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大风起于青萍之末(2)

被错杀的小私营业主中有个叫严介和的人。从78年底开始,中国社会方方面面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让体制和出身的壁垒逐渐消融。严介和意识到改变命运的途径不再局限于读书和教书这一条道路上。当时,作为文革后第一届大学生的他,成功地挤进了一所中学的民办语文老师队伍。

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改革大潮风起云涌的同时,体制遗留下来的思维惯性对人的影响还是无法短期消除。僵化滞后的教育体制成了一道难过的关卡,严介和想要把民办老师的身份转正似乎机会渺茫。而那时民办教师工资只有十几元钱。这位白天在讲台上意气风发的年轻教师,晚上回到家中却内心沉重、辗转反侧。明天该怎么继续?下一步该向哪里去?

突破限制,有可能获得成功,也有可能面临危险。更好的事业是严介和想要的,丢掉教师饭碗却是他不希望的。前途,成为摆在严介和面前一道艰难的选择题。对于害怕危险的人,这个世界总是危险的。当了解到附近烧砖的窑厂需要大量的柴帘子搭盖砖坯挡雨时,严介和心动了。一张草帘子卖出去能赚一两毛钱。利用闲暇时间,他边骑着自行车到周边窑厂联系销售业务,边组织同村的青年收购芦苇编织草帘子,一个月轻松能赚几十块。不久,他搞起家庭手工作坊搞编织,编一些草帽、斗笠、簸箕等在集市上卖。做大了一些后,他又陆续组织一些人编草帘子,自己收购,再卖到窑厂。

良好的经济效益在翻番,严介和成了淮安有名的有钱人、万元户。可是,在村民的举报下,严介和变成当地部门眼中“资本主义”色彩的典型,有关执法部门取缔了他的家庭作坊。

经济改革,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少有人能预想到,到了下半年,一纸规定似乎顷刻间又扭转了个私经济从业者们的命运。7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明确制定了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的经营项目、范围、国家鼓励支持的各种政策,经营者享有的权利等共12条内容。《规定》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个体经济,是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从事个体经营的公民,是自食其力的独立劳动者……对个体经济的任何歧视、乱加干涉或者采取消极态度,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都是错误的。

《规定》如同一支空气清新剂,认可了个体户的合法身份――“自食其力的独立劳动者”。从此,这个称呼成为政策偏向他们时的法定身份。日后,也正是在政策不断左右摇摆中生存并发展的他们,刺激了中国资本在民间的苏醒,并最终以非公经济的身份占据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邱光和就是在这样一个不确定的时期浮出了水面。

邱光和是一位富于传奇色彩的人物。他73年退伍返乡后,担任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农机厂厂长。不甘受穷,要出人头地,厂长邱光和起了闯荡商海的激情。1981年,他和两个朋友创建了瓯海娄桥家电公司。因为三人决策意见常发生冲突,邱光和干脆自己借钱把朋友手上的股份买了下来。凭借“先做好人,后做生意人”的经商之道,他先后在温州最繁华的解放南路、解放北路一口气开了五家门市部,并在温州其他主要发达城镇开设了80多家销售网点,生意一派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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