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译者前言:一本写给自己的书(1)

   译者前言:一本写给自己的书


  何怀宏

  斯多葛派著名哲学家、古罗马帝国皇帝马可·奥勒留·安东尼(121-180),原名马可·阿尼厄斯·维勒斯,生于罗马,其父亲一族曾是西班牙人,但早已定居罗马多年,并从维斯佩申皇帝(69-79年在位)那里获得了贵族身份。马可·奥勒留幼年丧父,是由他的母亲和祖父抚养长大的,并且在希腊文学和拉丁文学、修辞、哲学、法律甚至绘画方面得到了在当时来说是最好的教育,他从他的老师那里熟悉和亲近了斯多葛派的哲学(例如埃比克太德的著作),并在其生活中身体力行。

  还在孩提时期,马可·奥勒留就以其性格的坦率真诚得到了赫德里安皇帝(117-138年在位)的好感。当时,罗马的帝位常常并不是按血统,而是由选定的过继者来接替的。在原先的继嗣柳希厄斯死后,赫德里安皇帝选定马可·奥勒留的叔父安东尼·派厄斯为自己的继嗣,条件是派厄斯亦要收养马可·奥勒留和原先继嗣的儿子科莫德斯(后名维勒斯)为继嗣。当赫德里安皇帝于138年去世时,马可·奥勒留获得了恺撒的称号--这一称号一般是给予皇帝助手和继承者的,并协助他的叔父治理国家,而在其叔父(也是养父)于161年去世时,旋即成为古罗马帝国的皇帝。遵照赫德里安的意愿,他和维勒斯共享皇权,但后者实际上不起重要作用。

  马可·奥勒留在位近二十年,这是一个战乱不断、灾难频繁的时期,洪水、地震、瘟疫,加上与东方的安息人的战争,来自北方的马尔克马奈人在多瑙河流域的进逼,以及内部的叛乱,使罗马人口锐减,贫困加深,经济日益衰落,即使马可·奥勒留以其坚定精神和智慧,夙兴夜寐地工作,也不能阻挡古罗马帝国的颓势。在他统治的大部分时间里,尤其是后十年,他很少待在罗马,而是在帝国的边疆或行省的军营里度过。《沉思录》这部写给自己的书,这本自己与自己的十二卷对话,大部分就是在这种鞍马劳顿中写成的。马可·奥勒留与安东尼·派厄斯的女儿福斯泰娜结婚并生有11个孩子。据说,他在一个著名的将军、驻叙利亚的副将卡希厄斯发动叛乱时表现得宽宏大量。但他对基督教徒态度比较严厉,曾颁发过一道反对基督教徒的诏书。公元180年3月17日,马可·奥勒留因病逝于文多博纳(维也纳)。

  斯多葛派哲学主要是一种伦理学,其目的在于为伦理学建立一种唯理的基础,它把宇宙论和伦理学融为一体,认为宇宙是一个美好的、有秩序的、完善的整体,由原始的神圣的火演变而来,并趋向一个目的。人则是宇宙体系的一部分,是神圣的火的一个小火花,他自己也可以说是一个小宇宙,他的本性是与万有的本性同一的,所以,他应该同宇宙的目的相协调而行动,力图在神圣的目的中实现自己的目的,以求达到最大限度的完善。为此,他必须让自己的灵魂清醒,让理性统率自己,正如它统率世界一样。

  所以,斯多葛派对人们的要求是:遵从自然而生活,或者说,按照本性生活(nature有"自然"、"本性"两层意义),而所谓自然、本性,实际上也就是指一种普遍的理性,或者说逻各斯(在某些方面类似于中国的"道"),或者说一种普遍的法(自然法的概念就是由此而来)。自然──本性──理性──法,不说它们有一种完全等价的意义,它们也至少是相通的,并常常是可以互用的。而作为一种理性存在物的人的自然本性,就是一种分享这一普遍理性的理性,一种能认识这一普遍理性的理性。马可·奥勒留在《沉思录》中常常讲到一个人身外和身内的神,讲到身外的神(或者说宙斯)把自身的一部分分给了人的理性灵魂(即身内的神),人凭内心的神,或者说凭自己支配的部分,就能认识身外的神,就能领悟神意。他说的其实也是这个意思。我们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这里所说的理性主要还是一种实践的理性,一种人文理性、道德理性。体现人的理性的主要不是对自然事物的认识,而是道德德性的践履,所以,理性和德性又联系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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