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的想像中,或者梦里,我曾经不止一次这样开了头,然后滔滔不绝地讲下去。至于讲述的对象是谁,我早已忘记,或者说,是谁,都已经不重要,我总是这样讲下去。说过什么,我也早已忘记。清醒之后,我就再也无法开口。总是这样。然而这是春天,天空清明旷远,有种种植物的气味穿空而来,而我,像是在一个旋涡的中心,春天的中心,我惟有陷于沉默。
然而这种痛苦,这种我努力否认和忽略的痛苦却始终存在,它始于相遇、希望、倾诉、欲念,它已然成为一种跨越时空的讯息而存在,像潮汐和血液流动的合拍。它注定要被唤起,一朵没有缘由盛开着的白花,静寂之中的一声鸟鸣,一座空旷的广场,月圆之夜皮肤那种不能比拟和企及的光泽,人群中一个忽然闪亮而后暗淡的眼神,背影,脑海里混杂的声音,都有可能使这种为忘却什么而作的努力付之东流。于是,就成了这样,要么,倾诉,把它讲出,使它为人所知,要么,不再把它当作独有的痛苦而到处张扬。
我需要倾诉,对你。其实,我所要讲的,也正是你所要吐露的,于是,你的倾听就是你的倾诉。那就开始吧,把你的窗帘垂下,让黑夜提早来临,没有人是孤立的岛屿,我们共有的,是我们的潮水,环抱你我,而后延展,在不被了解的远处,它成为海。
总要从最初开始吧,总是这样的呵。
是1953年,1月29日,我出生,那个地方,是台湾中部的云林县褒忠乡龙岩村,就是在那里,我出生。杜鹃花每到春天会早早地开满山坡,火红,燃烧般,那是记忆里的第一场火,它或许已然含有痛苦和欲念的气息,火红,燃烧般,不顾一切,因为,春天,只有一次,对它们来说,再来的,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春天。我就生在春天来临之前,杜鹃花即将盛开,然后,是茶花,夹竹桃,凤凰花,木棉,野百合,都是一样肥硕,丰腴的花,肉质的花瓣,红色,或者白色,傲然招展,毫无顾忌,贪欢,奢侈,但却深深悲伤。因为,春天,对它,从来都只有一次。那时,我被叫做邓丽筠。我是家里的第四个孩子。
我的母亲,原谅我先讲到我的母亲,她有一个普通的名字,赵素桂,她是山东人。我的父亲,邓枢为,河北人,在他18岁那年,他进入军队,然后,随着时日的消长,他逐渐得到晋升,关于这个过程,往往有一个恰当的字眼:“熬”,是的,是这个字,不是身在其中,绝难想像这个过程的艰难,终于有一天,他成为中尉,也是这一年,他和我的母亲结婚,那时,我的母亲,是15岁。然后,是1949年,我的父亲带着全家来到台湾,就是在那里,我出生。
没有人能够说明生命的线索,一切关于命运的求证、破解,到最后,总是会指向空虚。是的,没有人能够说明,我们为什么要离开家乡,为什么颠沛流离,为什么,成为“外省人”。在1953年,在台湾,当你被指认为“外省人”,那就不止意味着轻视、排斥,那还意味着仇视、偏见和敌意。是的,在那些来自福建、来自广东,那些在1945年以前就生活在这个岛屿上的人看来,我们,我们这些来自东北、山东、河南或者河北的人,是劫掠者、屠杀者、告密者,是“临时军事戒严令”的发布者,是一切苦难、贫穷的施加者,他们的敌意不加区分,不加思索。而我们,就是“外省人”,是这一切恶意的承担者。还来不及在“外省人”这个苦涩的冠冕之下稍稍喘息,父亲,成为众多减员退役的军人中的一个,虽然他得到安抚,因为退役而获得晋升,成为大尉,但是,退役金却如此之少,少到不够一个大尉维持他的尊严、体面。我们离开了,离开云林县,来到高雄南边的屏东,那里,“外省人”要更多一些,我们聚在那里,像一群被淋湿的、惶惶不安的鸟,互相做出保证,说风暴不会再有,全然不顾外面是更广的荒野,更大的不安。那是1955年。
呵,1955年,我的记忆里都有些什么呢?我所有的关于这一年的记忆,都是别人给予的,他们说,在这一年,我的父亲投入全部积蓄和退役金,还有借来的钱,开了那家粮店,那家短命的、引人发笑的、流泪的、让人失望的粮店。最开始,这像是一场充满信心的赌博,每个人都以为,粮店是我们新生活的开始,但是,作为“外省人”的种种不便在这时候显露出它的力量,语言障碍,长年在军队生活所形成的闭锁、无知、莽撞,以及曾经担任军官这一经历所赋予父亲的刚愎自用、不听劝阻和肝火旺盛,使得粮店始终存在于某种阴影之中。一年之后,粮店倒闭,我们,陷于沉默。
除了离开,我们还能做些什么?我们离开了,这一次,我们所到的地方,是台北县芦州乡。父亲没有找到工作,而且,从那以后,也没有获得一份能够被称为“工作”的东西。他来到空军炮防所属下的第93乐队,一个挂着军队的招牌的民间乐团,成为其中一员,唱京剧,有时摆弄乐器,观众,是那些来自大陆的军人。这样的收入是微薄的,因此,他们还不得不出入酒吧和小饭店。从此,怒吼、争吵、谩骂、诅咒,成为这个家中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所有的伤害,都从这一句开始:“老子赚钱养家……”。我逐渐长大,逐渐怀疑生命,逐渐懂得把这个男人看得清澈透亮。我的父亲,直到老年,也还是孩子,他仓惶地长大,又在没有准备的时候成了父亲,他不懂得处理亲密关系,不懂得生活,生活,使他措手不及,我们,三个哥哥,我,弟弟,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我们,把他逼成了父亲,使他要去扮演自己力所不能及的角色。生活,是一件可怕的事。那时,我已经知道。而更可怕的是,生命并不是由我们所选择,而我们却要承担一切后果。
我的母亲,是这一切的安慰,是凄凉岁月中一点淡淡的火红。
她是一切。我无法说出的一切。
是的,我所至爱的,我总是无法说出,无法写出,我没有言辞。
母亲总是安静的,逆来顺受的,即使有些时候她感受到了愤怒,她也总是把它归咎于命运。她总是微笑,总是谦和,总是在父亲面前为我们辩解,总是在夜晚打开大门,迎接醉酒的父亲,并且向送他回来的人连连致谢。母亲总是安静的,不是用安静来对抗,而是用安静来平衡自己所感受到的伤害、痛苦。除了在那些时候,除了在她歌唱的时候。当那些黄梅戏和山东小调从她嘴里吐出的时候,生活忽然变得不那么难挨,在黄昏,清晨,晚上,或者临睡前,她总是喜欢轻轻地唱起那些委婉的小调。我也就是从那时候,喜欢上这种歌唱方式,喜欢上那种旋律,而这种旋律,从此将贯穿于我全部的歌唱生涯,至死方止。我总是随着母亲一起轻声哼唱,开始我们怕让人听见,总是尽力控制我们的声音,但慢慢地,歌唱的快乐压倒一切,我们开始不那么羞怯了,于是,我们开始大声唱歌,仿佛其中有无限的快乐。那天,当我们的声音逐渐变得大起来的时候,父亲的同事,93乐队的指挥,李伯伯送醉酒的父亲回来了,他显然是已经听我们唱歌很久了,他问我,刚才唱的,是一首什么歌呢?《天仙配》,我说,他要我再唱一遍刚才的歌。我唱了。第二天,他向父亲提出,希望我能和93乐队一起演出,父亲立即答应了,母亲的强烈反对也没能阻止这件事。从此,六岁的我,也出现在兵营、酒吧、饭店,开始了我的演唱生涯。从那天起,从我第一次走上舞台开始,母亲就成为我的保护人,无论我到哪里唱歌,她都紧随在我身边,一直到很久之后。
没有人能够回答为什么他们心甘情愿地让一个六岁的孩子置身于此种境地,一个六岁的孩子,女孩子,出现在那些对成年人来说也不算名誉的场所,一次次站在舞台上,等待过门结束,唱起那些让人思乡的歌。也没有人知道是什么让她置身于这种培养虚荣情绪的地方,在难以分辨真伪的掌声和喝彩里,逐渐成长。没有人回答这些,而当一切成为习惯,不合理的也就成为理所应当,人们变得视而不见,并且习惯于等待一个六岁的女孩子出现在舞台上,并且在一曲结束时,鼓掌,喝彩。是的,93乐队的演出邀请函增加了,父亲的叫骂减少了,而后者,是远比生活本身以及在酒吧演唱这种现实更加难以忍受的东西。时间在流逝,军队在裁员,93乐队到军队演出的机会减少了,但演出并没有减少,93乐队更多地走进酒吧和饭店,更多地走进那些充满酒鬼的喧闹、划拳声和斗殴不断发生的地方。在最天真的年代,我就这样获得最不天真的经验。而每当演出结束,母亲总是紧拉着我,穿过马路,街巷,广场,赶往下一个演出场地,或者回家。街上车来车往,种种嘈杂汇成一片,我们惊慌地穿越马路,庆幸自己又躲过了一次可能发生的劫难。隔着几十年的岁月,我依然清晰地看到这一切,看到那个六岁的女孩和她的母亲站在车辆横行的路中央,站在霓虹、寒冷、泥泞和春天的中心,被人生质问,而我却无法回到过去,无法对她们施以援手。她们还将向不可知的未来走来,还要走很远的路,还要经历很多的艰难,每一步都充满痛苦,我知道,因为那是我所经历过的。
即便是在学校,我也没有快乐过。在那所叫芦州小学的学校里,还是有着“外省人”和 “本省人”的区别,而且, 成人世界的种种仇恨、歧视,如果蔓延到孩童的世界,往往会变本加厉,而且更加没有掩饰。我的口音、我的穿着,统统成为被取笑的对象。他们常做的游戏之一,就是把我的头发暗暗绑在椅子上,然后躲到一边,等待下课起立时,我站起来时发出惊叫,于是,他们笑了。这样的游戏做过许多遍后,他们终于厌倦,那并不意味着他们会停止,那只是说,又有新的游戏在等待我了。有的时候,事情看来要向好的方向变化了,有人准备接近我,并准备和我成为朋友的时候,其他人就会怀着恶意起哄,仿佛试图接近我的人违背了某种邪恶的天条,于是,任何好意都会悚然后退,并消失无踪。那个时候,我还不是美丽的,像一切成长之中负载过多的孩子一样,我的容貌和言行举止是过于老成的,在多年的不能够舒展的生活面前,我又是少言寡语的,那是我的“蛹”的状态,而蝴蝶还没有破蛹而出。但我在逐渐长大,七岁,八岁,九岁,十一岁,十二岁,那是1965年,在93乐队李先生的极力主张下,十二岁的我参加了台湾金马唱片公司和“台湾中华电台”举办的通俗歌曲大赛,并且成为冠军。
我还记得我所唱的是哪首歌,即便是在事隔多年以后,我还记得,让我来唱给你听,那是《采红菱》:“我们俩划着船儿采红菱呀采红菱……”。
我在逐渐长大,我在期望成长,长大,对我而言,并不意味着有美好前景在等待,而只是让我更有能力承担痛苦。我也终于长大,十三岁,十四岁。我十四岁。这个过程如果拍成电影,也许只需要几个镜头的转换,第一个镜头,幼年的我在舞台上歌唱,第二个镜头,热烈鼓掌的人们,当镜头再次移回到舞台上的时候,我已经成长为少女,而歌还是同一首歌。如果拍电影,就只需要这样简单的、缺乏想像力的一组镜头,然而,只有我才知道,通往“成长”的路是何等漫长,那是无数个日日夜夜,无数次忍耐、盼望、等待,无数次在黎明到来时的猛醒延伸而成的。十四岁,世界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知道,和六岁相比,我至少能够更好地应对现实了。
音乐,不能不谈到音乐。在我逐渐成长之中,台湾的音乐也在变化之中,这些,我一一经历。在日本人占领这个岛屿的那些年里,在1945年之前,台湾人的歌是被称为“南管”的民谣和被称为“北管”的打击乐,还有,那些被称作“那卡西”的日本风格的音乐,最后,就是那些被称作“时代曲”的大陆40年代的歌,《解语花》,《凤凰于飞》,《蔷薇处处开》,《秋水伊人》,《碧玉簪》,《苏州河边》,《春江花月夜》,《梅娘曲》,《钟山春》,《流水落花》,就是这些歌,它们在每一家,每一巷,每一个人心中流传,在暗夜里,像是一股不易被察觉的、温热的瘟疫,从这颗心过渡到另外一颗心,似乎还粘附着上一个人的体温,就这样,在流传的过程中,它逐渐挟裹上许多人的体温,逐渐变得富有灵魂,是啊,歌就是这样,必须要流传,必须要经过许多颗心的过渡,才能真正完成,才能真正造就它的深厚。那时候,我就知道。可是,台湾人,没有自己的歌,那些民谣,那些小调,太单薄,太闭锁,担当不起“流传”的重任,只有在蔓延的过程中逐渐流失,逐渐失去光彩,像流水渗进它所流经的土地,50年代,又有些什么呢?因为美军的驻扎,我们有了英文歌,在俱乐部,在歌厅,人们用并不准确的发音争相唱着英文歌,似乎那意味着一种带着笑容的靠近,我们那风险莫测的未来也许会因为这些英文歌而变得明朗一些。就是这样,日文歌,英文歌,时代曲,台湾人没有自己的歌。
我就是唱着这些歌长大的人中的一个,从幼年开始,从还不明了那些歌的含义开始,我就在唱着它们,成为“流传”这个过程的一个延续者。那时候,如果你在台北,如果你去过那些夜总会,你也许会看到我,梳着奥米加发型,穿着迷你裙,百摺长裙,在灯光迷离的舞台上歌唱,《人隔万重山》,《花落谁家》,《断肠红》,《郎是春日风》,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当,人们在想,啊,她真是应该唱歌,她天生适合这种发型,这种衣着,她天生适合歌唱,适合爱恋,适合被欣赏,她就是为这里生的。是的,歌唱,我逐渐了解到歌唱对我的意义,当你在舞台上,当你成为整个场面的主人,掌握着管理人们欢喜与悲愁的钥匙,让人们安静、鼓掌、悲哀,你就会错误地以为,你是某个世界的主人,或者,在某一刻,你是某个世界的主人,在那里,你成为另外一个人,光彩照人,仪态万方,没有现实的悲愁,而人们要的,也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们需要一个人成为他们没有实现的愿望、没有表达出的感情的代言人,久而久之,你也许会错误地认为,你真的是某个世界、某个领域的主人。我需要的,就是这种错觉,这种变成另外一个人,这种自己能够控制些什么,表达些什么的错觉,在那里,我忘记了自己。
我忘记了自己,忘记了现实。忘记了父亲和酒吧和饭店签订的那些没完没了的合同,那些合同告诉我,我必须在某年某月,在某个地方唱歌,很多这样的合同,就意味着我必须同时在某些地方唱歌。而一旦签订了这些合同,一旦拿到预付金,父亲就会毫不犹豫直奔酒吧、赌场,在那里充当他所想成为的人,另外一个人,一个有足够的金钱撑腰的、气壮如牛的豪侠,一个视金钱如粪土的风流名士,生活如此可怕,每个人都在设法逃避,都在设法成为另外一个人。每当我对这种生活表示稍稍的不满,父亲的回答总是不会改变:“合同签了,钱也花了,不去演出,你叫我的脸往哪里放?你要全家人喝西北风啊 ?”于是, 我的生活,就成为一成不变的三部分:练唱,上学,演出。当然,这张日程表也会有变化,每当要去演唱的地方很远的时候,上学就成为首当其冲要放弃的,无足轻重的小事。这种生活也不乏调剂,每当父亲大醉而归,家里总是鸡犬不宁,在诉尽他这一生的不平遭遇后,他总是愤愤地叫骂:“老子赚钱养家……”。就是这一句。
1966年,我的学生生涯结束了,这一切来得毫不突然,但真正到来的时候,还是那样令人痛苦。那时,我已经结束了在芦州小学的学习,升入金陵女子中学,断断续续地,我居然念到初中二年级,但与此同时,父亲签下的演出合同也愈来愈多,我的缺勤请假也随之增加。终于,校方请父亲到学校进行商谈。结果不难预料,当校方说出我的成绩情况,拿出我的缺勤统计表时,父亲大为光火,他以他的方式进行了回答,“女子无才便是德”,“初中毕不了业?那就不毕业好了”,随之是争执,吵闹,最终,父亲为我办理了退学的手续。而他的言辞在很久之后,还成为学校的经典,像一幅漫画,如此夸张,滑稽,落伍,令人失笑,而他却浑然不觉。我的学生时代,就此结束。
从此,我成为夜总会的专属歌手,而不再是四处临时献唱。我走进了夜总会,像走进另外一个世界。从此,夜总会,成为另外一个与我的记忆息息相关的地方。我的名字,从那时候起,改为“邓丽君”。也许,一个新的名字,能够是一个新的开始,就像“蛹”改名为“蝴蝶”。
夜总会,每当我写下或者念出这三个字,都会有一片嘈杂逐渐浮起,逐渐扩大,逐渐成为这个世界惟一的声响。那种嘈杂,是包容的,宽谅的,是看穿一切的,在那声响里,有女子的莺莺笑语,在稍一显现之后就归于沉寂,有歌声,但不完整,而是残破的,混沌的,难以辨析的,那声响的主流是宏大的,深厚的,没有表情的,让人惊异的,如果命运有声音,就应该是那样,宏大,深厚,面无表情,但却控制一切。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也是那种嘈杂之中的一分子,每当记忆到了这里,就会变得难以衔接。我看见我站在一片犹如电视雪花那样的背景上,衣着鲜明,表情生动,但却喑哑无声,像是被那些更宏大的声音拒绝,抛弃,我无法进入到那样的图景之中去。回忆都是不得要领的。
是的,一旦人们离开自己所熟悉的一切,就会努力在生活重新开始的地方重建自己过去的一切,夜总会就是这样来到台湾,在那些人们心中,那是重建另外一个上海,另外一个百乐门,另外一个仿制的伊甸园。夜总会就这样,在一夜之间出现在每个地方。那时候,歌手不是以卖唱片为生的,紫薇,美黛,席静婷,姚莉,没有人试图以录制唱片生活下去,夜总会,仍然是他们的王国。“野台”,“酒吧夜总会”,是普通的夜总会,只要是有点余钱的人,谁都可以进去喝上一杯。而“俱乐部夜总会”,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1967年,我登上了台北“巴黎俱乐部夜总会”的舞台。不久之后,许多报纸都出现关于我的消息:“邓丽君小姐献唱巴黎夜总会盛况空前!”,“邓丽君小姐歌甜人靓,巴黎夜总会场场爆满”,“邓丽君小姐登场巴黎夜总会红足七十天”。是的,整整七十天,天天爆满,在台湾,还是第一次。从那时候,我的生活开始改变,而我也开始意识到这一点。最能够说明这种变化的,是那些充满我房间各个地方的衣服,长裙,短裙,洋装,中装,丝绸的,锻子的,它们像一种不断增长、由潜伏变为公开的命运,阴诡地在我的生活中出现,并且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每天晚上登台之前,我都在衣服之中打转,“那件白色的有花边的洋装”,“红的长裙子”,“后背太松,找个别针”,“配那双白颜色的鞋子”,“走台子先不要穿那件衣服嘛”,这些对白,开始充斥我的生活。啊,我终于舍弃一切,成为这个行当之中的一员,对此,我应该心满意足,不能有什么怨言。不是吗?有一天,我在后台遇见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她告诉我,她将来也要在舞台上唱歌。为什么?因为唱歌可以有好多衣服穿,很多很多衣服。我笑了,我告诉她,即便不做歌手,也一样可以有很多衣服穿啊。她说,那不一样,有些衣服,是只能在舞台上穿的,只有在舞台上,你才能彻彻底底变成你想要的样子。
15岁,我终于变得美丽起来,原先那种与年龄不符的、老气横秋的神色在我脸上一扫而空,犹豫,退让,因为贫穷而来的寒缩,也都一扫而空。在我身上深藏的,某种快乐的天性被激发出来,我成为一个著名的爱笑的少女,在演出或者面对记者的时候,我不断叫着:“叔叔,伯伯,老师。”我开始明白一个真理,某种不断增长的赞美,回响,可以使人变得美丽,而这个过程,有时极为漫长,有时极为短暂。
我要告诉你,那一年,我的报酬是2500元台币。
夜总会的掌声也波及到了其它的地方。在那一年,我出现在台湾中国电视台的《每周一星》的节目里,我成了那个节目的主持,那是当年为数不多的,介绍流行歌曲和歌手的电视节目。我出现在那里,在导播的示意之后,我开始讲下去:“各位好,我是邓丽君……”,有时候,我会稍稍偏离原定的主题和话语,讲些别的事情,那时候,我会注意到其他人的神情开始变化,变得焦急和担忧,要知道,那是直接播出的啊。我笑了,重新回到原来的话语上。
接下来,是1967年的秋天,宇宙唱片,在他们出版的唱片合辑中,选用了我所唱的歌。那是我告别夜总会的开始,尽管,那时候,我更多地还是在夜总会演唱。
我在改变自己的生活。在某个清晨醒来的时候,我看着秋天的天空,远处山上金黄的芒草,我知道这是今天,这是1967年,我内心深处的那个女孩子,暂时停止了哀哭。
逐渐有关于我的宣传文章在四处出现。
“邓丽君,原籍河北省,中学毕业,现在于专科学校攻读英语专业,年轻貌美,具有优秀的演唱天才,自幼擅长唱歌,中学时代荣获“中华电台”主办的通俗歌曲大奖赛的第一名。此次参加了演唱俱乐部,成为第一期毕业生。此外,她还参加了金马唱片公司主办的演唱比赛,以优异的成绩荣获金奖。她接收了梁乐英教授三个月的正规训练。邓丽君聪明勤奋,能熟练演唱中、英文各种歌曲,她不但擅长演唱通俗歌曲,而且对民歌、黄梅戏也颇有造诣,其嗓音柔美,抑扬顿挫鲜明,演唱表现能力极强,并能准确地把握歌曲之内涵、充分表现歌曲的意境,感动人心……”。这是1968年台湾唱片公司出版的日文宣传品中关于我的介绍,真是奇文共赏,我每次看到它都会笑出声来。类似的宣传文字还有:“邓丽君念小学的时候,学习成绩比较差,她做的作业,总有一些不合格。为此,她不仅生自己的气,还常常扪心自问:不是不努力呀,可为什么拿不到好分数?正当她苦恼的时候,一串充满疼爱和谅解的声音像春风一样飘到她耳边来:‘你不是喜欢唱歌吗?那不如就向这方面发展吧!’眼望着一脸慈祥地站在跟前的好父亲,她感动得不知说些怎样的话才好。他不愧是个‘家庭的伯乐’,因为他不但能透彻了解女儿的性格、兴趣、志向,而且能够因势利导,使她在失望中找到前途;而这个前途,后来竟是无可限量的。在父亲的关怀、鼓励下,加上自己的勤学苦练,邓丽君到小学毕业时就已唱得很不错了,甚至被台湾报纸称赞为‘神童歌女’”。
还有:“邓丽君有三兄一弟,她排行第四,既是家中独女,又聪明伶俐,甚得家人喜爱。她最大的嗜好是骑马,开快车,还热衷于艺术,关注时装潮流,看电影,阅读书报及听音乐”。
这是那时候的宣传。
由此,我知道人心相隔,没有人能够真正互相了解,在许多年里,人们总是按照他们的意愿塑造我,在他们看来,我是个稳妥、温和、成功、顺利的女子,我的经历充满温馨与爱。没有人愿意知道真相,人们总是喜欢那些使自己感觉安全、温暖的事物,有意无意回避着所有令人不快的事情。真的,人心相隔,没有谁能够真正被人了解,而我,就更不应该有这样的奢望。
在很多年里,我一直不明白,是我成全了那个时代,还是那个时代为着成全我,为了终于能给我提供一个恰当的舞台,而发生战乱、流离。是的,60年代,没有人能够为台湾人的将来做出保证,人们可感知,可以确定的,只有眼前的一刻,军事对峙,军事管制戒严,人们对政治终于灰了心,快乐成为惟一的政治。我就在那个时候登上舞台,沉湎在自己营造的小小的桃花源里,全然不顾外面是清寒的,炯炯的秋天。但是,敲门声终于来了,是谁在敲门?打开门看一看,四处都是荒野。
1968年,新加坡总统夫人游莎芙邀请我为当地的慈善演出演唱,地点,是新加坡的国立剧场,时间,是1969年的春天。那是我第一次接到国际性音乐会的邀请。可以想到,我是怎样充满成就感,几乎在接到邀请的同时,尽管离演出举行还有那么长时间,我已经在筹划这次演出的曲目,服装,还有,出境申请。
就是出境申请。是的,我永生难忘。
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对个人,对家庭,对那些依然留在大陆的亲戚,对这一切进行审查。然后,是交换条件。和一个15岁少女的交换,真是羞耻的,让人愤怒的,不容抗拒的。我以为,这一次,也和多年以来,在酒吧,在饭店应付那些醉酒的,或者不怀好意的客人一样,只需要敷衍,或者借助他人的势力,就足够应付,就足够驱散阴影,我没有想到,这一次,我面对的不是醉汉,而是醉醺醺的、不怀好意的命运。我答应他们了吗?我答应了。我得到出境许可。我交出我的一生。
70年代在某个早晨来到,尽管远处山上的芒草依然在阳光下闪着亮光,河水依然缓缓地流动,并且在某个地方转弯,尽管“70年代”只是人们赋予那原本没有刻度的时间的,但是,总有些什么不一样了。
“民歌运动”在这个时候出现。开始,我只是观望。尽管我满心都是投身其中的热情,但我始终没能成为其中一员。
但是,歌,是没有罪的,它不会因为人的疏远,无法了解和互相信任而变得面目不清,它是一直在那里的,听任每个人走近,诠释。黄昏,夜晚,无论什么时候,我怀着一种不被允许的喜悦接近了民歌,“钟声响了我依然凝望着那白纱窗……”,“琴声疏疏注不盈清冷的下午……”,就是这样容易,它们击中我的心,猝不及防, 尽管我和创造它们的人如此疏远,不相协和。
这种微妙的敌意一直持续到许多年后,张艾嘉,席静婷,也许还有别的人,将高谈阔论,关于我,关于我这个在他们心目中过气的人物,我对此充耳不闻。我因为他们的歌而尊敬他们,即使这种尊敬从来不被接受。
这是70年代,事物越来越多地呈现,没有预谋,没有先兆,对事物的纷繁印象充斥着我的生活,虚妄借此也终于变成真实,我也观察到属于“真实”的那一切,树叶的暗影,花朵在一天之中的变化,有时候,这种观察只在我生活中占据了一刹那,我只是俯下身,把脸向它们靠近,但却觉出不可抗拒的踏实,我也觉得惊奇:我触手可及的事物竟然并没有消失。
1970年,在我的日程表上排上了拍电影。第一个角色,是没有什么困难的,我在电影《谢谢总经理》中,扮演一个和我的性格、年龄接近的角色,我只需要比较真实地显现真实的我面对剧本中那些情节时应有的反映就可以,这真的没什么难的,我只需要对着镜头天真地笑,露出牙齿,并且停留几秒钟,接下来再对着男主角笑,并且掠动头发,不断重复这一套。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我只需要回答:“拍电影其实也很辛苦……我晒黑很多……从别人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就能够体面过关。我的衣服在这时候也统统派上用场,它们为电影公司省下一笔置装费,并且将电影装点得轻俏美丽。但是,很快,就有人说:“拍电影不是你该干的。”但是我还是继续拍下去,后来还有《歌迷小姐》,《天下一大笑》,都是那样的电影,简单的轻喜剧,发生在客厅、海边,以及有风吹着头发的地方,结局往往是皆大欢喜,所有的误会都得到澄清,小奸小坏的人也终于良心发现,就是这样。没有人会深究的,生活经不起深究。
这一年的秋天,我第一次踏上香港的土地。飞机在启德机场降落的时候,一种奇怪的感觉出现,告诉我我将和这个地方生息与共。为什么,我不知道。
一个小小的欢迎队伍出现在机场的餐厅前面,他们打出精心制作的条幅“欢迎凯声综合艺术团”。他们和今天的歌迷全不一样,他们穿着体面,表情严肃,谈吐雅致,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为他们所喜爱的歌手打气,就是他们,将生育出下一代歌迷,那些疯狂的、喜欢尖叫的、成份复杂的孩子,那将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那时候在台湾和香港的歌手有多少人?500人。刚开始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我几乎被吓了一跳。我将和500个人一起竞争,我的头脑中立刻浮现出一片混乱的画面:几百个人拥挤在一间难以透气的房间,争抢着发出自己的声音,再美妙的歌声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变得像侯车室的噪声。他们当中,有紫薇,文夏,美黛,欧阳菲菲,谭咏麟,还有来自台湾的凤飞飞,姚苏蓉,青山,杨燕,每一个名字都是落地有声的啊。
但是,几场演出之后,报纸上的评论这样说:“我们这些接收了西方欧美音乐教育的人,不但崇拜西方欧美文化,而且处处效仿西方欧美文化,久而久之,甚至连思维方式都完全欧美化了。在听了邓丽君富有个性的演唱之后,特别是她用普通话演唱的歌曲,使我们感到了一种失落感,一种失落了根本的惭愧。”
还有:“邓丽君对现代中国通俗音乐的贡献,在于她向人们展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美感,证实了中国的通俗音乐并不弱于西方欧美通俗音乐的巨大潜力。”
姚莉阿姨此时居住在香港,在台湾的时候,出道之初,我曾经和母亲一起拜访过她,小小的客厅,纤尘不染,家具全部深色,她穿着石青底子的旗袍,上面浮现出暗暗的灰白色花朵,头发簪着,偶然一转头,看得见别针的光沉沉地一闪。那是真正的美,非常靠得住的、经得起的美。我问她,是否真的像传说中所说,她取的名字是“要利”的谐音,她笑了,是的啊,她回答,有点不经心,大约是这样问的人太多了。
再次见到她,她的哥哥已经去世三年,但她的穿着依然很素淡,在酒会中间,她偶然会出现,总是谈笑风生的。她也去看我的每一场演出,算做鼓励,有时还会买票子邀朋友一起去,被她这样提携的新人不知有多少。看完了,还会有电话打来,细细地告诉你这一场演出的得失。她,是已经能在世故人情之中得到快乐的少数人中的一个。
距离她唱《玫瑰玫瑰我爱你》,已经过去很多年,很多很多年,当时我就希望我像她这个年纪的时候,能够像她这样美丽。我没能做到这一点。
1971年,台湾乐风唱片以20万元台币的代价作为转会金,从宇宙唱片那里获得了我的艺术活动支配权,从此,我开始涉足东南亚。
我们全家已经搬进了台北的北投花园,在敦化南路和仁爱路有了两处公寓。我的生活中,越来越多地充满着不断涌现出来的物质,没有什么能够舍弃。是的,这种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圈套,让你一旦知道还可以这样生活就再也无法脱身,你从此必须这样生活下去。我早已回不去。
就像灰姑娘害怕十二点的到来一样,我总是害怕自己会被打回原形,重新回到那种没有选择,没有告白的生活中去。因此,我努力的初衷,也含着这种由恐惧组成的杂质,然而,不自然的开端走向了自然的结果,不纯洁的起因因为努力而被忽略,我歌唱的黄金时代从此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