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说”,是较有说服力的解释,但也不全面。这种观点认为,婚姻是双方为了获得最大化收益而签订的合约。据分析,通过婚姻,男女双方至少可以从中获得四方面的收益:一是可通过劳动分工实现比较利益和递增报酬,比如女主内男主外,或女主外男主内,比每个人既主内又主外效率要高。二是互相提供信用,协调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比如一人工作供养另一人读书,最后共享荣华富贵。三是可分享家庭共有品,如调儿弄子的天伦之乐。此外,彼此的知识和智慧也是可分享的共有品。研究发现,妻子教育程度上升,有助于提高丈夫工资。四是防灾保险,如生病不至于无人照顾等。但是,经济学者列举的结婚的诸多好处,并不总是如愿。事实上,这些好处只是一种预期。在现实世界中,不幸的婚姻似乎比幸运的婚姻多。以经验所见,十对夫妇里,很圆满的只有一二对,六七对凑合着过日子,还有几对往往以分手告终。当前经济学的解释之所以存在缺陷,是因为它只看到了婚姻存在的必要条件,而没有看到充分条件。
其实,传统意义上的婚姻(即男女依法结合,并共同生活的模式)并非必须。北京大学的蔡华教授的专著《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深入地分析了一个案例,并严谨地论证了一个既无婚姻制度也无家庭组织的社会可以运行得和其他社会同样正常。他得出结论说:不论从逻辑还是历史的角度出发,家庭和婚姻都不再能被视为人类的普遍现象。限于篇幅,这里不赘述该书的主要观点。据悉,美国人类学界掌门人、普林斯顿高级研究院教授吉尔兹(C Geertz),在《纽约书评》杂志上发表了长篇书评,除了肯定这项研究成果证伪了“二战”以来占主导地位的两种基本理论:即以英国人类学家R 布朗为代表的“单系血统理论”和列维·施特劳斯的“集团联姻理论”的普遍性外,他还说“蔡华关于纳人的精确仔细的著述将会被人记住……”
而今的证据也表明,传统意义上的“婚姻”越来越受到挑战。据介绍,在北欧国家,在男女关系当中,有一半是不结婚的,同居在一起,另外一半是结婚的。也就是说,在北欧,有50%的人留在婚姻大门之外。此外,荷兰、芬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纷纷批准了同性婚姻。一些国家将同性婚姻称为“家庭伴侣关系”或者叫做“合约婚姻”。在法国,本来是为同性恋者量身定做的“合约婚姻”的制度为异性恋者所利用。据悉,法国从1999-2004年有大约13万件“合约婚姻”,其中有大约60%为异性恋所用,异性选择这种形式的婚姻,主要的原因在于避免离婚之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