同的一个认识前提是:《圣经》记录了部分真实的历史,具有重要的史前研究价值,应该想办法用世俗的历史语言重新破解这部存在着许多秘密的文本。
我承认以色列在古代确实与埃及有着密切联系,但是没有到拉尔夫所称的地步:每个埃及法老都是以色列人。在这一点上没有他那么彻底。或许应该表述为我没有他那么大胆,尽管中国人已经视我为疯子。
假如拉尔夫的结论是正确的,中国夏朝前后就应该直接使用古埃及象形文字,而不应该偏于腓尼基体系的文字,这个文字体系还发展成为后来以色列人使用过的阿拉伯文字。假如按照拉尔夫所说,亚伯拉罕是古埃及的法老,要知道夏甲本身就是个埃及人,并且她的儿媳也是埃及人,那么中国地区的埃及文化特色会特别重,重到直接使用古埃及文字的程度。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地区没有发现直接的古埃及文字,我们只看到了影响的痕迹,这个“痕迹”直接反映了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地中海东岸或红海两岸――才是中国文明的直接来源,并且这两个地区当时都正流行腓尼基文字!所以我怀疑亚伯拉罕正如《圣经》里所写的是个重要的部落首领,活动在地中海东部地区与埃及之间,而不是埃及本身。所以亚伯拉罕不太可能是埃及法老。
拉尔夫认为大卫以及所罗门都是埃及法老,而示巴女王为埃及女王或埃及公主。假如真相如此,中国地区内的同期文字依然应该是直接的埃及象形文字,但从我目前的研究结果看,却是“南阿”文字与中国甲骨文的对应。我的意思是,我的研究与拉尔夫的研究结果就示巴女王一节发生了严重冲突,不可能两个人都是正确的,没有选择的余地。我认为我的研究是正确的。不是敝帚自珍,而是拉尔夫证据不足,他多数是依据零碎的片言只语的推测。而我给出的文字符号则是硬性的指标,如“南阿”与甲骨文的对比,连我自己都必须服从这一前提才可以继续。
我认为《所罗门》这本书是他的主线问题大暴露。
上面有关“拔示巴”与“示巴”的关系只是他的其中一个推测,他在书中还推测过“示巴”的其他的可能身份。她还被叫做“南方女王”,当然他更知道她是也门与埃塞俄比亚地区的“处女女王”、“神之妻”、“神妓”。他还有一个推测是,示巴女王就是《圣经》中所罗门的正妻:“埃及公主”。“示巴”似乎可以出现于当时的红海两岸的任何地区,我在书中看到的最远的一个推测是,她来自南非。
有关“处女女王”或者“神之妻”拉尔夫有些研究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他说,“处女女王”或者“神之妻”都可能只是头衔,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能生育而真的永远是处女。他讲到,“圣母玛利亚”的“处女生子”其实是这一传统的延续,这说明玛利亚的地位也很高,并且很可能她本人就是一个“处女女王”。这个说法很有创意。考虑到耶稣属于以色列延续到最后最大的一个支系“犹太”,我认为这个可能与嫌疑不能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