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知道?可能有人打过它吧,看起来不像是附近的人打的。”
“也许吧,”凯特叹了口气,“您不觉得那是只疯狗吗?您想让诺亚早上来,就是为了等那只狗出现?”
他摇摇头,“如果那只狗是疯狗的话,它就不会再一次出现了。如果白狗仍执著地待在附近,也许就应该给它机会让它活下来。如果它可以独活而不妨碍到别人,就没必要宰了这条狗。如果它吃过苦受过难,情况就更不同了。”
“您这样说,好像这条狗活不长了。”
“未必如此。”
“那好吧,爸爸。”
他知道凯特不相信他的话。
前一晚入睡前,他告诉自己要早醒,当然,他确实在黎明前就醒来了。他像平常一样在黑漆漆的厨房里做早餐,加了一根热香肠在麦片粥里,吃饭的时候,他特意剩了一些在碗里,然后放在阳台的石阶上。他觉得,或许白狗是最后一次在这儿出现了,而且,他也不想留剩饭。
他冲了个热水澡。接着,在东方露出鱼肚白之后,他穿上工作服,外出散步。借着熹微的晨光,他穿过草坪,来到从厨房窗户就可以看到的那一排种满玫瑰的灌木丛中。她曾经在那儿种过玫瑰,种在篱笆墙边。她看着那些玫瑰一天天成长,从含苞待放到完全盛开。她喜欢玫瑰,也喜欢黄色的水仙和郁金香。他费了好大劲儿,气喘吁吁地摘了满满一篮子的玫瑰,再一路蹒跚着回到房里喝咖啡。
他从后门出来,放在台阶上的那只盛着早餐的碗依然是满的。他漠然地耸了耸肩,走向卡车,再把拐杖塞进副驾驶座,身旁放上他园艺时使用的锄头。随后,他把花放在后座上,又艰难地把身体挪到驾座上。他看到附近的两个女儿的房间还是黑漆漆的。他想,过一会儿,灯就会亮了。他静静地微笑,他知道当他发动卡车时,女儿屋里的灯光就会亮起,两个女儿就会叫醒各自的丈夫出来看看怎么回事。他知道凯特会怒气冲冲地命令诺亚,凯莉会立即打电话给凯特,担忧地问她发生什么事了。他转动钥匙,挂挡、踩油门,马达立即发出低沉的轰鸣声,仿佛准备着发动攻击。随后,车子剧烈地抖动起来,“别给我找麻烦!”他大声喊道,再踩离合器、换挡、松离合器,卡车便向前方急冲出去。他看见两个女儿房里的灯同时亮了,他猛踩油门,卡车猛烈地颤动了一下,好似要跳起来一般,他紧紧贴着椅背,大叫道:“好样的。”
到了山脚下,周围是一片核桃林,向着下一座山的方向行进,只是视线有些模糊,他打开车灯,但也没派上多大用场。“我应该带霍特来帮忙看路,”他自言自语着,一边放慢车速。其实他也用不着车灯,他在这条路上走了50年,太熟了,在这条路上驾车只需要注意一下路两旁的水沟就成。现在,卡车行进迟缓,他在考虑要不要换轮胎,最后还是放弃了。他看着窗外,惊奇地眨着眼睛——那只白狗,此刻正在路边优雅地蹲伏着。它身上那白色的毛,就像是燃烧的星辰一样,起起落落,若隐若现。现在,白狗向他奔来,一路紧紧追随他。“你还在这儿呢,”他柔声道,“是的,我看见你了,我看见你了。”卡车因为车轮的原因而剧烈地颠簸着,他感到手心痒痒的。这感觉真好,他和卡车,两个老家伙被一只白狗追着,而且还没人看见。
他在乡间小路上行驶着,把车一直开到了陵园。他试着看看脚下的路,体验一下夹在两条水沟中间的感觉。他望望白狗,发现白狗已经从视线里消失了。他想,或许它跑累了,但是等我回去时它肯定在那儿,它会悄悄地在周围觅食,等待着我把那只空碗重新装满。
在陵园,黎明迎来了第一线曙光。他扛上锄头,一边用拐杖平衡好身体,一边清理掉附近的杂草,直到那块地皮变整洁为止。接着,他跪在妻子和长子的墓前,用手抚平面前的沙土,把采来的玫瑰分成两束,分别置于他们的坟前。他想,我从没有在儿子坟前放过花啊,从来没有,这原本是她做的事。每当此时,我总是后退一步,让她来放置鲜花。
长子的死令她悲痛万分,一直无法释怀。她曾经非常执著地整理儿子的墓,他想拉住她,她却悲痛欲绝地推开他。这是他俩之间唯一的鸿沟:她为长子的离世而责怪他。“他那么小你就把车开走,让他自己去搭便车。”她说,“这对他来说太残忍了,太残忍了。”
他触碰到儿子坟前的小土堆,一行浊泪缓缓而下,禁不住放声大哭。他将双手深埋进土堆里,似乎想触摸到曾经放手不管的儿子。
他不知道自己在陵园到底待了多久,也不知道他在两块墓地中间坐了多久。天亮了,太阳从树丛中缓缓升起,照亮了四周,天空呈现出美丽的灰紫色。在附近的高速公路上,汽车熙熙攘攘地开始进城。他看着墓碑,上面醒目地刻着他的姓氏:皮克。他的名字、妻子的名字、长子的名字却是用小一点的字体镌刻。名字、日期、格式如同日记中的一样。他看着自己的名字:罗伯特·塞缪尔·皮克,生于1892年10月16日,空白之处留着以便记载他的西去之日。他想快了,快了。
他扛起锄头和花篮,拄着拐杖,小心翼翼地回到卡车上。那只白狗正伏在卡车附近的一棵树下,望着他。当他打开车门的时候,他看见了白狗。“你是不是找到我了?”他问它,随即关上车门,向白狗伸出手。“过来,过来,你不如出来,不要躲着人。”
白狗呜咽着,低下头,但是却没动。
“过来吧,”他催促道,“我不会伤害你的。你有你的自由。你一路上都在追随着我,对吗?我猜这对于你来说一定很容易,你只要沿着车胎的痕迹跑就行了。”他轻轻吹了声口哨,白狗缓缓地往前挪了挪,费力地用前爪撑着地。“没事儿的,”他说,“随便你。我的拐杖已经放在副座了,我就不下车了。你是想来我这边的,你能来,但我是不会去你那里的。你有四条健康的腿,我只有一条。还是你过来吧。”他弯曲那条好腿,蹲下来,用右手扶住车的门把手。“过来吧,”他对白狗说,“你觉得我会求你吗?你错了,在我的腿伸出去之前,你有一分钟时间考虑。”
白狗慢慢地移动前腿,俯下身子。它抬起头,发出呜呜的声音,然后,向前爬去。接着,白狗站了起来,走到他的跟前。“比刚才做得好,”他静静地说,“你还要走近一步,最好别咬我。要是你敢咬我,我就用锄头抡向你的脑袋。”
白狗把鼻子伸向他的手指,碰触了一下,然后,向前跨一步把下巴放进他的掌心。“好孩子,好孩子,”他戏谑道,“你就是个听话的小丫头。”
他把手伸向白狗的腹部拍拍,再次说道:“你是个好孩子。”
漫漫长夜,他独自一人难以入睡,便在日记中写道:
今天,是妻子克拉去世三周的日子,她75岁了。去世那天,她在休息室和老人们待在一起。她一直很想当护士,她花时间和那些需要陪侍的人在一起,也相信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护士。如今我孤身一人,开始理解当初她的存在对那些老人的意义。今早赶在天热前,我去了陵园看望他俩的墓,分别在克拉和托马斯的坟前放了玫瑰。这是我第一次在儿子坟前放花。我知道克拉一直这样做,她喜欢在儿子的坟前放上鲜花。在陵园时,我非常想念他们,思念之情无法自禁。如果可以心想事成的话,我期待着和他们重逢的时刻。后来,我居然找到了那只白狗。它跟着我去了陵园,并且万分紧张地靠近我。我想把它放到副驾驶座上,但是它不肯。我觉得,它还是心存一些芥蒂。我仍然弄不清楚为什么这只狗不让其他人看见它,但我不会怀疑它的目的。霍曼在雅典①的时候买了些炖肉的汤料,夫妻俩做好带来给我当晚餐吃。夏天到了,天气变得越发炎热,我喜欢这个季节。我们已经经历了一个无雨的星期。