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把一家本来极有前途的广告公司打垮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广告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能细心点儿,能一次就把事情做对,那么,这样的现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也许有人会说:“第一次没做对不要紧的嘛,我可以做第二次,做第三次。”是的,第一次没做对时可以重新做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但是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会浪费精力,假如没有及时发现错误,就会像上文中的广告公司那样,给自己和他人都造成了损失。
由此可见,不仅仅是员工应树立“第一次做对”的观念,企业的经营者同样也应重视这个观念,无论是在做一件普通的工作,还是像经营一个企业这样的大事,都要抱着“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态度,唯有如此,才能尽量避免错误发生,才能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倔强的董明珠肯定没有意识到,她在说“我永远是对的”的时候,已经达到了“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的境界。对于普通员工来说,达到这种要求可能看不出对企业的影响力,但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每一个战略决策都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生死存亡,董明珠的这种“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影响力也就显露出来了。
有的员工认为“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这个要求过于苛刻,有点不近情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既然我们都是凡人,怎么可能不犯错误?
但是,在很多成功的企业里,“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比如,在麦当劳,炸鸡腿、鸡翅的时间是用秒来控制的。少一秒,鸡肉没熟透,多一秒,鸡肉会显老。也就是说,无论多一秒还是少一秒,都会影响鸡肉的口感。因此,每个麦当劳员工都必须一次做对,因为顾客还在服务台前等着呢。福特公司也如此要求员工。在整条流水生产线上,每一个零配件生产出来之后,马上就被送去组装,因为没有库存,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全线停产,所以必须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没有任何回旋或找借口的余地。
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反映的是“变化之前的变化,视野背后的视野”,只有当一个人从全局角度进行战略思考时,他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如果只是局限于局部的或者暂时的利益,很可能到最后才能发现自己开始的决策是错误的,一切都需要重新决策。
有这样一个故事,足以看出“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的重要性。
上帝把两群羊放在草原上,一群在南,一群在北。上帝还给羊群找了两种天敌,一种是狮子,一种是狼。
上帝对羊群说:“如果你们要狼,就给一只,任它随意咬你们。如果你们要狮子,就给两头,你们可以在两头狮子中任选一头,还可以随时更换。”南边那群羊想,狮子比狼凶猛得多,还是要狼吧。于是,它们就要了一只狼。北边那群羊想,狮子虽然比狼凶猛得多,但我们有选择权,还是要狮子吧。于是,它们就要了两头狮子。
那只狼进了南边的羊群后,就开始吃羊。狼身体小,食量也小,一只羊够它吃几天了。这样羊群几天才被追杀一次。北边那群羊挑选了一头狮子,另一头则留在上帝那里。这头狮子进入羊群后,也开始吃羊。狮子不但比狼凶猛,而且食量惊人,每天都要吃一只羊。这样羊群就天天都要被追杀,惊恐万状。羊群赶紧请上帝换一头狮子。不料,上帝保管的那头狮子一直没有吃东西,正饥饿难耐,它扑进羊群,比前面那头狮子咬得更疯狂。羊群一天到晚只是逃命,连草都快吃不成了。
南边的羊群庆幸自己选对了天敌,又嘲笑北边的羊群没有眼光。北边的羊群非常后悔,向上帝大倒苦水,要求更换天敌,改要一只狼。上帝说:“天敌一旦确定,就不能更改,必须世代相随,你们惟一的权利是在两头狮子中选择。”
北边的羊群只好把两头狮子不断更换。可两头狮子同样凶残,换哪一头都比南边的羊群悲惨得多,它们索性不换了,让一头狮子吃得膘肥体壮,另一头狮子则饿得精瘦。眼看那头瘦狮子快要饿死了,羊群才请上帝换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