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一)

爱过林暮色。但是不爱了。

我承认是我移情。但我实在亦不过是一名平常男人,不能指望我半生只独对一支花朵。

初夏追上门来质问我。他说,纪朝颜,你忘记当初你是怎样辛苦才追到暮色。

我没有忘记。

是他把暮色介绍给我。

夜色弥漫的操场,坐在高高的看台上,一起喝啤酒。然后他突然指着前方对我说,朝颜,那是林暮色。

有许多人围着一只足球跑来跑去。一些人一圈圈的跑步。树影婆娑摇动,风声沙沙作响。白衬衣的暮色坐在单杠上,晃荡着双腿。她的头发那样漆黑。

我顺着初夏的手指看过去,突然心里钝痛的没有了任何声音。

就那样一头鲁莽的陷进去。追求暮色,整整一年,吃足苦头。最痴迷时候,冬天在暮色的楼下唱歌。漆黑夜里,寒风如刀刺割。拨琴手指硬成石块,凄楚难言。终于陆续有女生推开窗来看我。惟独不见暮色。我万念俱灰。一边落泪一边嘶吼她名字。直到保安成群出动将我擒获。

那是一段轰轰烈烈校园恋情。暮色是我的地球。而我如一盏半弦月,日渐憔悴。五脏六腑都似在油锅里煎过一回。喝酒,呕吐,拳头砸在墙上,一手的血。着了魔的纪朝颜。

只是彼时那样那样热烈过,终于却还是不爱了。

我说,初夏,你不会了解。

或许我是老了。又或者我已经疲惫。

暮色是少年时候一路披荆斩棘跋山涉水矢志不悔要去攀折的那一支野蔷薇。

可是现在我只宁愿身边有温柔乡里花解语。

我已经耗损不起。我亦不愿再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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