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之前大家的理解有问题,”小牛不紧不慢地说,“刚才我们列举的那些,都是从销售的角度要求客户,而不是从客户的角度和概念出发,并不是客户为满足自己的概念而要采取的
行动!”
“对!”我很认同小牛的说法,“行动承诺一定是源于客户的概念和个人利益,如果是源于销售的概念,出于销售自己的目的而没有考虑客户的概念,客户往往会拒绝!”
行动承诺是客户为满足概念,同时推进项目而向我们作出的行动保证。行动承诺是客户的具体动作,是现实合理的,权限范围内、流程阶段内、能力所及的。它源于客户概念和个人利益,是客户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做的具体事情。它能够推进项目进程。小朱说:“不一定吧,那多难啊!”
小马说:“如果每次拜访不能获得客户的行动承诺,那我们干嘛去了?”
“行动承诺就是让客户上楼嘛!几个台阶走上来就签单啦!”小杨显得很兴奋。
小熊有些郁闷,如果要求他每次拜访都获得客户的行动承诺,那他岂不完蛋了?想到这里,他面有难色地说:“我们每次拜访都要得到客户的一个行动承诺吗?”“你们说呢?”我看看大家。
“如果觉得难,你可以把台阶做得跨度小一些嘛!”小杨理解得比较透彻。
“对!我们可以把客户从开始到签单一个完整的采购过程,分解成他们多个具体的动作,我们每次拜访可以完成一个大进程,也可以完成一个小进程!拜访客户之前要做好获得客户某个行动承诺的计划!”我坚定地说。
“我们可以准备,可客户会答应吗?”小朱还有些顾虑。
小朱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以前,很多销售每次拜访客户或许会有个大概的目标,但并不是很清晰,何况那些目标更多是从“销售的角度”去要求客户,很少站在客户的角度去想“他们为什么要做这个事情”。
现在知道了要让客户行动,会不会在拜访中一直惦记着那个“行动承诺”,而忽略了客户的真实态度和想法呢?会不会因为一个行动承诺而变本加厉地“胁迫”客户呢?可是话又说回来了,没有这个拜访的目标,我们又为什么要拜访呢?
答案是肯定的,必须有行动承诺!至于怎么避免过于关注行动承诺而忽略客户的认知,这正是后面要谈到的。
“就是,要是客户不答应呢?”小熊见我没说话,追问了一句。
我笑了,反问:“这个问题很好!你觉得是什么原因呢?”
“……”小熊没想到我会反问他,一愣,说不出话来。
“莫非他不愿意?”小杨回答。
“为什么不愿意?”我又问。
小朱看着他的本子,说:“可能是他做不到的?或是权限或能力达不到的?”
“跟他的概念不相关?他只觉得我们是在求他帮我们,而看不到对自己的价值?”小杨边想边说。
我点点头:“有可能。”
小朱问:“那怎么办?”
我说:“现在,只能说有两个办法:第一,在制定行动承诺时仔细分析、反复琢磨,看是不是源于客户的概念、满足客户的个人利益。第二,针对一次拜访可以设定一个最佳的行动承诺、一个最低的行动承诺,多作准备。客户不给承诺时,除了继续探索客户顾虑的深层原因,也可以降低行动承诺的标准和要求……”
“两个?”小熊问。
“两个,一个最好的,一个最差的。如果再多,说明你没想明白要干嘛!”我笑着说。
小牛在旁边点点头,“知止而后有定。知道目标是什么,才能明白怎么行动。把客户的行动承诺作为拜访的目标,这个很重要!”
“所以,以后拜访完客户,不要说我们做了什么,而要说客户将要做什么!”我说。
除了小熊有些压力外,大家还都有些兴奋。
片刻之后,小朱冷静下来,若有所思:“行动承诺是一厢情愿,先不说客户答应不答应,能不能见到客户还不好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